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會跟另一半的價值觀不同呢?

Miss張小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戀人之間的分手理由從“性格不合”轉變成了另一個時髦的詞彙:“三觀不合”,即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啥叫“三觀不合”?簡單的表現就是溝通上的各執一詞,也表現在行為上的誰也不妥協。那麼問題來了,三觀不合一定是好的兩性關係的充要條件嗎?未必。

可以在這裡先介紹幾個個心理學名詞:

行動者/觀察者效應。即人們常常能夠意識到影響自己行為的外部壓力,因而對自己行為的解釋容易做出外部歸因。好比一次旅行,行程卻一直未定,你可能把自己的拖延解釋為“工作太忙了”,卻把對方的拖延解釋為“他根本就不喜歡旅行,他不愛我”。這可以解讀為價值觀不同的一個高度了。但事實可能是對方正在面對一個大客戶,一堆的事物等著處理。

自利偏差。我們常常欣然的把成功歸功於自己,而極力擺脫自己在失敗中的罪責。親密關係良好時我們通常覺得自己勞苦功高,而在親密關係變得糟糕時,我們卻常常指責都是對方的過錯。我們慣性將憤怒掩飾,讓我看起來更紳士/淑女,性格不和和三觀不合這種似乎不帶任何評價的中性理由,也就自然而然的誕生了。

由此可見一斑,兩性關係的卡點往往是雙方思考維度的不同。當然,如果伴侶雙方都選擇積極的歸因模式,能有效提高親密關係的滿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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