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2點放學改到4點,家長還得交錢作為老師的補課費,什麼鬼?

頭兩天,我兒子所在的小學2~6年級召開家長會,我最為一年級的家長並沒有被通知。事後我打聽了一下這次家長會召開的內容主要是我兒子所在的學生放學時間有變動,

從之前的2點延長到4點,同時多出的兩節課,由家長交錢給學校作為老師的補課費。

小學生2點放學改到4點,家長還得交錢作為老師的補課費,什麼鬼?

這個事情,好像沒什麼問題,在學校多學也是件好事,孩子在學校有老師的輔導,肯定是好事。那為什麼還要家長交錢作為給老師的補課費,難道我們家長必須無條件的花錢在學校補課麼,既然花錢,我們完全可以在校外選擇輔導班啊。這個難道是教學上的新改革?

小學生2點放學改到4點,家長還得交錢作為老師的補課費,什麼鬼?

雖然很多家長反映孩子放學過早,給很多家庭接孩子造成了困擾,但也不至於讓孩子和學校綁定在一起,還得家長另外花錢,那麼平常不用補習的孩子豈不是多花了冤枉錢,這怎麼解釋呢?

小學生2點放學改到4點,家長還得交錢作為老師的補課費,什麼鬼?

實在是搞不懂這究竟是什麼新規,減負到底減得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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