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對心靈本體持有不同觀點,並不必然代表道德的高下

文/老九


我們上一期說到,既然心靈待在肉體裡的動機不是當下自明的,那麼心靈就不會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心靈只剩下了是肉體的機能這唯一的可能。

這個結論會讓很多人不滿,因為它是一套唯物主義論調的說辭。唯物主義的論調是否天生令人不悅,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我們只需看到,這一論調足以讓我們更自信的否定那一被強加到唯物論者頭上的論調:如果心靈是一種獨立存在,那麼用刀子捅一個人,就僅僅是傷害了那個人的肉體,並沒有傷害其心靈;這就跟刺穿一個麻袋一樣,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

相信心靈是獨立存在的人構造出這一論調強加給唯物論者,並藉以指責唯物論將導致道德敗壞。他們辯解道:雖然傷害肉體不會對心靈造成物理(生理)傷害,但會使其受到情感(心理)傷害,正因如此,他們才拒絕食用那些他們認為具有心靈的生物。他們的潛臺詞是,如果不能認識到這一點,那麼可憐的唯物論者最終就會淪落為殺人犯。

可是他們忽略了,如果心靈是肉體的機能,那麼傷害肉體就是對心靈進行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害。恰如尼采所說:“我整個的是身體,而非別的什麼;靈魂只不過是一個用於身體的某些事情的詞。”這是一個更強化的辯解。真正的唯物論者不會發表“刺穿麻袋”那樣的腦殘論調。

哲學散講|27、對心靈本體持有不同觀點,並不必然代表道德的高下

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

這個強化了的辯解證明,相信心靈是肉體的機能在倫理學意義上是自洽的,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會淪為道德的墮落者。不僅如此,這種自洽達到了足夠深刻的程度,只要重提一個曾經被有意忽略而沒有深入的問題——那條胳膊的問題——就可以明晰這一點。

我們說在那條胳膊裡面確實有著相當數量的活動神經細胞,而且它確實是活的(否則也就不必再做手術把它接上了),但由於它沒有大腦因而不必給它打麻藥。但是扇貝也沒有大腦,有些人卻因為認為它有心靈而拒絕食用它。拒絕食用那條胳膊的人肯定比拒絕食用扇貝的人多得多,難道那條胳膊也有心靈?如果它有心靈,我們憑什麼僅僅因為它沒有大腦就不給它打麻藥?

毫無疑問,真正同意那條胳膊有心靈的人寥寥無幾,人們相信心靈仍然完好無損的待在胳膊原來所屬的那個身體裡。這導致一系列疑問。通過一些殘忍、繁瑣但必不可免的假設和思考,這一系列的疑問最終會被歸結為:一個完整的身體被分割到什麼程度才會不再被認為擁有心靈?

這其實仍然是那個老問題:我們到底為什麼拒絕吃那條胳膊?不得不說的是,如果我們意識到這條胳膊的命運其實跟植物人的命運是緊密相連的,甚至跟安樂死是緊密相連的,那它就不僅僅是考問,而是真正的“拷問”。它直指人類道德的核心,讓我們從另一個方面體會到墮胎、植物人、安樂死、克隆等問題並不僅僅是科學問題。在回答它們是否可行時,我們首先需要回答吃掉那條胳膊是否可行。

相信心靈是肉體的機能會在倫理學意義上獲得自洽,是因為做為有心靈者的我們,會在意別人怎樣對待我們。這是所有道德的起點。它出於對心靈的尊重,並非出於相信心靈是什麼。在這一點上,對心靈本體持有不同觀點甚至觀點嚴重對立的人,並不必然“先天的”具有道德的高下之分。無論他們自認為自己的道德觀來自哪裡,其指向都是尊重生命和心靈。他們的區別僅僅在於,一些是直接對生命和心靈本身的尊重,另一些卻沒有那麼直接。

哲學散講|27、對心靈本體持有不同觀點,並不必然代表道德的高下

墮胎、植物人、安樂死、克隆等問題並不僅僅是科學問題

不過,取得倫理學上的自洽,僅僅是可以相信心靈是肉體的機能的必要條件,並非充分條件(這一原則也適用於那些持相反觀點的人)。我們必須找到肉體能夠產生這樣的機能的原因和過程。這個問題已經是再次被提及:自然能產生出像心靈這樣複雜的東西來嗎?

在一開始,我們似乎認為能夠感覺到疼痛就是有心靈的表現,同時我們又似乎認為能意識到“非肉體的我”才算具有心靈。因此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首先說說我們所謂的心靈到底是指什麼東西。如果是指要有自我意識,不難想象有心靈者將寥寥無幾;如果僅僅是指有感知,則有心靈者的範圍將大得多。

顯然,即使是充分考慮了倫理要求,做這樣的選擇也會出力不討好,因為不論我們把這個分界線劃在哪裡,都會受到過寬或過嚴的指責,而且這種指責不僅會來自科學方面,還會來自道德方面。因此聰明的辦法是擱置這個選擇。讓我們從感知入手,一直到達自我意識,到最後再看看是不是能夠較好的決定應該把那條線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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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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