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無法挽留,就該坦然接受

今天我看到我的一篇文章後臺有個網友給我留言,他頗為懊惱地說:我和女友已經分手一年了,但我還是我忘不了她,可又實在是不甘心,如果當初我們之間有一方能主動一點,也許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的。

此情此景,聯想自己,也想想很多這種遭遇的朋友,覺得這大多數人分手後都會不甘心吧,我們都以為對方會是主動的那一個人,但最後誰都不願低頭,所以一個真的走了,一個真的沒有挽留。

既已無法挽留,就該坦然接受

也許有時候,我們都太倔強了,表現出的總是什麼都無所謂,總覺得既然分手誰先聯繫誰就徹底輸了,但其實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的心裡有多在乎。

既已無法挽留,就該坦然接受

我想應該有不少人心裡都有這樣一個人,一想起她的時候,就會感到一陣刺痛,因為曾經的緊密相關,而現在的不再聯繫。在大部分時間裡都告訴自己要忘掉她,可是還是會在很多情景裡不由自主地想起,或許在街邊聽到一首熟悉的歌,或許在商場聞到熟悉的味道,或許想起某部一起看過的電影,或許記得那條牽手走過的街頭,想起來是當初那麼甜蜜,而今物是人非又是那麼辛酸。

既已無法挽留,就該坦然接受

人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都忘掉,以後每一日都是個新開始,那過往的一些傷痛都不曾擁有,那該多好。分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永遠在分手的陰影中遲遲走不出來。過去是非她不可,但分開之後,就應該學著照顧好自己一個人的生活;過去把她放在第一位,但分開之後,就應該學會凡事都不要委屈自己;我們要學會坦然接受告別,以平常之心看待那些離開的人。茫茫人海認識了就是緣,但有緣不一定就做夫妻,做不成夫妻就做一個特殊的有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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