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有欠這種債的人,告訴你,從現在起這筆錢你不必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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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婚姻關係內都是倡導夫妻兩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但是真的大難當頭了,夫妻一方犯下的錯誤,另一方也要跟著付出代價嗎?那另一方是不是就有點太委屈了?

羅爺最近翻看到了一則新聞。

新聞是關於一名姓張的女士,張女士被債主追著還債,告到法院,這一切的源頭,按張女士的話說:只因她“嫁錯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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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自網絡

張女士的丈夫可算是害苦了張女士,結婚後沉迷於賭博。不管是麻將,打牌,上網賭,惡習全部佔盡,而且還不工作。

丈夫賭癮一來,還越賭越大了。

“但是,我們家家庭條件不算太好,我就尋思著他哪來那麼多錢去賭呢?”

搞了半天,丈夫揹著她在外面到處借錢啊,還沾上了高利貸。

“這玩意兒沾上了我們全家都過不上好日子。”張女士哭著說。

丈夫每日在家老老實實,可誰想到,人已經在外欠了上百萬了。

張女士哭了,她在某天被人要求還錢,她一看:幾百萬,全是丈夫借來的賭錢。

債主手上還有丈夫打的借條,還沒等到張女士找丈夫質問,丈夫已經打包好東西從家裡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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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嫁錯了人比自己單身還痛苦!我遇到了什麼人渣!”

被告到法庭了,張女士沒有錢。最後還好有朋友幫了她:先不要急,夫妻一方如果欠下的是賭債,那可能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啊!

“是嗎?”張女士半信半疑。

首先,《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補充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覆》中: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果然,張女士帶著半分信心上了法院。

張女士提供了老公在網上的賭博支付明細等一系列證據,說明這筆借款並未用作家庭開支,足以證明丈夫賭博欠款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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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運的,張女士不必再承擔償還責任了。

事情結束了,想起這一次的被告經歷,張女士還是流下了眼淚:能幫我的,還是法律、證據、和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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