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教授:儒家思想與古代中國

漢學家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曾說,“儒教的答案是中國”。筆者認為,這句話多少表明了儒家思想高度匹配於中國古代社會,同時又有力地形塑了它。《漢志》把儒家宗旨概括為:“遊文於六藝之中,留心於仁義之際”,堪稱切中肯綮,畫龍點睛。但是,從思想史、哲學史的來龍去脈考察,“仁義”二字的內涵並非一成不變,相反卻是流變不居的。把“仁義”從歷史思想語境中抽離出來予以抽象理解抑或抽象繼承,則無異於懷德海所批評的“具體性誤置之謬誤”。從思想與社會之間互動的張力角度分析仁義內涵的變化,探尋“仁”的生髮衍化和義的與時俱進,既有興味又有意義。

  筆者當年讀《近思錄》時,不理解宋儒為什麼那樣強調愛有差等並嚴詞駁斥墨家兼愛。後來讀費孝通《鄉土中國》,增進了筆者對古代思想世界特別是儒家思想的瞭解。他在傳統基層社會里發現的“差序格局”“無為政治”等,使我們能有條件直觀儒家學說的現實意義。秦漢以降,一方面,儒家研習、傳承的經典立於學官,甚至成為古代王朝國家的意識形態和指導思想;另一方面,基層鄉土社會中的宗族組織和宗法社會形態長期綿延,使儒家能夠紮根於其中,汲取無窮無盡的滋養。歷史上的儒家無不認為,夏商周三代是聖人開創的黃金時代,而思想上的黃金時代就體現為宗法結構及與其匹配的倫理秩序和道德觀念(主要是仁義)。宗族宗法長期存在、詩書禮樂傳承不絕,賦予儒家一個堅定信念,即“三綱五常”是永恆的。

北京大學教授:儒家思想與古代中國

  傳統學術往往從“仁者人也”等說法出發探討“仁”的字義,簡帛文獻也出現了“■”的字形,引發了人們探討其中義理的興趣。然而,從傳世文獻、經典解釋以及思想邏輯角度看,“仁”鑲嵌於宗法社會結構的特點不容忽視。換句話說,“仁”更應該從“親”的視野及語境予以把握,所謂“親民愛物,施由親始”。“仁”由一般的德目,一變為“三達德”“五常(德)”之一,又變為“仁包四德(義禮智信)”,逐漸成為儒家思想最核心的概念;而《論語》所載孔子言教則是“仁”概念化的開端。自此而後,“仁”的概念及其理論進一步發展,例如程顥《識仁篇》所謂“仁者渾然與物同體”,首先應該從哲學思維規律層面、啟用哲學史研究方法進行闡釋,因為它已經逸出了思想史研究的視野。陳來近著《仁學本體論》為此樹立了典範。總之,“仁”的觀念鑲嵌於古代社會結構,同時不囿於古代社會,這是我們今天討論儒家思想的持久價值和仁的現代意義的重要基礎。

  一般而言,“義”是指適宜的、合理的社會政治行動及其原則。然而,這種一般意義上的“義”卻多少有點兒含混,什麼是“義”或者說“義”所以作為“義”的衡量標準是什麼皆語焉不詳,因此我們應該從普遍原則和具體規範之間的張力把握之。孔子言“仁禮”而孟子言“仁義”,是很耐人尋味的。事實上,“義”的標準和尺度往往訴諸“禮”,然而“禮”隨時損益,那麼“義”就是變動不居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儒家尤其強調語境和境遇,其倫理思想近乎境遇倫理學。例如,“男女授受不親”是儒家倫理規範之一,然而一些特殊的語境中卻不能拘泥於此。孟子提出了一個問題:“嫂溺,援之以手,可乎?”旨在進一步探究“中庸”“執中”的原則。總之,不僅應該從普遍原則與具體規範之間的張力中思考“義”的問題,還應該從“義”趨向於“中庸”的理論脈絡中闡釋之。

  總而言之,儒家圍繞仁義概念展開的哲學理論,既鑲嵌於古代社會結構,同時亦超然於其上,沿著哲學思維規律深化發展。儒家倫理學包含了德性倫理和境遇倫理兩個方面,並呈現為德性與德行之間的張力。所以,無論是角色倫理抑或德性倫理,都不足以概括和闡明儒家思想。從研究方法上說,需要思想史以及哲學史等多元進路,從思想與社會之間的張力中把握和詮釋儒家哲學思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