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今天,住建部網站公佈了《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2016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634起、死亡735人。

其中,高空墜落事故連續多年佔據榜首,成為“高發區”和“重災區”,佔到總數50%以上。

2016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333起,佔總數的52.52%;

2015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235起,佔總數的53.17%;

2014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276起,佔總數的52.87%。

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很多,也有一定的共性,相信哪一個工地都逃不掉,多多少少都會存在。我們將極易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隱患整理如下,並附上相應的預防措施,供大家參考!

主要危險源及預防措施

1洞口墜落

(電梯井、風井、煙井、採光井、預留洞口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洞口操作不慎,身體失穩。

② 走動時候,不小心身落洞口。

③ 坐躺在洞口邊緣休息失誤落入洞口。

④ 在洞口旁邊嬉鬧起鬨打架,無意墜入洞口。

⑤ 洞口沒有安全防護措施。

⑥ 安全防護措施不牢、不合格或損壞未及時檢查。

⑦ 沒有醒目警標。

預防措施

① 預留洞口、通道口、電梯井口、樓道口、接料平臺邊口、陽臺邊口等都必須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蓋板、圍欄、安全防護欄杆、安全網等。

② 禁止在洞口嬉鬧,或僥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

③ 在洞口操作要小心,不要背朝洞口。

④ 洞口安全防護措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

⑤ 洞口安全防護措施、警標嚴禁擅自移動位置或拆除。

⑥ 洞口必須掛設醒目標誌示警。

2腳手架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腳踩探頭腳手板。

② 走動時踩空、絆、跌。

③ 操作時彎腰轉身不慎碰到杆件等身體失穩。

④ 坐在欄杆架子上或站在欄杆、高空架子上作業或在腳手架上休息嬉鬧。

⑤ 腳手板沒有滿鋪或鋪設不穩。

⑥ 沒有扎防護欄杆或防護欄杆已經損壞。

⑦ 操作層下沒有鋪安全防護層。

⑧ 腳手架離牆面距離超過20cm,沒有防護措施。

⑨ 腳手架超載損壞。

⑩ 在腳手架上再用磚墊高或隔腳手板操作。

預防措施

① 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安全檢查制度。

② 對職工工地腳手架上安全操作和紀律教育。

③ 腳手板要平穩,不得有探頭腳手版。

④ 要扎設牢固的防護欄杆。從第五步架起,有架起架設竹笆欄或拉設安全立網。

⑤ 從第二步起每隔一步架設一安全防護層。

⑥ 腳手架不得超過270Kg/m2,堆磚單行側放,不超過3 層。

⑦ 腳手架離牆面間距大於20cm 時,至少每一步架要鋪設一層防護層。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立足面狹小,作業用力過猛,身體失穩,重心超出立足地。

② 腳底打滑或不慎踩空。

③ 隨重物墜落。

④ 身體不舒服行動失穩。

⑤ 沒有系安全帶或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或走動時取下。

⑥ 安全帶掛鉤不牢固,或沒有牢固的掛鉤地方。

預防措施

① 加強施工計劃和各地施工單位、各工種的配合。儘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

② 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

③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

④ 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高空作業。

⑤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

⑥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禁止高血壓、精神病人高空作業。

4踩破輕型屋面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沒有使用板梯。

② 作業人員沒系安全帶。

③ 作業人員操作或移動時不慎踩破石棉瓦或其他輕型屋面機構。

預防措施

① 使用板梯。

② 操作時要謹慎,移動時要小心,不得直接踏踩石棉瓦或其他輕型屋面機構。

③ 高空作業人員要牢系安全帶。

④ 在輕型材料屋面下面(兩屋架下弦間)拉設安全防護網作為第二道防護。

5拆除工作中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站在不穩定部件上面從事拆除等工作。

② 拆除腳手架、井架、龍門架等沒有系安全帶。

③ 拆除井架、龍門架沒有預先栓好臨時鋼絲網。

④ 人隨重物墜落。

⑤ 操作者用力過猛,身體失穩。

⑥ 樓板架上堆放拆除的材料超載,造成壓斷樓板等坍塌。

預防措施

① 從事拆除工作人員應站在穩定牢固部位或擱設腳手板。

② 拆除腳手架、井架時,操作者應按規範正確繫好安全帶。

③ 拆除井架、龍門架應按規定栓好臨時鋼絲纜風繩。

④ 從事拆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時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

⑤ 樓板、腳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降下來的材料,避免超載作業。

6登高過程中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沒有安全登高設施。

② 登高設施不良或損壞,沒有對現有登高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對承認乘人外用電梯安全保險裝置不齊全。

③ 翻爬腳手架、井架、龍門架或乘坐非乘人運輸設備。

預防措施

① 高處作業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設施並要佈置合理。

② 乘人電梯安全保險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③ 嚴禁翻爬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或乘坐非載人設備。

7從屋面沿口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屋面坡度大於25 度,無防滑、防墜落安全措施。

② 在屋面不慎身體失穩。

③ 身體不適,突然頭暈休克,導致從屋面高空墜落。

④ 沿口構件不牢或踩斷,人隨著墜落。

預防措施

① 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

② 屋面坡度儘量不要大於25 度,當大於25 度時,應採取防滑措施。如:使用防滑板梯。

③ 對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嚴禁高血壓、精神病人、酒醉人員、過度疲勞人員高空上崗作業。

④ 在屋面上作業不能背向沿口移動。

⑤ 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時,外排立杆要高出沿口1~1.5m,並扎設竹笆圍欄或掛安全立網,沿口一步要滿鋪腳手板防護層。

⑥ 沒有使用外腳手架時工程施工時,應在屋簷下張設安全網。

8梯子上作業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使用壞梯子或梯子超載斷裂。

② 梯腳無防滑措施、使用時滑倒或墊高使用。

③ 梯子沒有靠穩或斜度大。

④ 人字架兩片間沒有用繩或鏈拉牢。

⑤ 在梯子上作業方法不當。

⑥ 人在梯子上移動梯子。

預防措施

① 使用梯子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② 不得兩人在同一梯子上作業和懸掛重物。

③ 人在梯子上不得移動梯子。

④ 在梯子上作業不能直接雙腳平立在同一梯檔上,應有一腳勾住梯檔。

⑤ 梯腳要有防滑措施。

⑥ 人字梯兩邊下端應用繩或鏈、鉛絲拉牢。

⑦ 梯子不得墊高使用。

⑧ 梯腳要靠牢穩,梯子與面夾角不得大於60~70 度,上端尺應與牢固構件扎牢或設專人扶住梯子。

9天花板上檢修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光線太暗,操作時沒有鋪腳手板或沿屋架上弦走動時不慎踩空。

② 由於個人生理或身體的原因,在操作時,不慎墜落。

預防措施

① 專職電工或水電工為屋頂穿電纜線或在天花板上檢修工作是應有足夠的照明。操作時應鋪腳手板,掛設安全帶。

② 嚴禁高血壓、精神病人、酒醉人員、過度疲勞人員上崗作業。

10龍門吊轉料平臺上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龍門吊轉料平臺口轉料平臺搭設不符合規範;搭設材料鋼管、踏腳板不合格,導致平臺倒塌,人員墜落。

② 龍門吊轉料平臺鄰邊無防護,沒有用1.2m 高的安全防護欄杆及安全防護網做防護,人員不小心從龍門吊轉料平臺口鄰邊墜落。

③ 龍門吊轉料平臺沒有照明裝置,晚上工人作業,不小心從高空墜落。

④龍門吊轉料平臺無安全防護門,或有安全防護門但無扣鉤卡,或有防護門及扣鉤卡但無人落實,致使工人不小心墜落。

⑤ 工人在龍門吊轉料平臺打架或嬉戲,不小心墜落。

預防措施

① 龍門吊轉料平臺搭設要符合規範;搭設材料鋼管、踏腳板合格,踏腳板偏數及拉接鋼筋質量和數量要合格。

② 龍門吊轉料平臺鄰設置安全1.2m 高的安全防護欄杆及安全防護網做防護。

③ 龍門吊轉料平臺裝設照明裝置,晚上工人作業,要倍加小心。

④ 龍門吊轉料平臺按裝符合規範的安全防護門,並在安全防護門上安裝扣鉤卡,防護門及扣鉤卡安排專人落實看管。

⑤ 嚴禁工人在龍門吊轉料平臺側或其上打架或嬉戲,否則,給予重罰。

11臨邊墜落

住建部:現場工程安全管理——高空墜落

事故原因

① 樓層周邊、屋頂面周邊、陽臺周邊、轉料平臺周邊、樓道周邊、頂棚及屋面造型周邊等建築作業面周邊,無防護,沒有安設安全防護欄或安設防護欄沒有驗收不合格,作業人員不慎高空墜落。

② 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在鄰邊嬉戲或喝了酒作業不慎墜落。

③ 鄰邊防護欄損壞或被人移走沒有及時發現,導致人員墜落。

④ 作業人員在鄰邊打架,導致人員墜落。

⑤ 作業難度大,作業困難,防護不到位或有防護但沒按規範要求施工,沒經過驗收,防護不到位不合格,工人作業時不慎墜落。

預防措施

① 做好安全防護,搭設安全防護欄,高層裝設踢腳板,最好拉設安全防護網,並經過驗收合格。

② 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杜絕嬉戲或喝了酒上樓作業。

③ 定時檢查樓層臨邊防護欄,及時發現損壞或被工人無故移走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無故損壞、偷盜安全防護設施有關人員給予重罰。

④ 杜絕作業人員在鄰邊打架,否則給予警告、批評或重罰。

⑤ 在作業難度大、作業困難時,安全防護一定要到位。

⑥ 防護設施要按規範要求施工,經過技術驗收合格才能作業。

⑦ 工人嚴格按要求配戴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帶、安全帽等嚴防高空墜落。

施工現場主要防護措施

1、臨邊

“五臨邊”為主要危險部位,為確保防護的萬無一失,杜絕墜落事故的發生,樓層內模板、木枋、鋼管、鋼筋、砼垃圾等雜物清理乾淨;樓層周邊及時搭設防護欄杆。

防護欄杆具體做法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 鋼管欄杆及欄杆柱均採用Ф48鋼管,用扣件或電焊焊接固定。

② 防護欄杆應由上至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為1.0--1.2m;下杆離地高0.5--0.6m。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欄杆柱的固定及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結構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

③ 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高度不低於18cm的攔腳板或40cm的攔腳笆板,並且攔腳板或攔腳笆距離樓層地面的間隙不應大於10cm。

2、洞口

“四口”要重點防護,尤其較大的預留洞口,要做到防護的萬無一失。

1)電梯井、消防樓梯、煙井、風井:電梯井等洞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棚門,電梯井內應每兩層且最多不超過10m設一道安全防護棚板,並建議拉設上安全兜網。

2)樓層內各處邊長25--150cm的預留洞口、安裝預製構件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要用木枋、模板做蓋板,蓋板能保證四周擱置均衡,並固定其位置。

3)邊長大於150cm的洞口,四周設置防護欄杆,洞口下設安全網。如過洞口上下連續出現,象採光井等,要每每兩層且最多不超過10m設一道安全防護棚板,並建議拉設上安全兜網。

4)安全通道: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造成物體打擊,

以及通道多處於塔吊迴轉作業半徑範圍以內,因此通道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物體穿透的雙層防護棚。搭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 所採用材料為Ф48х3.5mm 鋼管。

② 立杆底部必須是硬化的堅硬的混凝土面上加墊板,墊板宜採用長2.0--2.5m,寬大於200mm,厚50--60mm的板材。

③ 立杆間距為1--1.5m,大橫杆間距為1.8m。為保證車輛通行,通道高度應為5.5m,上設雙層防護間距為30--50cm,並有堅實材料滿鋪且覆蓋密目安全網。

5)後澆帶可利用預留鋼筋網,並用密目安全網鋪設嚴密,在安全網上鋪設等寬的模板固定壓緊安全網。

登高作業十不準

建築登高十不準:

1

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的工人不登高。

2

未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登高。

3

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紮緊褲管和無人監護不登高。

4

暴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時,露天不登高。

5

腳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6

梯子撐腳無防滑措施不登高。

7

穿著易滑鞋和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

8

石棉瓦和玻璃鋼瓦上,無牢固跳板不登高。

9

高壓線旁無遮攔不登高。

10

夜間照明不足不登高。

另外,作業人員從事登高作業,要從三個方面加強安全管理:

建立登高審批制度,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建立登高作業人員安全操作制度。

安全制度

防墜落安全制度:

1、所有高空作業人員要接受高空作業安全知識教育;特種高空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在作業前實行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

2、高空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才可上崗。項目部應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及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3、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監守工作崗位,未經領導許可,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雜活。

4、注意勞逸結合,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工作時間或工作面打鬧、打瞌睡等不安全行為。

5、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必須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規定的有關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腳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臂或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作業面距離地面2m 以上時,作業層面臨邊要有防護欄杆、擋板或安全網、鋼板網作防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要定期檢查,對於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6、工作人員在高於2m 以上的高處作業時,所佩帶的安全帶必須將繩頭掛在堅實的建築物或結構堅實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紀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壓病者,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7、高空作業時,一切建築物的腳手架、跳板和作業檯面,必須事先檢查,確保腳手架,建築架和跳板等結構堅實後再作業。禁止在建築架、跳板上站立、打鬧、睡覺以及超過定額人數。

8、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作業。

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擋間距以30cm 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採取防範措施;平面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 度為宜;人字梯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專門監護或設置圍欄。

10、如果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撐杵條,懸挑梁和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繫,應設通訊設備,並專人負責。

11、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及防墜落裝置及超載自動報警裝置,有防墜落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和準用證,嚴禁工人在電梯頂乘坐電梯,嚴禁電梯超載運行,除指派的專業人員駕駛操作外,無關人員嚴禁駕駛外用電梯。

12、塔吊,除指派的專業人員駕駛操作外,嚴禁其他人員攀登及駕駛;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及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13、整體提升架,要有建設部的特批准用證明、相應的資質等級、施工方案、設計計算、安全等級證明、防墜落裝置及方案、安全監管部門準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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