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又有新变化,关乎你钱包

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个一万八千余字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出,便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但聚焦点多是对机构调整的梳理,殊不知里面还有一项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调整。

在第四十六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之下,提到了“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保费用缴纳要从社保局换到税务局了

社保又有新变化,关乎你钱包

那么,这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里就要简单地说一下了。

在改革方案出台之前,社保与个税分别交至社保局与税务局,在这种以双重主体、多元化征管为特征的社保费征管体制下,不免会有一些企业为节省开支,虽然在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缴纳了足额的个税,但是却未给员工上社保或者全额上社保,还有不少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交的社保。

而在改革之后,社保划归税务部门征收,在同一个系统之下,企业必须如实申报员工工资,足额缴纳个税与社保,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这样一来,我们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后,到手的工资虽然会面临减少,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变多了,比如:看病的钱、养老的钱……

社保又有新变化,关乎你钱包

就以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例。按照现在的计算方式,我们退休之后每月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养老金之和,而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改革之后,我们缴费增加了、平均缴费指数提高了,退休之后能够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也自然会提高。

其实,对于社保而言,我们个人交的钱最终还是会归我们自己所有,只是以不同形式出现罢了。足额缴纳社保虽然眼下到手的钱会相对减少,但是在未来我们能够享受更高标准的待遇,更何况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也是在计算利息的。当然,在改革之前一直为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并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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