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冤案,昔日儒商代表人物今日終昭雪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張文中等來遲到十餘年的正義。該院黨組成員、二級大法官孫華璞敲下法槌,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同時改判同案被告人張偉春、同案被告單位物美集團無罪,原判已執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張文中、張偉春等被告知有權申請國家賠償。至此,這起飽受爭議的中國民營企業家產權錯案,蓋棺定論。

十二年冤案,昔日儒商代表人物今日終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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