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巧兒
曉秋離婚五年了,離婚時,五歲的兒子選擇跟父親。
昨天下午,我們幾位女友一起喝下茶,曉秋提到前夫即將再婚,說:“希望他的再婚幸福。”
同樣離了婚的安謹,很奇怪地說:“為什麼?如果是我的前夫再婚,我可沒有這麼聖母的心態。”
是呵,我們也都很奇怪。絕大部分的夫妻離婚後,哪裡會相互祝福再娶或再嫁幸福的?都巴給不得對方落魄潦倒,最後混成流浪漢或者流浪女吧?
曉秋淡淡地笑:“如果我和他沒有孩子,離婚後可能會希望他過得不好。但事實是我們還有一個兒子,而且兒子還跟著他,我希望他再婚幸福,是如果他幸福了,娶了個良妻,兒子也就不會受委屈。如果他再婚不幸福,兒子也會跟著受委屈。”
真是一言道出人心百態,但是最接地氣的再婚祝福了吧。
有一位長輩阿姨,在女兒兩歲時離婚了。
將近二十年裡,阿姨和前夫時斷時續地聯繫,但是每次聯繫都會吵架,吵完架又是幾年失聯狀況。
最奇妙的是,每次雙方有新的對象時,總會知曉,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吵架。
親朋們都說:“你倆這是天生的一對歡喜冤家呵,要不復婚吧?”
阿姨和前夫卻都不肯復婚。
一晃,女兒也談男朋友了,這時候,阿姨的前夫卻突然意外去世了。
阿姨帶著女兒,在前夫的葬禮上哭得像霜打的茄子,說她再也不找男朋友了,等死了就和前夫合葬吧。
很多人說,女人離婚了不想再婚,是不想再當老媽子:男人離婚很快再婚是想再找個老媽子。
我想,前輩阿姨也許就是這種心態,一直不肯再婚吧。
離婚了,如果沒有孩子,就當對方已死了,不擾餘生,相忘江湖,如此最好。
很多人還說,結了婚,就要相互遷就,相依相助。
但理想總是很豐滿,現實總是很骨感。
每個人生長環境、教育、經歷的不同,會導致性格和三觀的差異,於是,即使相愛,但是在處理婚姻時會有很大的差異:比如,有的伴侶,會把你的付出當作理所當然,從來沒有感恩過你的付出,也沒有想過回報;而有的伴侶,會把你的付出捂在心口,會投桃報李,讓你看見婚姻的美好,也相信恆久的婚姻。
當你愛一個人時,整個神經線裡都是他(她),無論走到哪裡,最想去的就是他(她)的身邊。
當你不愛一個人時,是漠然,是偶爾想起時的無風無雨亦無晴,是沒有一絲漣漪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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