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五年欠下外債21億美元,目前償還情況如何?

楊健

實際上,情況還會更糟。一直以來緬甸因為經濟發展滯後,對於許多國家建設項目政府無力作出改變,只得求助於國外,緬甸成了國際援助的主要對象國,外債累累。而且在許多軍事建設上,政府花費了大量的外匯儲備,導致緬甸還債速度降低。

緬甸政府為了對外債進行妥善管理,專門成立了債務管理戰略小組,專門對國家外債及還款事物進行統籌。

緬甸企劃與財政部2017年中期債務管理戰略報告顯示,截止2017年3月底,緬甸外債共有91.48億多美元,平均利率為1.85%,2017年本金及利息需償還的債務總計為6億多美元。

緬甸的外債中,國際機構貸款債務為14.55億美元,2國政府友好貸款債務為76.938億美元,總計達到了91.488億美元。(還有一部分未納入記載,是出於發展援助項目,被免除債務。)

緬甸從國外獲取的貸款,大部分都為低息貸款,貸款利息率為0-4.5%,平均為1.85%。截止2017年3月底,外債所欠幣種比例為歐元32%,日元25%,美元16%,人民幣13%,新幣13%,其它為1%。

緬甸獲取的國外貸款,大部分期限都為40年,2017-2018財年開始,逐年需償還的貸款債務本金及利息分別為,2017-2018財年6.3億美元左右,2018-2019財年6.7億美元左右,2019-2020財年7.4億美元左右,2020-2021至2026-2027財年每年需償還8億美元左右,之後如不在繼續獲取貸款,那逐年需償還的貸款本金加利息將逐漸減少。

據悉,債務管理戰略計劃,已經計劃好了至2056-2057財年的外債償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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