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總決賽G1,怎麼評價NBA官方出具的這場比賽的裁判報告?

祖兒說事

北京時間6月1日,NBA總決賽G1,勇士主場迎戰騎士,比賽跌宕起伏,出現了很多爭議,常規時間兩隊戰成107平,不得不進入加時賽,在加時賽中勇士笑到了最後,最後以124:114戰勝騎士,從而大比分1:0領先,佔得先機。

本場比賽出現了很多爭議判罰,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其中在比賽最後30秒時,杜蘭特進攻,而詹姆斯防守,此時判罰了杜蘭特的進攻犯規,經過裁判回看,錄像又改判了詹姆斯的防守犯規,杜蘭特走上罰球線,2罰2中,兩隊戰成104。這個判罰也改變了比賽的走向。

北京時間6月2日,NBA官方出具了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明確說明,存在兩個漏判。

第一個漏判

第一個漏判發生在比賽最後12秒時,當時希爾給詹姆斯掩護,勇士的格林和庫裡包夾詹姆斯,詹姆斯傳球給希爾,此時格林對詹姆斯有一個拉手的動作,裁判當時沒有吹犯規,裁判報告表示這是一個漏判,應該吹格林對詹姆斯犯規。這樣詹姆斯就會獲得兩次罰球機會。

第二個漏判

詹姆斯傳球給希爾,而被對手犯規,既然知情,兩次罰球,此時比分是,106:107,騎士落後一分。

希爾第一罰命中,比分變成了107平,當最後4.6秒,希爾第二罰的時候,德雷蒙德-格林搶籃板提前進線,這個球裁判沒有注意到,裁判報告稱格林提前進線沒吹是第二個漏判。

如果當時裁判能夠看到,希爾這一次罰球,將進行重罰,那比賽的結果就不一定這樣了。

從這兩次漏判來看,都有利於勇士,而不利於騎士,如果少能夠少判發一個的話,騎士有可能獲得比賽的勝利,可以說這兩次判罰直接左右了比賽的走向。


祖兒說事

的確,裁判報告並不會使得比賽結果有任何改變,他的主要作用還是一個“解釋說明”。當然,這也體現出了NBA聯盟敢於擔當、敢於認錯的態度。

裁判報告本身,無法評價。可以評價的,則是裁判報告中的漏罰以及判罰。

  • 一次是比賽結束前12.1秒的“漏判”:格林對詹姆斯拉人犯規,裁判沒有吹罰;假如說,吹罰了,那詹姆斯將會走上罰球線,執行兩次罰球;

  • 一次是比賽結束前4.7秒的“漏判”:當時,希爾執行第二次罰球,格林提前進線違例,裁判依舊是沒有吹罰;假如說,當時吹罰了,那希爾將會重新進行第二次罰球。

最後12.1秒鐘的時間,裁判連續兩次出現漏判,並且還都是對騎士隊的不利判罰。

平心而論,哪怕,裁判吹罰了其中的任何一次,想必比賽的結果或許也會不大相同。甚至於說,整個系列賽的走勢也會大不相同。

但,終究,可惜沒如果!

當然,最心疼的還是詹姆斯。真的是,憑藉著一己之力,全場只休息了不到1分鐘,32投19中砍下了51分8個籃板8次助攻1次搶斷和1次封蓋的全面數據。把球隊一次次從懸崖邊上拉回來,一次次扛起球隊艱難前進。

但縱使如此,還是沒能夠為球隊帶來一場勝利。還是上面說到的那句話,假如說,裁判吹罰了任何一次,那騎士完全有可能勝利。

詹姆斯這場1 VS 4的比賽,必將更加經典。

但,這一切,都已經實現不了了!

是的,裁判也是人,也會出錯;最後時刻的比賽,讓球員自己決定,也是無可厚非。但對於這可以決定命運的吹罰,該吹的還是要吹吧!

可能對於你來說,是一次漏判。

但對於球員而言,可是一個賽季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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