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的非逻辑思维(三)——灵感思维

数学中的非逻辑思维(三)——灵感思维

灵感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它一般是指人们对某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绞尽脑汁仍无答案时,却因受某种偶然因素的启发产生顿悟,刹那间闪现出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方法。

灵感接通媒介主要是一种直觉,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直觉,而产生这种特殊直觉的诱因是意想不到的某些事物。灵感思维的发生具有潜意识性,它是显意识与潜意识相互交融的结果。

在科学史上,可以找到许多数学家因灵感而发现新理论,新方法的故事。如阿基米德由灵感而在洗澡盆中发现浮力定律。在我们学习数学时,每个人几乎也都有对一个数学问题长时间无思路,无办法,但突然一个灵感,一条辅助线,一个公式,一个方法就使问题得到解决的经历。心理学家认为,所谓灵感,并不是神秘的东西,而是经过长时间的实践与思考之后,思想处于高度集中和紧张状态中,对所考虑的问题已基本成熟而又未完全成熟,一旦受到某种启示而产生的新思想。

数学中的非逻辑思维(三)——灵感思维

灵感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长期思维后的突发性。

灵感的产生具有时间上的突发性,从产生效果看,是感到突然。从灵感产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看,似乎与所考虑的问题没有什么逻辑关系。

如果我们看到灵感的突发性,就会自然的发现,许多科学史,数学史上乃至我们平时解数学问题中出现的灵感,都与对问题的长期思考密切相关。一个不关心数学的人不会产生数学方面的灵感,同样一个不写剧本的人也不会有戏剧创作的灵感。实际上,尽管灵感的突发性表现得很神秘,其实它都与长期思维高度集中,对某一问题长期准备所形成得积淀相关。也就是说,长期对一个问题学习,准备,思考,才会在某一时刻产生灵感。

第二,模糊性与突逝性

灵感得出现由于是突发的,而且它还没有逻辑思维过程可循,于是就带来了瞬间的一种感觉,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方法,过程或思路。但是这种灵感中出现的新思想,新方法,新线索都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和突然消逝性。

当我们知道灵感的这两个特征之后,我们在利用灵感思维时就有了一定的方法可循,既通过长期思考进行准备,当灵感一旦出现时就马上记录下来,抓住它,把它精确化,逻辑化,使之成为解决问题的有利工具。

数学中的非逻辑思维(三)——灵感思维

灵感在解决问题时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那么如何产生和运用灵感就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步骤。一般来说,产生和运用灵感应有三个方面。

第一,对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强化进行思考。这其中要有坚持不懈的刻苦专研,锲而不舍的反复思考。对可能关联的方法,思路进行认真的准备。灵感不会光顾那些“不劳而获”者,艰苦的努力和长时间的思考是灵感出现的前提。

第二,高度紧张之后要有意识地松弛一下精神。这种松弛是给大脑留下一个宽松的局面,既能使大脑获得更多的养料,同时由于暂时与紧张思维的脱离,又能使其他信息进入大脑,从而与脑中的信息沟通,产生新的组合。大脑松弛下来,不考虑原问题,不受压抑,反而更容易接受下意识地信息。这种紧张之后地休息就会为灵感地出现创造机会。

第三,当灵感来临时,要迅速捕捉。所谓迅速捕捉,就是随身要带一个笔记本,把自己地灵感记录下来。然后再利用灵感思维的启示,把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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