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是非法的、罪惡的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是非法的、罪惡的

傳統國際法把戰爭看作解決國際爭端、推行國家政 策的合法手段,這種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曾在近代為 侵略者推行侵略政策大開方便之門。然而,人類文明進 入20世紀以來,戰爭在國際法上的地位逐步發生了重大 變化。1899年在海牙召開的和平會議及隨之締結的《國 際紛爭和平解決公約》,第一次明確對以戰爭解決國際爭 端的“權利”加以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發動侵略 戰爭罪和反人道罪進一步在國際法上被確立下來。1943 年蘇、美、英三國通過的《莫斯科宣言》,1945年蘇、英、美 三國發表的《雅爾塔協定》,美、英、中三國發表的敦促日 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都明確宣示發動侵略戰 爭是嚴重罪行,必須受到嚴厲追究。日本右翼勢力及其 所謂的“學者”們對於人類文明的發展、國際法理論的進 步,對於日本簽署的國際公約統統視而不見,反而死抱已 被文明世界所唾棄的迂腐舊法不放,大放厥詞,這樣做只 會被崇尚正義的世界人民所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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