北海二手房交易可申請資金監管 樓市或繼續火熱

北海市住建局、國土局、央行北海市中心支行日前聯合發文宣佈:從2018年7月1日起,《北海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暫行辦法》正式實施

,二手房買賣雙方可以自願向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交易資金監管。(注:《辦法》全文內容見文末。)

監管流程

資金監管流程是:二手房交易網籤 --> 向交易中心提出資金監管申請 --> 交易中心打印繳款通知單 --> 當事人足額繳款 --> 交易中心與申請人簽訂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 若交易成功,交易中心推送不動產登記信息後通知監管銀行劃款;若交易失敗,撤消網籤後當事人申請撤消監管,交易中心通知監管銀行劃款。

整個流程,交易中心和監管銀行遵循安全、快捷、便民、無償的原則。資金劃撥時,本金與銀行活期利息一併劃款。

此舉意義

二手房交易最害怕資金不安全。賣方擔心收不到房款,買方擔心雞飛蛋打兩手空空。鑑於中介行業的良莠不齊,錢由中介代管也會提心吊膽。

所以好多人寧願購買期房也不願意碰二手房。尤其是北海,外地人是購房主力更擔心交易資金的安全。

如今官方正式表態接受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此舉直接掃清了二手房買賣的心理擔憂。完全可以預見:北海的二手房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熱潮。

對誰有利

小中介率先受益。因為缺乏實力的保證,小中介在交易資金代管方面信用不足。官方接受資金監管之後,小中介只要確保服務質量就可以順利開展業務。預計北海會出現更多的中介鋪面。

大中介繼續突出。因為大量的二手房交易涉及到房貸解押和房子再貸款,官方的交易資金監管難以全面兼顧,中介墊資解押預計還大有市場。

直接交易會明顯増長,但難以形成市場主流。原因是北海二手房買賣雙方以外地人為主力,難以有足夠的時間呆在北海走完所有交易流程。

後續發展

雖然有明顯刺激二手房交易的作用,但亦不宜過於樂觀。因為監管流程過於簡潔,更適用於“賣方無房貸、買方願全款”(一手交錢、一手交房)的情形。如果“賣方有房貸”或者“買方要貸款”,流程應該怎麼走?監管辦法沒細說,需要後續觀察。

官方此舉會不會降低一手房的吸引力?同樣也不宜樂觀。海邊的房子更容易外觀滄桑,二手房很難多次轉手,除非北海的一二手房始終有著明顯的房價剪刀差。

附:《北海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全文

北海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房地產交易秩序,規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保障存量房交易資金安全,保護交易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範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工作導則〉的通知》(建辦房〔2015〕4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房〔2016〕16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坐落在本市國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存量房交易時,其交易資金監管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資金監管,是指在存量房交易過程中,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與出賣人、買受人簽訂資金監管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將監管的交易資金,通過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進行劃轉的管理行為。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實行自願原則。

第三條 本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無償的原則。

第四條 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本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主管部門。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負責市本級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

北海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北海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別對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進行行業指導與監督。

北海市不動產登記局、北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與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加強對接和聯繫,確保數據及時共享。

第五條 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與商業銀行合作開展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合作協議,通過商業銀行設立存量房交易監管資金專用賬戶,建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第六條 存量房交易當事人應當提供監管銀行個人結算賬戶,用於劃轉監管資金。

第七條 存量房交易監管資金專用賬戶內的監管資金獨立於監管銀行和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交易監管資金的所有權屬於交易當事人。若有關部門對交易監管資金專用賬戶進行凍結和扣劃,監管銀行和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監管資金及其銀行賬戶的性質。

第八條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辦理流程

(一)買賣雙方辦理存量房買賣網上籤約

1.自行成交的在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窗口簽約;

2.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在北海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中介機構端口簽約。

(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申請

買賣雙方提交存量房網籤合同及出賣人銀行賬戶等向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窗口工作人員打印繳款通知單。

(三)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受理

申請人憑繳款通知單將交易監管資金足額存入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資金到賬後,打印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委託監管協議,資金監管業務正式受理。

(四)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辦結

1.交易成功。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應當在北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推送不動產登記信息後的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監管銀行將監管資金(本金及銀行活期利息)劃轉至出賣人個人結算賬戶中,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辦結。

2.交易不成功。交易不成功,撤銷存量房買賣網籤合同後,當事人可向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撤銷資金監管,並提交買受人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交易當事人撤銷資金監管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監管銀行將監管資金(本金及銀行活期利息)劃轉至買受人個人結算賬戶中,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辦結。

第九條 申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申請書;

(二)交易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

(三)北海市存量房買賣網籤合同;

(四)出賣人個人結算賬戶信息;

(五)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十條 北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將存量房交易登記事項記載不動產登記簿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當事人撤銷存量房買賣網籤合同後,可向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撤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

(一)交易雙方經協商終止交易的,由交易雙方共同提出申請;

(二)經生效法律文書終止交易的,可單方提出申請;

(三)其他符合解除資金監管的情形。

第十一條 申請撤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撤銷申請書;

(二)交易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

(三)終止交易的證明材料;

(四)買受人個人結算賬戶信息;

(五)存量房交易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六)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十二條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受理後,交易當事人變更個人結算賬戶的,需向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變更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 申請變更結算賬戶,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變更結算賬戶申請書;

(二)交易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重新開立的收款人個人結算賬戶信息;

(四)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十四條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中各有關單位應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在工作中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具體由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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