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申領“空姐遇害案”滴滴賞金 懸賞被指缺乏誠意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5月6號凌晨,祥鵬航空空姐在鄭州航空港區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一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事後,滴滴發佈徵集線索公告,最高懸賞百萬尋找涉事司機劉振華。最終,5月12號,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成功打撈出犯罪嫌疑人的屍體。

近日,救援隊向滴滴提出索要懸賞,又再次引發輿論關注。然而,當初滴滴公佈的線索徵集電話,如今卻無人接聽;當初懸賞的百萬賞金,至今尚未兌現。滴滴方面回應稱,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後,將盡快把獎金給到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專家指出,滴滴應是不是主動支付賞金屬於態度問題。

多方申领“空姐遇害案”滴滴赏金 悬赏被指缺乏诚意

救援隊稱獨立完成打撈,代理律師:週一將給滴滴發律師函

據瞭解,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2005年由民間的游泳愛好者自發組成,據介紹,至今已成功義務打撈35具屍體,數百次幫助司法機關打撈出刀具、車輛等等。在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看來,他們進行搜尋併成功打撈到了滴滴懸賞的犯罪嫌疑人,滴滴就應當兌現懸賞公告中的承諾。然而,當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代理律師付健嘗試聯繫滴滴方時,當初懸賞通告上掛出來的電話,卻怎麼也打不通了。那麼,此次搜尋犯罪嫌疑人,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究竟都進行了哪些搜尋打撈工作呢?付健表示,雖然細節不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水上義務救援隊是獨立完成的打撈工作。

“水上義務救援隊”這個名字聽起來也許頗有公益性質,對於此次救援隊向滴滴提出支付賞金,很多人都表示非常疑惑。面對這些問題,付律師解釋稱,水上救援隊屬於民辦非營利性企業,救援和打撈都是義務的。但這次滴滴是為提供“重大線索”懸賞,與幫助死者家屬打撈的性質是不同的。付健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它是一個民間的公益組織也不能剝奪它合法的權利。因此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義務救援和依法所得懸賞金並不矛盾。他們這筆費用主要是用於設備的更新。因為他們設備基本都比較老化了,那些關鍵的設備、重要的設備,他們沒錢買也買不起。

從法律角度來說,懸賞的方式是對方自願的,發出懸賞後有人或團體完成了懸賞的要求,根據契約原則協商支付懸賞金也是合法的權利。付律師表示,還是希望先與滴滴進行溝通,但不排除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他週一將給滴滴發律師函。

滴滴:多個團體和個人提出領取賞金要求

隨後,滴滴出行公關部工作人員就此事對中國之聲回應稱,滴滴需要先經過公安機關確認,將把獎金髮給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滴滴某公關人員稱,在尋人啟事發出後,短短兩天時間裡平臺接到了三千多條線索,我們選取了當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隨時同步給公安部門,由於目前有多個團體和個人向平臺提出領取獎金的要求,希望相關申領人能夠儘快提供切實有效的證據,並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一經核實將盡快把獎金給到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

專家:懸賞規定模糊,未限定人數及金額

在北京市嶽成律師事務所嶽屾山律師看來,滴滴確實應該是主動來履行支付賞金的。因為如果對方確實完成了懸賞裡所約定、所要求的義務的話,就應當進行支付。

嶽屾山律師稱,正常來講他這個應當是主動來履行的。因為現在人已經找到了,公安機關也介入了。這個其實就是懸賞廣告的一個法律行為。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完成了他懸賞廣告裡所約定所要求的義務的話,那麼就應當進行支付。至於說履行當中可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那是履行當中的問題。那你是不是去履行是不是主動履行可能是一個態度的問題。這個懸賞廣告裡確實存在一些模糊不清存在爭議的地方。然而,更讓人頭疼的是,滴滴在懸賞中並沒有明確地寫明人數及金額限制,這將給未來賞金的發放帶來麻煩,所以說這裡面可能會牽扯到雙方扯皮或者對於這個懸賞廣告理解的問題。有可能會導致最終需要法院的裁決來判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