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關於婚禮車隊,你想象中是啥樣?

這樣豪華式的?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超長、超豪華、超矚目、超惹人妒忌的車隊……

樸實式的?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簡陋但不簡單,獨特而令人難忘,不錯,不錯……

還是環保式的?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看了以上車隊,估計大家已經足夠意外!

但還有更意外的婚車現場↓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視頻截圖)

乍一看還以為是“鬼子”進村了!

身穿日軍軍服為婚車開道,

就不怕鬼子把新娘搶走了?

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上,一列婚禮車隊正準備出發,車隊中間是小車,兩側是哈雷摩托車,一輛長江750三輪摩托在車隊最前端。三輪

摩拖車上的男子,身穿日軍軍服,揹著一把三八大蓋(三八式步槍),對著鏡頭雙手豎大拇指。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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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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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當事人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據瞭解,穿日軍軍服的男子叫劉彬,他因該行為被指系“精日”分子。

5月28日凌晨,36歲的劉彬通過上游新聞公開道歉:“這件事雖有誤解,但我還是傷害到了民族感情,我向社會公眾誠摯地道歉。”

我不是“精日”分子

我是愛國中年 我很後悔 我誠摯道歉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劉彬

劉彬:我怎麼可能是“精日”分子呢?我絕對不是。10多年前,我服過兩年兵役,那時我是隨時準備著保衛祖國的戰士,現在我是愛國中年

劉彬:事出有因。我是摩托車發燒友,我有一輛長江750摩托車。幾天前,一個劇組想用我這輛摩托車拍抗戰網絡劇,我不捨得讓人家騎,我就說我也去拍戲。

27日上午9點多,我就穿著日軍軍服,騎著摩托車去了劇組。拍戲中間,我知道了車隊的朋友要結婚。拍完戲,我來不及換衣服,就這樣去了。下午3點20分到的婚禮車隊中,朋友見我樣子挺逗,就拿手機拍了起來。結婚圖個熱鬧,我就配合著他們拍,拍的還有其他視頻。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劉彬手寫的道歉書

婚禮車隊“鬼子”開道?!膽敢碰觸民眾底線挑戰法律者當重罰!

劉彬手寫的道歉書

劉彬:我半蹲著,舉著三八大蓋,做投降的樣子;我大喊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等。視頻不是我自己拍的,都是朋友在那拍。大家圖個開心,我就跟著配合。其實這些視頻也傳到朋友圈裡了,不知道為啥這些沒傳開,網上傳的最多的就是那段10秒長的豎大拇指的視頻。

下午3點45分進了酒店,我就把日軍軍服脫掉了,我裡面還有一件背心。

劉彬:我被罵死了。我自作自受,活該被罵。我的行為確實傷害到了民族感情。但我真的不是“精日”分子,我愛國,我憎恨一切侵略行為。我當兵時,時常告誡自己,提高警惕,保衛祖國。想到這句話,再想想自己的行為,我很後悔,很後悔,腸子都悔青了。

精日分子為何層出不窮?

四行倉庫,南京紫金山,精日分子的醜行激怒了中國人民。然後廈大的田佳良開口就是惡醜你支。滿滿的女太君在中華的優越感,竟然還是一個黨支部書記!

在一輪輪依法打擊精日殘渣的背景下,居然還有精日公然逆流而上!雖然公安機關不斷加大對這類人群的打擊處罰頻次,但精日行為卻依然頻頻出現於網上網下。

精日分子為何層出不窮?

原因有三:

其一,源於文化價值觀的影響。

以動漫為主的日本軟文化輸出以及“國外的月亮比國內圓”這種扭曲的觀念,這種文化的傳播與滲透催化了“精日”群體的出現與壯大。

其二,社會中泛娛樂化風氣的瀰漫。

娛樂至死的年代,一切事物看起來都是“好玩”的,也都可以“玩”,乃至嚴肅的國家與歷史、民族情感都是可以拿來開玩笑的。在微博上,有些人為了蹭著熱點紅上一次,不惜降低道德底線。想來許多所謂精日分子也許並非真的精日,只是想利用社交平臺進行炒作。

其三,意識形態的背叛就是深層次“病根”

“精日”究其根本是我國家民族文化的弱勢地位的體現,甚至經濟發達了,民族文化卻沒有相應的強大起來。傳統文化被少年所排斥,缺乏民族文化自豪感,盲目迷信外國思想、文化,這種國情下,產生精日、精韓、香蕉人,甚至是精神印度人、精神阿拉伯人,也就不奇怪了。

“精日”是病,得治!

也許不論是“精日”還是“精神納粹”,都是出於年輕人的無知。但無知不代表無過,無知也不代表豁免。也許“精日”分子是極少數,但其言行不論是出於有意還是無意,都傷害到中華民族的歷史情感,是主流社會不能接受的。

各種匪夷所思的“精日”分子總有辦法躍入眼簾。這些人真的有病吧!病得不輕啊!這些“中國人的敗類”一路走到黑的時候,到底還有得救嗎?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繼39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遞交相關提案後,又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關於《完善立法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的議案,呼籲從立法層面對“精日”予以嚴懲。

此前,在懲治“精日”方面,只能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即使合併執行拘留處罰,也不超過20天。這顯然是不夠的。應該明確告知相關言論和行為的惡劣程度,以及讓違法成本高到肇事者難以承受,這樣傳播力和破壞力才會下降。至於“病情可控”的潛在“精日”,則是需要長期處方來引導和調理。

值得欣慰的是,我國正在積極地對此類事件進行立法實踐,力圖通過完善的法律打擊。今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增加相應條款,打擊精日分子。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戰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部法律在今年的5月1日正式實行。也就是說,從5月1日起,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的事情,可以用法律進行制裁的了!

法無威而不立,“婚禮車隊用皇軍開道”事件膽敢碰觸民眾情感底線,膽敢挑戰法律的威嚴,就應當殺雞駭猴,重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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