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當今社會,楊白勞欠錢不還,黃世仁要他女兒做保姆還債合理嗎?

生生不息129303571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

  1. 黃世仁追債,合理!
  2. 黃世仁抓人閨女抵債,不合理!

是不是高利貸,都可以追債

沒記錯的話,黃世仁算的是三分利,也就是月利率為3%。

  • 用單利計算利息,年息是36%。
  • 用複利計算利息(利滾利),那麼年息差不多是42.6%。



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頒佈實施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總結起來,在司法實踐中——

  1. 年利率未超過36%,視為正常借貸
  2. 超過36%,視為高利貸
  3. 高利貸,也只是不用還超過36%的那部分利息,但本金+36%以內的利息還是要還



用單利計算利息,黃世仁與楊白勞是正常民間借貸,楊白勞要還錢。用複利計算利息,黃世仁屬於高利貸,楊白勞只是不用償還超出規定利息部分,但本金+合法利息部分,楊白勞還是應該償還。

因此,黃世仁追債是合理的

父債子(女)還,需要前提條件

根據《合同法》,借款關係一旦形成,除非雙方當事人協議變更,否則對雙方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還款人僅能確定為訂立合同時的借款人。

簡單說就是誰欠誰還!因此父債子(女)還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是父親死亡,子女繼承了父親的財產,則要同樣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而還款以實際繼承的遺產數額為限。



按照《白毛女》裡面的情節,欠黃世仁錢的是楊白勞,應由楊白勞負責償還,這事跟楊白勞的女兒沒有直接關係。

限制人身自由觸犯刑法

退一萬步,就算楊白勞的女兒跟這筆債務扯上關係。黃世仁強行抓人去當保姆(記得劇中好像是抓去當小妾),百分之百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恐怕連民國法律都不允許)。



如果黃世仁的手段不算太惡劣,那麼應該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如果黃世仁的手段惡劣,則極有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

黃世仁抓人閨女抵債肯定不合理


月下沒有花

喜兒的故事



佃戶楊白勞與女兒喜兒相依為命,惡霸地主黃世仁想霸佔喜兒,在除夕之夜強迫楊白勞賣女頂債,楊白勞喝鹽滷自殺。喜兒被搶進黃家,遭黃世仁姦汙。喜兒與同村青年農民大春相愛,大春救喜兒未成,投奔紅軍。喜兒逃入深山,過著非人的生活,頭髮全白。兩年後,大春隨部隊回鄉,找到喜兒,伸冤報仇。兩人結婚,過著翻身幸福的生活。



楊白老父女與黃世仁的債務糾紛問題,起源於欠租引發高利貸,按照民國法令禁止高利貸,廢除了清政府高利貸陋規,但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國民政府代表大地主和大資本家利益,所以執法出現了斷層。

那麼,民國時期土地制度是什麼樣的呢?



楊白老租了黃世仁六畝土地,應不應該交租呢?黃世仁放高利貸給楊白老有多不合理呢? 民國時期土地制度 民國時期 村土地制度的構成是:土地所有制有四種形式,即國家土地、私人土地、公共團體土地和土司土地;地主土地和國家土地以及公共團體土地主要以出租方式經營,自耕農和佃農主要是以家庭式的小農方式經營其土地,土司土地的經營方式大都採取農奴制;佃農耕種的土地收穫物的一部分作為地租交與地主,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生活生產資料,自耕農的土地收穫物一部分和地主地租的一部分作為賦稅交與政府,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生活生產資料。民國時期農村土地制度的特點是:土地佔有極為不均,地主佔有大量的土地,農民土地很少或沒有土地;地租賦稅沉重;商業資本、高利貸活動猖獗。土地制度對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是:土地買賣現象更加普遍,土地買賣中的宗法制度被打破,土地日趨集中於地主之手,地租率不斷上漲,加之賦稅沉重,農民的貧困化加劇,農村生產力停滯不前,嚴重阻礙了當時工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面對農村經濟出現的這種狀況,抗戰時期重慶國民政府曾採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當時土地制度所存在的諸多弊端。通過以上研究分析,民國時期農村土地佔有極不合理,經營方式極端落後,分配方式極不公平,已嚴重阻礙了當時工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要進一步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必須廢除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

當代土地制度革命了民國,實行城市土地國家所有,農村土地基本集體所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當地土地經過確權後,可以進行流轉,黃世仁家地比較多可以出租給少地的楊白老,雙方簽署土地租賃合同,土地所有權是集體所有,使用權出讓楊白老。 楊白老違約了,欠了黃世仁地租,黃世仁說你寫張借條,欠的租金多少,承擔高額利息,到期歸還,沒有任何異議。楊白老債務到期後,沒有能力歸還,黃世仁說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你們家喜兒老大不小了,我給她介紹一個工作,掙得工資一部分還債一部分家用可不可以? 喜兒春暖花開的年齡,剛剛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符合勞動法用工條件,於是喜兒與黃世仁簽署勞動協議約定了自己工資抵償父親借款。

可是,驢打滾的利息,總也還不完,喜兒從16歲幹到26歲沒有得到一分錢工資。 喜兒談了一個男朋友,男朋友在今日頭條悟空問答工作,他發了這個問題,尋找答案。我的建議是,當代實行新的土地制度和勞動法律及金融制度,高利貸超過了法律許可範圍部分,將認定為非法,合法部分仍需要償還,但是不是要由喜兒代父償還呢?我們還是看看法律約定吧!

“父債子還”是中國傳統,但現在沒有法律這麼規定,所以父債子可還可不還。

1,我國《民法》沒有父債子還的說法,個人權利、個人義務都歸屬於本人,與別人無關;

2,一個人的權利義務跟隨當事人的生命的產生而產生,當事人生命的終結而終結。就是說,人死債滅。一個人死亡,他的一切權利都從此終結,他的義務也從此終結,包括欠人家的債務也跟隨生命的終結而消亡; 3,對於是否還信用社的貸款問題,要分清楚這筆債到底屬於你父親的個人債務還是你們家庭的債務。如果是你父親的個人債務,那麼你們不承擔償還的義務;但是,如果你父親有財產,就由你父親的財產來償還;如果財產已經被繼承人繼承,那麼繼承人就應該償還這筆債務。不過特別說明:如果財產不足償還債務份額,那麼繼續人繼承了多少財產,就償還多少債務,不足的部分不用償還,就是說,債務仍然屬於你父親本人償還;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4,現實中有很多子女幫助父母償還了債務,這個問題讓許多朋友不解。其實他們弄錯了,那不是父母個人債務。這類要說明的是,如果債務屬於家庭開支所用,那麼它當定性為家庭債務。對於家庭債務,家庭的每個成員都負有連帶償還義務,所以家庭債務還是要還的。

新社會把鬼變成人,成全了人鬼情未了!



喜兒沒有繼承家產,楊白老把欠的錢用作了其他投資,喜兒靠著鄰居大娘水餃和政府救濟金長大,所以法院判決黃世仁需要支付喜兒十年工資及拖欠罰金和社保等。 喜兒與今日頭條悟空問答男朋友結婚了,從此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唐俊龍55398571

首先說明,《白毛女》的故事及其改編只是是文學創作,是國共內戰時期的宣傳需要,是部隊總攻前誓師大會的最靚麗的前奏曲,這種仇恨教育能極大地鼓舞那些得到土地的農民解放軍的殺敵熱情和不怕死精神。

但是,和平年代繼續這種仇恨教育是不合時宜的,尤其是中國人的內戰,手足相殘,死傷數百萬,不值得歌頌。劉伯承元帥就從來不看這些國產戰爭片。

美國南北戰爭也有大量藝術作品,尤其是小說、電影、電視劇。但美國沒有一部作品是謳歌內戰勝利者一方的,無一例外是反戰和弘揚人性美的。而我們的《白毛女》、南征北戰、大決戰等等戰爭片,無一例外事反其道而行之的。

即使在民國,楊白勞欠錢借債,作為債主黃世仁當然有權要債。民國法律不承認高利貸,但是,楊白勞除了借黃世仁的高利貸,他毫無辦法,兵荒馬亂的民國,楊白勞去交通銀行、民生銀行能貸下款來嗎?

如果楊白勞不想借高利貸,他可以帶著女兒和大春逃跑,去投奔解放區,大春成為一名光榮的解放軍,老楊頭幹炊事員,喜兒進宣傳隊。

大春不久就在第三次攻打承德的戰鬥中捨身炸碉堡而光榮犧牲,楊白勞也是在那次戰鬥中用一條扁擔俘虜了十幾個國民黨兵而立功成為炊事班長。喜兒化悲痛為力量,工作更加熱情了,喝解放區的水,長得越發漂亮了,喜兒又要求進步,政治部黃主任經常在晚上給喜兒上黨課,他倆秉燭抄黨章,在黨的光輝照耀下相愛了。

書歸正傳。如果《白毛女》放在21世紀中國當下農村,它即使叫《白髮魔女傳》也不可能成為《白毛女》。

農民楊白勞喜歡耍錢,好吃懶做,老婆在喜兒六歲的時候,絕望的喜兒媽媽就在一個星光暗淡的夜晚,和村裡一箇中年光棍跑了。據說他們去東莞打工,後來日子過得還不錯(詳見我的“楊白勞後傳”)。

欠了一屁股負債的楊白勞,向村裡的養豬大戶黃世仁借了高利貸,他想孤注一擲翻本,結果又輸了個精光。年關到了,黃世仁上門要債了。

楊白勞耍賴:“要錢沒有,爛命一條,黃老闆,你就看著辦吧。”

黃世仁知道,指望楊白勞翻本絕無可能,他的眼神飄到了床邊一臉惶恐的高高的胸脯忽上忽下出落的越來越嫵媚的喜兒身上。

楊白勞一愣,很快滿臉堆笑說:“喜兒,到隔壁老王頭家給黃老闆倒杯水去”!

簡短解說,喜兒走後,雙方達成協議:黃老闆免去楊白勞的一切債務,讓楊白勞去養豬場當保衛,掙一份不錯的工資,

為絕後患,黃老闆負責讓以前就有案底的大春徹底消失。

重點是,喜兒去黃家當保姆,月薪一萬(其中一半付給楊白勞代管),吃穿和黃老闆一個待遇,出門坐小車,配蘋果X手機。如果工作出色,如果還能為黃老闆生個大胖小子,好處還會更多。

鳳凰島老狼於宜賓仙峰山


鳳凰島老狼


放在當今社會,楊白勞肯定會感受到一句話的力量:“法治社會救了你”,為什麼?放在當今社會,楊白勞不但不用拿喜兒抵債,很可能這個賬都不用還了,黃世仁放的是高利貸,驢打滾的利息,放在現代社會不受法律保護,楊白勞稍微牛逼一點,這賬都能黃嘍!

當然楊白勞的形象是舊社會萬般無奈的那種,靠租地為生,卻無以為繼,每年只能靠借債度日,年底則躲債過節,當時的欠錢人可不像現在,個個跟爺爺一樣。


當時的欠債的真是孫子,放高利貸的才是真大爺,因此楊白勞年年躲,黃世仁天天追,他的管家穆仁智,更是過分,動不動就要拉喜兒抵債,完全是封建社會的那一套。

父債子還、父仇子報,這種株連式的處理方式,對於楊白來說難承其痛,並最終成為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當今社會,正常情況下發生的債務,欠債就是欠債,除了資產性的東西可能會被強制執行以外,人身自由包括子女的財產和自由,與其本人的債務無關,本沒有以物償債的義務和理由。


出生在舊社會的楊白勞是不幸的,不借債活不下去,借債也好不到哪去,舊社會丟給窮苦百姓的出路,無非只有一個――死。

還是那句話:“法治社會救了你!”


歷史三日談

放在當今社會,楊白勞欠錢不還的行為不對,黃世仁要他女兒做保姆更加不對。因為現在是法制社會,欠債還帳,天經地義。人家欠你的錢,你可以告狀打官司,你可以通過其它正當的途徑討要債務。唯獨不能強行逼迫他人做保姆或其它勞動低債!強行逼迫他人為其勞動低債,就等於扣壓人質,屬違法行為,弄不好,債務沒有討到,先鏘鏜入獄。真正的竹籃打水一場,得不償失。



其實這個問題提得有點幽默。我國解放前的剝削制度與現在平等的社會主義制度是沒有可比性的!如果楊白勞生在現代社會,憑他勤勞樸寶實的勞動人民的本色是不可能欠債不還的。而他的女兒聰明漂亮,正派賢良,更有用武之地,七十二行行行有她選擇的權力,是不會坐等父親的追債人來逼她做保姆的。再說黃世仁如果處在當今社會,他有錢有勢有權,為他投懷送抱的大有人在,保姆更可以成群集對的有也用不著冒著觸犯法律的危險來逼迫債務人的女兒來為其服務,或充當保姆!



如果把黃世仁、楊白勞、喜兒放在現代社會那將是別有一番風景。黃世仁可能是一公司老總,楊白勞可能是一貧困山區的老實農民,喜兒因父親貧困而面臨失學。通過媒體瞭解到情況後,黃世仁聘用楊白勞到公司上班,讓他自謀福利不雷欠帳,還出錢資助楊白勞的女兒喜兒上學讀書。他們三人有可能順理成章的成為施恩與感恩的友好關係。喜兒的滿頭秀髮洗著漂柔,將紅頭繩悄悄的裝進梳妝盒。楊白勞不用欠債,他從黃世仁的公司裡領了工資會請恩人黃世仁一起幹一杯!這樣看來,人出生的環境與時代很重要!



心如蓮花173349538

歷史無法假設!更不可能複製。楊白勞與黃世仁是戲劇虛構人物。這裡要說的是"高利貸"無論在什麼年代都是一種暴淚的剝削行為!而"高利貸"本身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放在今天的社會甭說黃世仁不能威逼楊白勞讓喜兒給他做保姆頂債。就連強行追逼楊白勞本人還債都是違法行為!

按照現實社會的借貸糾紛屬正常社會現象。黃世仁借錢給楊白勞本身是為謀利!並非慈善行為。而現實社會中好多人欠債拒還耍無賴。比楊白勞無力償還“高利貸"要惡劣的多!

歌劇《白毛女》中的楊白勞因老伴生病返貧,本來楊白勞有兩間老屋,農閒時節磨豆腐,又只有一個姑娘,生活還是過得去的。為給老伴治病和安葬老伴無奈之下才借了黃世仁的“高利貸"。為償還驢打滾的[債]被逼喝滷水自盡!

喜兒從小許配鄰居獨子王大春,而黃世仁失去人性強行將喜兒拉去抵債並強姦了她。這是歌劇中的情景!而現實社會中今天的人們好些還恨不得把喜兒送給黃世仁做繼室或小妾呢!

攀富巴貴是社會醜陋的一個陰暗面。卻也是現實中繞不過去的真實情況。人性之惡源於殘酷競爭!嫌貧愛富是人性始然。所以說歌劇《白毛女》中的情景搬到今天現實中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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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將楊白勞比作老賴有違共產黨和解放軍革命初衷,我鄙視黃宏醜陋言行,特別同情楊白勞等被高利貸逼死的窮苦百姓。

首先,黃世仁放高利貸讓楊白勞揹負沉重債務,致使勤勞的農民永遠還不上。在現在,楊白勞欠錢不還,黃世仁起訴楊白勞,法院只保護24%利率,不保護複利訴求。如果借條是強迫簽訂的,法院可以認為違法。其次喜兒沒有義務替楊白勞償債,黃世仁不能強迫喜兒做保姆。黃世仁強迫喜兒勞動是犯罪行為。喜兒如果年滿十六週歲,她可以自願做保姆,勞動報酬應不低於當地行業標準,扣除必要生活費可以償還父債。


429方寸世界

首先,楊白勞的行為與當今的老賴不可同日而語,我們要結合那段時間的歷史背景來分析,不可隨便帶入新名詞混淆視聽。楊白勞和黃世仁的年代是舊社會最昏暗的時期,根本沒有法理可言。

在那個天高皇帝遠,地主就是地方統治階級,官紳同流合汙的年代,還需要談法律嗎?作為底層農民的楊白勞,在那個年代一生除了種地還能幹什麼?出來打工?生存更難,而且更受壓迫,況且那個年代的經濟還是靠小農經濟,打工根本不流行,也沒人用。



所以,楊白勞本身就是租地主的地種,價格很貴,收成很少,要想吃飽飯又必須要種地,要種地就要租地,但一年的收成勉強夠地租,一遇到意外連地租都交不起。這就是他的尷尬,和底層群眾在舊社會的悲慘生活寫照。


且不說黃世仁強搶民女是不是真的讓她做保姆,他的地租本來就設置的不合理,還談什麼王法?黃世仁的女兒享有人身自由,而且嚴格意義上還是個未成年人,黃世仁的做法完全是一種惡霸的做法。可能很多人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然有點多,但種了人家的地,就要給錢。但是,那個時代的農民,不那樣做,還有別的出路嗎?顯然是沒有。


歷史密探

楊白勞與黃世仁借貸關係,屬民間借貸。依據楊白勞的身世,他借錢用途應該是“口糧貸款"。我國毛澤東時代有:口糧無息貸款、口糧低息貸款。口糧貸款利率絕對不允許超過生產、經營貸款,更不允許高利貸。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在同期銀行基準四倍內,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白勞借黃世仁錢用於維持生活,其利率應當低於現階段銀行基準利率。但事實上黃世仁放的是高利貸,我國現行法律高利貸部分不與支持,黃世仁收回本金,和低息。法律還是支持的。對於黃世仁讓楊白勞女兒抵債,當保姆。在雙方自願的條件下,法律不幹與。黃世仁強行楊白勞的話,這叫野蠻收貸,這是國家明文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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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多人都不知道白毛女喜兒是誰了?徒步君問過自己的女兒,二十多歲的女兒認真地想了半天,問了我一句:“老爹,你說的是那個林青霞演的白髮魔女吧?”暈翻。

白毛女已經好久沒有出現在熒屏上了,很奇怪為什麼現在拍電視劇的人這麼多,怎麼沒有人拍白毛女?白毛女生活的時代是民國,那時候的人們還信奉著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定律。故事情節很簡單,做佃戶的楊白勞欠下地主黃世仁的地租子還不起出去躲債好多天,大年三十晚上雪花紛飛裡,楊白勞帶了一點點年貨偷偷跑回來,想和女兒喜兒一起過個團圓年。不料黃世仁帶著狗腿子管家上門逼債,強行將喜兒抵債拉走後絕望的楊白勞喝滷水自殺。喜兒被黃世仁強姦後逃入深山躲藏,備受折磨頭髮全白。喜兒的男朋友大春為給喜兒報仇參加八路軍,後來帶領部隊回到家鄉把地主黃世仁鎮壓,與經歷磨難的喜兒一起過起了翻身得解放的幸福生活。

楊白勞是黃世仁家的佃戶,種地拿租子給黃世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是民國時候地租子講的是利滾利、息復息;俗話叫驢打滾的計息方法。這種一算累積多少年的計息方法對老百姓就是赤裸裸的剝削,靠種地收成是根本還不起的。所以導致楊白勞這樣的佃戶越來越窮、租子越拿越多現象的出現。如果楊白勞活在現在的社會租地拿不起租子,土地所有者就不會再把地包給你。因為事先已經交過頭一年的地租,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欠租子的事情發生。即使楊白勞和黃世仁之間講好了收完糧食交地租發生了欠收或拖延不繳租子的情況,黃世仁可以去政府告,法院肯定會支持黃世仁的請求。楊白勞如果欠黃世仁的租子,在被黃世仁告了的情況下,也只需要支付不超過24%的利息,多出部分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楊白勞欠了債喜兒被黃世仁拉去抵債,這是現在社會不會發生的結果。法院可以幫助黃世仁清理欠債,沒有償還資格的情況下喜兒可以通過勞動掙錢還債。黃世仁拉喜兒抵債本身就觸犯了法律,至少會被拘留和罰款,不需要外出躲債的楊白勞可以在家安心地過年,紮了紅頭繩的喜兒也可以和大春去談戀愛,不用躲進深山受盡人間苦難。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在法律的保護下,楊白勞和喜兒享有勞動獲得報酬的權利,黃世仁也可以通過出租土地獲得收益。黃世仁不再是扒皮的地主,楊白勞也不再是欠錢不還的老賴。

歷史有故事,我來告訴你。我是今日頭條作者徒步說史,感謝您的閱讀,如有可能請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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