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280元得2800到銀行還錢,反遭職員吼“你什麼意思”,對此你怎麼看?

一隻漂亮的花狸

就是想讓你下崗的意思。

大家記住又一個坑出來了。這種情況發生了,最後一定是以你把錢還回去為終的。別想著,是她錯了,又不是我錯了,為什麼要還回去。勸你還是乖乖還回去吧。不然就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了,沒錯,你沒聽錯,被人給你錢,你卻必須要還回去,不是出於道義,而是法律。

以前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銀行弄錯了,多給了儲戶錢,最後要求儲戶必須歸還,有不還的,最後被起訴了,最終還是還了。

還有取款機取到多餘的錢,也是不能拿走,最好報警。之前有個人就是取錢,結果機器壞了,多吐出幾千塊,他咋走了,最後被銀行報警抓了。

現在就是弱肉強食的時代啊。銀行就是非常的硬氣,你取錢,取到了假錢,離開櫃檯之後,就不認賬了。你去銀行辦業務,有時候態度很惡劣。你取錢去多了,本來是他們的錯誤,可是你卻要替他們承擔,離開之後還要回來退錢,不給錢就要被抓。

這個櫃員吼這個男子恐怕是怕自己的飯碗受到威脅吧,若是自己出的錯,那肯定要自己負責,若是客戶沒找回來,興許也沒事。可是這個儲戶就非常誠實,還被鄙視了。


老王偵查記

到底是誰該承擔責任?你出了問題,李先生是處於好心,怕你被處罰,結果好心竟然換來冷眼相對。

據《武漢晚報》報道,武漢一市民李先生在銀行取款時,銀行櫃員錯將280元看成2800元,擔心櫃員受罰,李先生主動歸還多給的錢款時,竟遭到櫃員誤解。不但換來冷眼還被呵斥。

據瞭解,李先生一是一名下崗的工人,租住在漢南區紗帽街。事發當天李先生拿著妻子的

低保存摺,到漢南區漢南大道321號的武漢農村商業銀行正街支行取款,李先生並不知道摺子上有多少錢,所以就說都取出來。等回到家後妻子才告訴他存摺上是280元,而李先生取出了2800元。拿過存摺一看,果然小票流水顯示是280元。

這時候李先生才想過來,肯定是櫃員操作失誤所致,雖說李先生失業,甚至沒有收入,但是這錢不能拿,而且給他辦業務的櫃員肯定要受處分,這樣對她的工作很不利,她才20多歲。

於是李先生當即便拿著存摺和小票以及先進返回了銀行。但是李先生萬萬沒想到結果竟然是這樣。李先生為了不驚動其他人,特意寫了個字條:剛才取280元,你給了我2800元,你趕快把錢拿回去,不然你會受處分。從窗口遞進去給了那位給他辦理過業務的4號業務員。但是對方連看都不看,直接對他說,你先填單子。李先生解釋對方才看了下字條,沒想到,櫃員竟將紙條拍在櫃檯玻璃上,大聲吼道:“你拿這個紙條什麼意思?”李先生趕緊給對方解釋是來退款的。

女櫃員的反映簡直讓人不可思議,對於李先生的善良是我們學習的榜樣,但是卻並沒能得到應有的回報,哪怕是一個態度。對於這位專員,實在想不明白,怎麼會有這個態度,別人是在幫你的錯誤買單,而你卻把錯誤繼續擴大,這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是決不能容忍的。


小拉車

男子取280元錢卻得到2800,到銀行還款時,反遭職員吼。一般人遇到這種事情真的會非常生氣,確實,男子為這位職員的工作失誤彌補,卻不是換來感謝,反遭不禮貌對待。站在職業素質的角度,職員確實應該受到批評。

然而類似於之前在銀行取錢卻多吐出了錢的事件,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又發生了!

前段時間在南昌上班的小趙在發工資時發現單位發給他的不是平時的3000元,而是30000元,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公司發錯了,肯定是財務部多輸了一個零。

原本應當告知公司的小趙,在經過了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沒有經受住誘惑,於第二天辦理了離職手續,打算帶著錢離開。

沒想到的是,公司第二天便找到他要求退還多發的錢,如不退還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小趙只好將錢退還給了公司,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們先不從道德層面來過多的對小趙的行為進行評判,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收到良好的教育,也不是每個人都擁有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素質,不是每個人在面對利益誘惑時能夠做到“坐懷不亂”。

那我們就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分析小趙的行為,因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法律不允許的行為,道德亦不允許。

不當得利的含義

在法律上有一種事實行為叫做“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小趙的情況是否屬於不當得利,如果屬於,那麼小趙作為受益人對受害人也就是公司具有返還財物的義務。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不當得利有四個構成要件:

  • 1. 一是一方獲得財產利益;

  • 2. 二是他方受損失;
  • 3. 三是受益與受損之間有因果關係;
  • 4. 四是受益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我們用此標準去衡量一下小趙的行為,首先小趙獲得了財產的增加,原本應當是增加3000,現在卻是增加了30000,其次單位賬戶因為給付行為多損失了27000元,再次小趙27000元財產的增加是因為單位給付行為的失誤,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因果關係。

最後小趙在3000元的工資範圍內取得財產是有法律依據的,依據是小趙與單位的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但是多增加的27000卻是沒有合法理由的,既不是獎金,也不是其他補助。因此,小趙對於多增加的27000元財物屬於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的後果

不當得利是一種債,法律上叫做“不當得利之債”,即因一方基於不當得利行為而形成的受益人對受害人的債務關係。它造成的法律後果是債務的返還。

不論受益人是善意還是惡意的,即不論受害人接受財物時是否知道缺乏法律上的依據,都應當承擔返還原財產利益的義務,也就是說小趙首先必須償還公司多支付的27000元,如果該27000元已被消費,單位仍然可以要求小趙以下列形式償還:

(1)因消費不當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節省的消費支出,

(2)因之取得的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請求權、保險金請求權、對價請求權等代償利益。

但是如果善意受益人原財產形態和上述衍生的現存利益不存在的,可以免除返還義務。這是善意和惡意的區別,小趙在收款時他是不知道的,但是他其後是知曉的,因此自知曉之日起,小趙成為了惡意受益人,惡意受益人無論現存利益是否存在,都需要返還,並且還要返還由此獲得的一切利益。

因此無論如何,小趙都將錢退還公司,否則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

民間有句俗語:“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莫強求”,面對天上掉餡餅的利益,還是不要動歪腦筋,因為它原本不是你了,拿了也要還回去的。

文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 曹輝


律師說

阿P在銀行取280元,櫃員阿美卻錯給了2800元,阿P還錢時:

尚在實習期的阿美驚呼:“你,你這什麼意思?

阿P義正言辭:“我學雷鋒拾金不昧,我沒別的意思!

阿美這時看見了行長,趕緊聲音壓低說:“你還是等我下班後給我吧,難道你不懂我的意思?

阿P沒發覺一旁的領導,卻摸了下自己賊亮的髮型,心裡暗暗尋思:“我還未婚呢,難道你是?哪個意思?

行長過來嚴肅地問阿美:“你實習期就這樣與客戶嘀咕,

你這是什麼意思?

阿P情急又慌忙,竟把錢塞到行長手裡:“對不起,她是俺相好,這是一點小意思。”

行長對阿美說:“你男朋友可真有意思,但這錢我不能收!你明天別來上班了!”說完後行長走了!

阿P慌張對行長解釋:“別別別,我,我不是這個意思!

行長回頭笑道:“你誤會我意思了!明天她調休,你這錢啊,算是我給你們將來隨禮了,哈!”

阿美感激的看著阿P:“你把你的手機號,再寫一下,遞給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


一筆一紙一個人

男子取280元得2800到銀行還錢,反遭職員吼“你什麼意思”,對此你怎麼看?

真是好心餵了狗!

銀行就是牛,自己操作失誤得了利就要離櫃概不負責,自己操作失誤產生損失就要言之鑿鑿得讓儲戶退還,說是不當得利!如今這位儲戶主動歸還你還要吼,還有臉問他啥意思,你啥意思啊?真想上去扇兩耳光,沒有教養的東西!

這個主人公姓李,是一個下崗工人,當天老李的妻子拿著低保存摺去銀行取錢,原本存摺上只有280元,誰知道對方操作失誤給取了2800,因為考慮到對方可能因此受處分,下午老李就帶著錢返回銀行準備把錢退掉,並且專門找到給他取款的那位櫃員,是個二十多歲的小姑娘,他原本打算偷偷得還掉!

這個老李實在是太善良淳樸了,如果是一般人發現這種情況你不打電話找我我還去理你?這個老李人雖然窮,但是素質真得很高,太有同理心了,後面發生的事真是讓人寒心!


第二:真是人比人氣死人,不知好歹的東西,你與這個老李相比真應該找個地洞鑽進去!

老李來到這個姑娘服務的窗口,將一張寫著“剛才取280元,你給了我2800元,你趕快把錢拿回去,不然你會受處分。”的紙條放在存摺上,遞進窗口,但是這個小姑娘看都不看,直接叫老李填單子!老李表示讓對方先看紙條,對方直接將紙條拍在櫃檯玻璃上,大聲吼道“你拿這個啥意思?”

這一吼把老李嚇壞了,大堂經理還以為有人搶銀行呢!

最後瞭解情況的經理向老李表示了感謝,並且把這個櫃員批評了一頓!

這個沒教養的玩意兒十有八九就是狗眼看人低,如果對方是個大老闆可能笑容還是很甜美的,看見老李穿著寒酸連看紙條的耐心都沒有了!你臉不臊嗎?建議銀行對此人應該嚴肅處理!


心安理得君

據《武漢晚報》報道,武漢一市民李先生在銀行取款時,銀行櫃員錯將280元看成2800元,擔心櫃員受罰,李先生主動歸還多給的錢款時,竟遭到櫃員誤解。不但換來冷眼還被呵斥。


據瞭解,李先生一是一名下崗的工人,租住在漢南區紗帽街。事發當天李先生拿著妻子的 低保存摺,到漢南區漢南大道321號的武漢農村商業銀行正街支行取款,李先生並不知道摺子上有多少錢,所以就說都取出來。等回到家後妻子才告訴他存摺上是280元,而李先生取出了2800元。拿過存摺一看,果然小票流水顯示是280元。 這時候李先生才想過來,肯定是櫃員操作失誤所致,雖說李先生失業,甚至沒有收入,但是這錢不能拿,而且給他辦業務的櫃員肯定要受處分,這樣對她的工作很不利,她才20多歲。 於是李先生當即便拿著存摺和小票以及先進返回了銀行。但是李先生萬萬沒想到結果竟然是這樣。李先生為了不驚動其他人,特意寫了個字條:剛才取280元,你給了我2800元,你趕快把錢拿回去,不然你會受處分。


從窗口遞進去給了那位給他辦理過業務的4號業務員。但是對方連看都不看,直接對他說,你先填單子。李先生解釋對方才看了下字條,沒想到,櫃員竟將紙條拍在櫃檯玻璃上,大聲吼道:“你拿這個紙條什麼意思?”李先生趕緊給對方解釋是來退款的。 女櫃員的反映簡直讓人不可思議。

李先生面對金錢的態度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因為他對於銀行多付給他的錢,非但沒有據為己有,反卻送還銀行。所以他的道德情操是高尚的!但對於這位營業員的作為,確實很不明白。據我所知,銀行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嚴格的!每天下班前,都要進行結賬!一旦出現差錯,哪怕是一分錢,也說明賬目不對,都要進行反覆查找的。何況是差錯達幾千元錢呢?面對李先生歸還的現金,該營業員非但沒有一句感謝的話,反倒對李先生進行了呵斥!只能說她太不懂事了!為了掩蓋自己的失誤,難道就不怕單位的處分嗎?難道賬目出現差錯,僅僅是自掏腰包,就能彌補的了的嗎?像這樣的營業員,素質太差了!哪個單位能用這樣的人呢?不用等著人家開除了,自己早些提出離職回家吧!



hyh139

在沒被發現之前我一定不會主動去還這錢的!即使發現了,你自己來取,或者報警處理吧……

這個職員明顯是想逃避責任,不管是不是她主辦的這個業務,她這種問法都是一種逃避責任的態度,是人都能聽懂“我在你銀行取款280元,櫃檯給我2800元,我想把多的那部分歸還給銀行”這句話是啥意思,這職員居然吼著問啥意思?這不是裝傻充愣逃避責任還會是啥呢?

問題不成立

取款280元,這數字太蹊蹺,280元一定是得在櫃檯才能取到這有零有整的280元,那在櫃檯取280元,櫃檯營業能給你2800元,你為啥不當面就說錢數不對呢?

2800元數目不大,“早退晚還”也不是我的錯,如果是我,我先花著,來上門取,我再還!

如真像題目中所說的情況,我一定不會主動去銀行歸還的,這是銀行的錯,我不能去承擔這種責任和後果!有句話叫:“上趕子不是買賣”,這不正是題目裡的情況嗎?

銀行有點店大欺人的感覺

每次見到新聞中有類似的情況出現,都是銀行要求儲戶去返還相關由於銀行的失誤產生的賬目問題,這真是一個奇葩!

1、你錯了,我還得主動登門澄清情況,😂

2、你錯了就是系統出錯從來也不把相關人拿來問責

3、強烈建議由於這種情況產生的問題,銀行應該給儲戶誤工費、誤餐費等各種費用,並分支行行長進行當面賠禮道歉!

我是BLAH!


BLAH


大家好!

這是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下崗多年無固定工作,靠著妻子打工每月1000多元的微薄工資,一家人勉強度日。280元是政府給的低保補貼,2800元對李先生一家人來說不是小數目,但他說,這錢不是他的,拿了他也不安心,銀行工作人員還得賠錢,受處分,於是馬上去銀行退錢,哪知道卻遭到經辦人女櫃員的大聲呵斥!



01

這故事可是真實的:據《武漢晚報》報道,2013年7月3日下午3點過,李先生拿著妻子的低保存摺,前往漢南區漢南大道321號武漢農村商業銀行正街支行取款。回家後發現是2800元,還將此事告訴妻子,妻子以為在開玩笑。核對取款憑條和存摺都是打印的“-280”。李先生立刻意識到櫃員多給了,4點過趕到銀行找到經辦櫃員。在紙條上寫了“剛才取280,你給了我2800,你趕緊把錢拿回去,不然你會受處分”,並把紙條和存摺一起遞給櫃員。哪知道櫃員看也不看,卻不耐煩地連說兩聲“你填單子……!”。在李先生的一再堅持下,女櫃員最後看了一眼,卻將紙條拍在櫃檯玻璃上,大聲喝到:“你拿這個紙條什麼意思?”




02

看到這裡,簡直讓人覺得這名櫃員太不可思議了,純粹是對李先生善良正直的侮辱。按照常理,即使銀行多給李先生錢了,那也不是李先生強迫櫃員給的。錢取出來沒點數,那是儲戶的自由。銀行給錢多了,儲戶也沒有送回去的義務。要找回來,那你銀行也得費費心思,主動上門解釋清楚事情緣由,並表示歉意,尋求儲戶的理解支持吧,這是道理啊!即使李先生不把錢送回去,他也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更不會犯法吧?過錯責任原本就應該由銀行櫃員全部承擔。




03

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喪失了底線。對儲戶冷若冰霜,從李先生進門那一刻就開始。沒有標準文明的用語,只有極不耐煩頤指氣使,高傲霸氣顯露無遺。即使儲戶給了她善良而充滿誠意的幫助,仍然不會低下高貴頭顱。這種職業道德水平,就是與鄉野百姓相比,也可以甩幾條街了!這哪裡像一個規範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言行?這哪裡像個受過專業化培訓的銀行窗口人員應該具備的職業道德?洗洗睡了吧。



04

世間自有公道,善良和誠實豈能被歪風邪氣壓倒。好在該銀行經理發現異常後,當即對該高傲的櫃員進行了一頓嚴厲批評,並於第二天向李先生道歉。一個下崗工人的善良與誠實經過千迴百轉,終於得以慰藉。留下的思考不僅僅是給讀到此文的朋友的,更是留給為大眾服務銀行業從業人員及其管理者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持續關注【龍門山客棧】,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


龍門山財經

2800元確實不算是一個多麼大的數字,但是即使2800也可以反映出人性的一面。

這名男子因下崗暫時無工作,家中還有一位已經上高一的孩子,一家經濟收入來源僅僅依靠其妻子在汽車零配件廠當工人,每月拿1000多元工資,還有便是每月政府補助的280元。可想而知,這2800元相當於這名男子家中兩個月的收入總和。所以不要以2800元來衡量,以你現有家庭兩個月收入總和來計算,來衡量。

這件事其實簡單來說就是,男子拿著有著補助金的存摺去銀行取錢,而事先稱不知曉卡中留有多少錢,待取回之後,妻子驚訝告知存摺中僅有280元,為何丈夫會帶回2800元?大家一想便知,是銀行工作人員的操作失誤造成的。這裡說道的細節便是,男子知道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被發現會被懲罰,而這麼銀行工作人員才20出頭,還有大好年華,所以這名男子便想出用紙條告知,其內容為“剛才取280元,你給了我2800元,你趕快把錢拿回去,不然你會受處分。”。當男子走到櫃檯時候,給出紙條,工作人員一句冷漠的“先填單”拒之千里,男子堅持要求先看完紙條,在男子的堅持下,銀行工作人員便看了一下這張紙條,沒想到這名工作人員看完便大聲大聲吼道:“你拿這個紙條什麼意思?”男子便趕緊解釋是來退款的。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名工作人員是誤以為故意嘲諷?還是無法面對自己的操作失誤?雖然我不認同顧客就是上帝的說法,因為我們要做到互相尊重。不知道有多少人去銀行都是戰戰兢兢,生怕說錯話做錯事,被工作人員抱怨,每次前往櫃檯,還未來得及說明事由,便被拒人於千里之外。

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專業知識要求固然重要,但是我覺得更為重要的是品行。幸好這件事最終在大堂經理管理後,將櫃員批評了一頓:“你真是糊塗,別人好心來退錢,你還這種態度。”並且也將多出來的錢如數歸還。


秋葉小叔

大家時常去銀行辦理業務,有一句話叫離櫃概不負責,實際此句話為銀行單方面條款,並無法律依據。如取款過程中,銀行多給予了資金,銀行核帳後,會去找客戶去索要,有倆個結果,第一,資金較小,客戶不願歸還,會有出納自己賠償墊付。第二,資金過大,客戶不願反還,銀行會起訴客戶,按不良所得起訴到法院。同理,如我們在取款過程中出現問題,我們同樣可以起訴銀行,只不過我們舉證比較困難,維權吃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