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為民樓勢說:房地產稅沒那麼可怕!

蔡為民樓勢說:房地產稅沒那麼可怕!

房產稅與降房價無必然關係

由於有具體實施的時間表,市場震動便在情理之中。關於“房地產稅”的探索與爭議,我看至少15年,我起碼寫過5篇文章專門論述房地產稅的可行性及其效益(其中觀點亦有反覆)。最近的一篇發表於今年2月底、3月初,當時正召開兩會,市場盛傳房地產稅相關法規即將出臺,“可惜”最終人大未將之排入議程。

蔡為民樓勢說:房地產稅沒那麼可怕!

這些年來我對房地產稅的推出時機與效益,始終有“三個必然與一個不必然”的預測與判斷——必然是房地產可持續遠營的長效機制之一、必然在2018年至2020年內完成立法程序、必然不會立法後就全面鋪開推進,即使實施不必然影響房價。透過財政部長的文章可以明顯感受,前三項“必然”算是“不幸言中”,接下來就看房地產稅落地後“是否會影響房價”了。

多數國家都徵收房產持有稅

或許又有鍵盤俠對我大力“吐槽”,認為我在為房價護航,問題是我根本看不出來,房地產稅與房價的關聯有如此密切。

首先,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同樣是按年徵收房屋持有期間之房地產稅,但依然是“該漲漲、該跌跌”,憑什麼中國實施房地產稅就會導致房價滑落甚至重挫呢?更何況中國由於歷史原因,有各式各樣不同名目的房源,包括使屋主名義財富暴增的“房改房”達18種品類之多,這就逼使政府在課徵房地產稅時必需慎之又慎,及採取有別於其他國家的課稅方式。

蔡為民樓勢說:房地產稅沒那麼可怕!

以字面意義來看,所謂“房地產稅”就是“只要有房產者即必需繳納”的稅種,但我國的房地產稅卻是有“豁免面積”的,三口之家人均保有60平米,超過部分才需繳稅。如果我們相信許多人會為了爭取多買一套房的機會而“假離婚”,那麼我們也可以相信許多人會為了避開不菲的房地產稅支出而再度採取離婚的對策,除非政府規定不允許離婚,但這在事實上不可能。

房地產稅衝擊最多半年

當然,一定也會有不少人有不少套房子,根本無法以離婚的方式避稅,這個時候他要麼賣房減倉,要麼轉名給兒女(或可信賴的親友),要麼老老實實的交稅,別無他法。

以換位方式思考問題,要是你會怎麼做?這真得好好想想,而不論怎麼做,我相信都是以少交或不交稅為原則。因此可以想見,一旦房地產稅在某個城市落地,初期必然會引起一陣騷亂,市場可望形成拋盤潮,但時間短則三個月最長半年,當家庭擁房量達到動態均衡之後,市場就會迴歸平靜,“該漲漲、該跌跌”。

這時候有人會問了,如果是這樣,開徵房地產稅既課不到什麼稅,又不能形成壓低房價的效果,那麼徵稅的目的是什麼呢?

不會“一刀切”全國全面實施

我看它至少維護了基本的“社會公平與正義”,讓依靠房產致富的人調整賺錢的方式、方法,以免貧富差距持續拉大。除此之外,則是提供土地資源日益稀缺的指標型城市,形成稅收來源之轉換機制。

蔡為民樓勢說:房地產稅沒那麼可怕!

事實上這正是房地產稅遲遲無法出臺的根本原因,勞師動眾之餘,政府所課徵到的稅款還不如賣兩塊地的收入;這也是我判斷房地產稅就算完成立法程序,也不會“一刀切”全國統一實施的本質原因,各個城市會根據自身發展與需要,“穩妥”推進房地產稅。換言之,在人大通過立法後便執行房地產稅的城市,大約只有不那麼依賴“土地財政”的一線及部分強兩線城市,總數不會超過10個,絕大多數城市應在五年後(甚至更長時間)才會逐步、小範圍跟進推出。

既然如此,房地產稅又有什麼可恨、可怕之處呢?有房者大可不必那麼緊張,無房者也沒必要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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