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出台!汛情预警分四个级别!

为做好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城区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区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2018年石家庄市城区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出台,即日起实施。

石家庄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出台!汛情预警分四个级别!

(资料图片 源自网络)

预案适用于主城四区和高新区

本预案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建成区及城区防汛涉及到的区域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石家庄市城市防汛有4大特点

据介绍,石家庄市城市防汛有以下4个特点:

地形环境特殊:石家庄市地形西高东低,处于太行山迎风坡暴雨高值区,且河道源短流急,产流区地形坡度较大,植被稀少,上游水库较多,洪水一旦发生,量级较大,对城区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

汛期降水集中:石家庄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在汛期内降水频繁,局地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泄洪能力有限:洨河是城区唯一外排河道,河道狭窄,坡降平缓,行洪能力低,防洪能力不能满足泄洪要求。主城区民心河作为泄洪的唯一渠道,兼具景观功能。主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的标准较低且排水管道尚未彻底实现雨污分流,个别主干排水体系还未建成,加之城区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汇水面积大量增加,排水能力有限,易造成低洼地区大量积水。

洪涝危害严重:石家庄市历史上洪涝灾害发生频繁,危害严重。一些极端暴雨,如1956年8月、1963年8月、1996年8月、2008年8月、2016年7月、2017年7月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给市民正常生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石家庄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出台!汛情预警分四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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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情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区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①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时降雨量达到40毫米以上;

②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时降雨量达到60毫米以上;

部分立交桥下出现积水;

当西部山前区出现30年一遇的山洪,或南北泄洪渠内有水排泄时。

③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15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以上;

城区部分道路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部分立交桥出现积水断交;

当西部山区出现50年一遇山洪,或各水文观测点的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水位距堤顶2米)。

④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2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大部分立交桥积水断交;

西部山区出现100年一遇山洪时。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汛情、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报市政府,待批准后由报纸、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消息、网络及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手段进行汛情预警的发布。

石家庄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出台!汛情预警分四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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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预警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Ⅳ级):

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所有人员到岗待命,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各抢险队伍按防汛预案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环卫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收水口清理及路面积水推水作业。

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市公安局交管局针对地道桥及党政机关、驻石部队、大中院校等重点区域,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

市公交总公司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排水部门开启民心河建设大街、青园街等51个闸门,同时要加强巡查。

园林部门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负责市区太平河、西北生态防洪工程、民心河、环城水系等行洪排涝渠道的人员,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西部山前区出现30年一遇的山洪,或南北泄洪渠内有水排泄时,泄洪渠道内的橡胶坝要全部坍塌。随时观察水位变化,及时向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汇报,并通知各抢险常备队(各准备200人)、各物料号备单位、抢险运输大队(交通局)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随时待命。城管委、园林局、滹沱河指挥部要加强巡视、及时处理险情情况并及时上报。

根据情况,城区防汛指挥部责令住建局、交管局、道桥管理处、人防、各区政府等组成巡查组分别对城区危旧平房区、交通干线及重点立交桥、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

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防汛部位及降雨趋势,城区防汛指挥部检查相关防汛分指挥部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各水文观测点要及时向城区防汛办报告雨情、水情。必要时,各区要组织做好本区内企事业、低洼地带的排涝及部分低洼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市城区防汛办立即通知各抢险预备队、机动队待命;通知物料号备部门做好物料运输、装车准备。城管委、园林局要加强巡视、及时处理险情情况并及时上报。

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建议市民最好留在家中,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地下通道和地下室停留。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各单位及驻石部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指令,抢险运输大队立即将防汛抢险物料运抵各危险堤段;各抢险常备队(各500人)、预备队(各1000人)、机动队立即奔赴各自的责任堤段、路段,并采用草袋装土加高加固漫水堤段,防止洪水入市。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各区要组织做好本区内企事业、低洼地带的排涝及部分低洼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注意收听有关防汛信息。

6月1日开启51座民心河闸门

为保证市区汛期排水通畅,6月1日,必须将橡胶坝降至二层平台以上10厘米并低水位运行,最大限度开启建设大街、青园街等51座闸门。遇有较强降雨时,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调度,最大限度开启其它相应闸门。

当市区降雨达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级别及其以上时将民心河余下的闸门全部最大限度开启,将渠道内橡胶坝全部坍塌,最大限度保证市区积水及时排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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