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士小額存款玩貓膩?結果銀行賬戶被封掉!

各位,你們還記得英達不?對,就是那個涉嫌在美國洗錢的那個。當時他的洗錢案在華人圈引起了軒然大波。今天這個話題,就從他說起。

一、英達事件的回顧

當時的事情是這樣的,著名導演英達與妻子在美國4個銀行,共開設六個賬戶,以每次低於1萬美元,分50次存入他們聯名的銀行賬戶,約50萬美元。這一行為由於違反了美國聯邦法,涉嫌洗錢和偷稅漏稅。在美華人律師分析,按照美國法律,這個案例最高可判10年和罰款50萬美元!

美國女士小額存款玩貓膩?結果銀行賬戶被封掉!

英達先生

一提起“洗錢”兩個字,很多人腦子裡就好像過了一遍好萊塢的片段,然而有的活生生的案例告訴我們,洗錢的定義真的很寬泛!!

二、存款方式不當,銀行賬戶被永封

移路分析組認為:美國對於“不法收入”的規定廣泛,稍有不慎,普通百姓也會涉嫌“洗錢”。

1.美國存款的把關越來越嚴格

美國金融機構對現金存款的把關,這幾年越來越嚴格。以往儲存現金過萬時,才會引發銀行啟動“防制洗錢”機制進行調查。然而根據美國華人媒體報道:一名在美甲店工作的女士,過去三週來,每週存入2000現金到自己的大通銀行(Chase Bank)帳戶,卻被銀行認定可疑而將此帳戶永久關閉。甚至申訴也不一定能成功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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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銀行

2.這位華人婦女究竟幹了啥

該女士當時向華人媒體表示,遠在中國的家人給了她一些現金,另外朋友還上了為其代墊貨款的還款;計劃農曆過年前出門旅遊的她,怕錢放家中不安全,所以才陸續存到大通銀行的帳戶。

她說,有聽說現在銀行存現金比較嚴格,但心想只有存2000元,離「萬元關卡」還很遠,所以也不以為意。具體操作是這樣的:前兩週每次存2000元到帳戶時,都沒有任何問題,第三週又到銀行存入2000現金後,隔天就接到銀行通知必須到銀行說明的電話,英文不好的她還特別請通英文的朋友,一起陪同到銀行了解情況。

熟料,銀行人員當場要求這位女士說明現金來源,儘管釐清這些錢並非來源不明,但銀行仍決定永久關閉該女士的帳戶。這位女士說,之前聽朋友提到現在到銀行存現金要求越來越多時,都不相信,沒想到自己單次存2000元,三週也才6000元,就被盯上。

3.很多美國主流銀行限制往別人賬戶走錢

越來越多大銀行,禁止客戶儲存現金到其他人的帳戶。

富國銀行表示,預計2018年春季全美富國銀行都會執行此新禁令。

大通銀行則在2014年,就已經不允許客戶將現金存到非本人帳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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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銀行官網

三、給各位好好科普一下法律

移路分析組認為:出現這樣的情況,第一是因為美國法律嚴格,第二是因為很多人心存幻想。

1.美國有嚴格的法律規定

銀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規定:同一人在24小時內累計存款達1萬美元以上,就必須向財政部提交“貨幣交易報告CTR”(CTR是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任何試圖規避申報的行為,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

舉個例子吧:每月存款超過4次,就會被銀行系統標記;如果30天內多次存款,每次不超過1萬美元,就會被懷疑,銀行同樣會遞交可疑活動報告到國稅局。一旦國稅局發現,沒有交稅記錄,就可能被判為洗錢行為!

2.很多人總喜歡心存僥倖

很多人喜歡鑽空子,心懷僥倖,於是“鉅款零存”現象相當普遍。在美國很多人為了躲避繳稅,會直接通過現金進行交易,手上現金多了怕不安全,於是偷偷分批存入銀行。可是在你以為天衣無縫的時候,早被國稅局盯上了!

美國銀行的櫃員在接到超過1萬美元的單次存款時,會向聯邦當局通報交易。但是,當你每月存款超過4次時,也會被銀行系統標記,成為被關注人群。一週取錢超過3次,每次金額超過1000美金,也會被標記。現在再看看英達,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吧。

四、接下來在美華人/國人該怎麼做

移路分析組認為:要從存款規矩、現金支票使用和積極抗詰三個方面進行預防和處理。

1. 存款規矩

每次存款低於2000美金,每月小額存款不超過4次。絕對不能超。如果你有多於10000美金的合法現金要存,不妨直接跟銀行說清楚,誠實報備之後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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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支票案例

2. 現金支票

跟熟人進行置換,把現金給朋友,他開支票給你,支票的存取是不會引來麻煩的。到郵局去購買現金支票Money Order,分為國內現金支票和國際現金支票兩種,不存在有效期,丟失還可以補辦。國內(美國)現金支票最大面額為1000美金,每張收取1.6-2美元的費用;而國際支票最大面額為700美金,每張收取4.75美金的費用,你可以把國際支票寄給全世界任何人,當地銀行現金兌現。

3. 勇於抗詰

在美國,國稅局是一個讓人敬畏的機構。國稅局不能惹,偷稅漏稅不能幹,長期偷稅遲早會被盯上。之前說的那些案例,往往會導致大量的財物沒收。財物一旦被沒收,要討回來代價極高,因此許多人乾脆放棄。但是,對政府的行動提出抗詰的人,有41%拿回部分或全部財物,顯示他們經常小題大做乘機發財。有些時候,他們經常試圖與物主和解,退還部分沒收財物。這些和解經常附帶條件,禁止受害人反告聯邦,或索取律師費和法庭費用。由於控告聯邦的代價太大,許多人只好無奈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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