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關於擔保,你瞭解多少?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小A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我爸給別人擔保,在借條上保證人位置簽了字,聽說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是嗎?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小毛

我朋友給他人債務作保證人,保證期間已過,還用承擔保證責任嗎?

相信許多人曾為親友的債務作過保證人,對保證的法律知識或多或少都有些瞭解。但大多數人停留在瞭解的層面上,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所以,

今天龍檢君就來講一講保證

這個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律問題。

來小板凳準備好排排坐,龍檢君要普法啦!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方式#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Q

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保證多為保證人在主債權債務合同即借據上,保證人或保人位置簽字,這種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的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龍檢君:

根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這裡特別提醒保證人,在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時一定要對保證方式予以明確約定,我們推薦一般保證。一般保證享有先訴抗辯權,對保證人更為有利,即只有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期間#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保證期間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

保證期間分為約定與法定兩種

約定保證期間具有優先效力。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可以對其進行補正,補正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當事人約定補正,二是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加以補正。

實踐中確定保證期間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了保證期間的,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依其約定的保證期間承擔保證責任。此時需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依照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承擔保證責任,即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3.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

Q

保證期間經過(即已過)的法律後果?

龍檢君:

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後果。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這裡提醒債權人,不要躺在權利上睡大覺,有保證的債權到期後,一定要在保證期間內依照法律規定區分保證方式來行使權力,否則保證期間經過後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這樣不利於自己的債權實現。

綜合阿榮檢察

有你想看的精彩

「普法」关于担保,你了解多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