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看了《芳華》,感觸頗多,尤其是對“活雷鋒”劉峰,韓某心中更是百味雜陳。
所有人都吃著熱騰騰的餃子,而他吃著漏了餡的餃子皮。
炊事班的豬跑了,他二話不說撂下飯碗就去幫忙抓回來。
戰友結婚,為了給他省錢,他自己花錢買材料忙了好幾天親手做了兩個沙發。
每個戰友家裡寄的東西,也是他從北京揹回來發到戰友手裡。
的確,他很無私,無私到所有人都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
戰場上為了救戰友,手臂被流彈擊中,截肢,成了一個殘疾的好人。
多年以後,他孤苦伶仃,老婆和人跑了,車被扣了。
他買了煙去想要回自己的車,卻被人無情的趕出屋裡,假臂掉在了地上。
而在韓某看來,掉在地上的,不是劉峰的假臂,而是一個好人的自尊心。
當然,這是電影,是藝術,咱們不必刻意探討。
但在現實中,也有一位活雷鋒。
他叫叢飛,37歲那年因為胃癌去世。
據統計,他生前無償資助過183名貧困兒童。
捐款共計300多萬元。
就算知道自己得了胃癌的那一刻起,也將僅剩的1.7萬,自己的治病錢,捐了出去。
到了最後,資助被迫停止。
叢飛躺在病床上,並沒有等來自己曾經資助過家庭的慰問和關心,而是等來了令人心寒的指責和質疑。
學生家長打電話來:你是給我們孩子捐款的那個人吧?
叢飛:是
家長:今年的錢啥時候才能寄來?孩子等著錢開學呢!
答:我病了,是癌,沒辦法演出賺錢了……
“什麼時候才能匯款?”
“你不是說好把我孩子供到大學畢業嗎。”
“你這不是坑人嗎?”
叢飛:......
而那些被資助的人,卻說叢飛是另有所圖。
的確,在現在這個利益為上的物質社會,極少有人去做不圖回報的好事。
以至於一旦有人做了這個好人,就沒有辦法回頭了。
我想,如果叢飛的那300萬沒有資助出去,當得知自己得了胃癌時,或許這300萬還能救回自己的生命。
那些被資助的人,真的是不配得到別人的幫助。
韓某認為:
做一件事,要麼得到信任,要麼得到利益,如果兩者都得不到,這件事就沒有做的必要。
回想曾經,筆者也是類似“劉峰”那樣的好人,心懷善良,無私幫助過很多人。
你或許回說,那你至少也得到了一個人品好的口碑吧。
但在這個“掙錢如捉鬼,花錢如流水”的現實生活中,你那一個令人嗤之以鼻的口碑值幾個錢?
不要當若干年後,某個靠自己手段和私心發財的朋友,無意和別人提起善良平庸的你時,他會諷笑著說:“這是一個好人。”
請不要和我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未報,時辰未到”這類的話。
關於因果報應,韓某先說說個人的觀點。
每個人的一生,都會經歷幾個低谷期和高峰期。
但這和他的所作所為有時有關,有時無關,並沒有什麼一定的規律性。
舉個近日比較火的縱火保姆案件:
僱主曾經借過保姆10萬塊錢,幫助她買房子。
縱火保姆放火燒了僱主的家,導致僱主的妻子和三個孩子去世。
保姆被判死刑,你們說罪有應得,惡有惡報。
那好,那麼請問,他的妻子和孩子做錯了什麼?
就算他妻子做了壞事,但那個孩子又做了什麼?
這又是哪裡來的報應,一個孩子憑什麼要承擔這樣的結果?
有些扯遠了,總結一下好人為什麼難做。
鬥米恩,石米仇。幫急不幫窮。
這些古人的智慧在告訴我們如何做人,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好人的難處在於,有些人不相信你的真心。
他們一邊接受著你的幫助,另一邊罵著你真傻。
自從知道了叢飛的事,我頓時理解了為什麼許多人寧願資助流浪的小貓小狗,也不願去資助一些人。
因為在獻愛心這個事上,真的是要考慮清楚後再去做決定。
韓公子
一個桀驁的自媒體人。
片刻談笑儒雅,
剎那一瞥驚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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