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紀委監委鐵拳高壓治理“內鬼”

十八大以來,持續的高壓反腐使得“老虎”和“蒼蠅”紛紛落地,逐步形成今天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正當全國各級紀檢監察干部正義反腐之際,卻有極少數人倒向錯誤方向,走上腐敗道路,不僅嚴重損害紀檢監察隊伍形象,更影響了民眾對反腐敗的信心。

“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過程中,有問題的人通常都會想辦法去迴避、躲避甚至逃避紀委的查處,不會束手就擒,由此形成一個圍獵紀檢監察干部的必然態勢。查誰不查誰,誰大查,誰小查,‘燈下黑’問題由此產生。”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

近日,多地紀委監察部門陸續向社會公佈“清理門戶”的新情況,以此表明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嚴防“燈下黑”之決心。

“清理門戶”

根據《桂林日報》報道稱,5月28日,廣西桂林全市問責工作會議召開,通報了全市問責工作情況。據統計,2017年以來,桂林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嚴格執行《問責條例》和自治區《實施辦法》,以“刀刃向難、向硬、向內”的韌勁,嚴肅問責黨組織16個、黨員領導幹部83名,涉及“一把手”45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紀委書記(紀檢組長)8人。

5月26日,廣東省紀委監委在其官方網站發表了一篇名為《廣東省紀委監委加強紀檢監察隊伍監督管理立下“九條禁令”鍛造紀律“鐵軍”》的文章。該文章指出,5月中旬,隨著《中共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委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九條禁令》的制定印發,廣東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立起了新標尺。

近年來,廣東省紀委監委鐵拳“清理門戶”。根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公佈的統計顯示,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間,全省共查處170名紀檢監察干部。

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施克輝表示:“我們不僅要主動接受監督,更要強化自我監督,在行使權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約束上嚴之又嚴,努力鍛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律部隊’。”

貴州省紀委監委也使出“硬手腕”,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堅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違紀必究。

根據貴州紀委監委的通報顯示,今年1至4月,貴州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理紀檢監察干部66人,其中黨紀處分9人,組織處理57人,談話函詢予以了結27人。

按照“打鐵必須自身硬”要求,雲南省紀委監委也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勇氣,堅決“清理門戶”。

根據雲南省紀委監委今年2月份通報,2017年雲南全省立案查處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6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1人,移送司法機關6人,初步形成了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的氛圍。

4月28日,安徽紀委監委公佈消息,蚌埠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趙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成為十九大後全國首個落馬的地級市監委副主任。

揪出“內鬼”

2012年5月15日,原國家監察部網站曾發佈原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崔海容在參加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屆國際會議上的發言中指出:1982年至2011年三十年間,因違犯黨紀政紀受到處分的黨政人員達420餘萬人,其中省部級官員465人。

根據《人民日報》2017年10月19日報道,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總結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取得的重大成就時稱,五年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分153.7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8萬人;共立案審查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440人;共處分基層黨員幹部27.8萬人。

“這五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一般黨員、公職人員相當於過去十年,而查處的問題高官相當於過去30年!平均每天處分842人,進監獄32人。如此高壓反腐的強大作用力下,也必然會產生對紀檢幹部拉攏和腐蝕的反作用力。”李永忠對澎湃新聞稱。

如何揪出“內鬼”便成中央和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面對的問題。

根據廣東省紀委監委的通報,陽江市陽東區紀委幹部許某因徇私情當“內鬼”,向被審查人傳遞串供紙條,以及多次向被審查人親屬透露案件外圍核查信息等,因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並被調離紀檢監察系統。今年4月底,廣東省紀委監委發出十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通報,其中許某“榜上有名”。

《廣州日報》報道稱,在廣東近日通報的十起案件中,有的紀檢幹部自恃位置特殊、人脈廣,以擺平事兒為本事,大搞權錢交易;有的與老闆和監督對象勾肩搭背,千方百計利用職權撈取好處;有的徇私情、當“內鬼”;有的擅自處置問題線索,幫助有問題反映的幹部打探消息、說情抹案;有的越權辦事,擅自擴大調查範圍,甚至利用手中權力尋租;有的拉大旗作虎皮,假借組織之名,行謀私利之實。

從近年中央和地方各級紀檢機關公佈的自查情況看,“內鬼”招數多種多樣,層出不窮。

紀檢案件涉及機密,事關重大。2017年1月4日,在中央紀委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篇《嚴防“燈下黑”》中,播出已落馬的天津市紀委信訪室原副主任劉忠的故事。作為一名紀檢系統的信訪幹部,他卻長期將自己掌握的信訪舉報信息,與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進行利益交換。

2017年6月5日,黑龍江省紀委原常委宋川被“雙開”。他被處分的一個原因就是“洩露尚未公開的紀律審查信息,私自留存紀律審查資料”。

不僅如此,利用職權把案件線索藏匿起來、把舉報壓下去也是“內鬼”的慣常手法,更有甚者做起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權錢交易。

憑藉特殊的身份,部分紀檢監察人員以案謀私,更有少數紀檢監察干部扮演遊弋於上下級官員、官員和商人之間的掮客角色,謀取私利。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便是中央紀委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典型的反面教材,他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父親的工程隊和其他商人招攬項目,為此收受賄賂618萬元。

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

很顯然,紀檢監察干部自身對腐敗不具備“天然免疫力”,那麼如何從制度層面設置防線,使其難以成為被圍獵乃至腐朽的對象呢?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採取的都是權力反腐模式,雖然取得了一些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縱觀十八大前的三十多年,為何卻形成愈演愈烈的腐敗態勢呢?通過這5年的反腐敗,我們看出了根源在於權力結構的漏洞。所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要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李永忠稱,如果要防止“內鬼”滋生,避免燈下黑,同樣需要把紀檢監察干部的權力也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中央紀委此前已針對權力結構中的漏洞,從機構改革、流程控制、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進行“堵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監督體系。

首先是線索管理機制,現在採用實時錄入系統統一管理,為防紀檢監察室在線索管理過程中權力過大,中央紀委在此前機構改革時對紀檢監察室職權進行分離,將問題線索管理權剝離,改由案件監督管理室掌握。此舉讓收到問題舉報線索後,是否要立案調查,紀檢監察室的幹部不再能一個人說了算。

為了避免人為干預,中央紀委還將全程留痕的信息化系統引入線索管理和執紀辦案。現在從中央紀委貫通到縣級紀委的監督執紀信息管理系統已建成,覆蓋中央紀委47家派駐紀檢組和省市縣三級紀委,各級紀委所受理的信訪舉報數據實時更新,通過系統,信訪件在1分鐘內可抽取到中央紀委。

為進一步規範紀檢人員在執紀過程中的行為,中央紀委還實行《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監督管理等各環節的程序、規則、權限,作出嚴格規定。

十八大後,中央紀委加強對機關紀檢幹部的管理監督,明確三個“不得”: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工作對象交往;不得向聯繫地區發佈指示,答覆有關的諮詢和請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黨政領導幹部、私營企業主進行聯繫。

不僅如此,中央紀委還將通過對機構職能、流程改革嚴防“內鬼”,包括在剝離紀檢監察室的問題線索管理權後,下一步,地市級以上紀委將探究把日常執紀監督的職能分離出來,成立專門執紀監督部門來負責。

近幾年,不少地方也紛紛成立幹部監督室和內務監督委員會等機構形式,來形成對權力的切分,體現出對權力的監督與制衡,更有地方紀委監委制定地方版本的“禁令”。

今年5月中旬,廣東省紀委監委制定印發《中共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委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九條禁令》,圍繞調查審查這一核心業務,不斷完善內控措施,規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工作,完善審查程序,規範審查工作流程,完善重大事項報告、迴避、保密制度,加強涉案款物管理,使辦案工作環環制約、管控嚴密,防範以案謀私。

5月23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加強紀委監委機關幹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和“問責從嚴”,以“四個從嚴”,健全內部監管約束機制。

《中國紀檢監察報》5月28日報道稱,貴州省紀委監委陸續發佈《紀檢監察干部政治規矩五堅決五決不》、《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辦法》、《紀檢監察干部說情干擾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試行)》《紀檢監察干部“四要十不準”》等各項制度規定。建立外出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八小時外”行為規範等制度機制,把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觸角從“八小時內”延伸至“八小時外”,用制度框定紅線,把紀委監委自身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作為一名30多年潛心於制度反腐領域研究的倡導者,對於現在中央到地方紀檢機關構建起來內部監督體系,李永忠給予肯定。他認為,此舉對防止“內鬼”有一定的效果。不過他也認為,同體監督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黨內腐敗問題,唯有用“異體監督”才能真正實現長治久安。

“現在紀委監委能實現監督全覆蓋了,但紀委監委內部監督用什麼來解決呢?目前靠內部設立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部門進行監督,這也需要,但更需要通過黨內決策機關(黨委)、國家立法機關(人大)和行政機關(政府)、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的權力分解制衡監督,以及包括被媒體輿論的監督來解決。”李永忠對澎湃新聞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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