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怎樣的自主創新戰略|文化縱橫

我们需要怎样的自主创新战略|文化纵横

隨著自主創新成為國策,創新領域的主流問題意識從“是否應該”推行自主創新轉變為“如何推行”自主創新。但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國創新戰略演變的深層邏輯有被忽視的傾向,自主創新戰略的內容設計也有流於簡單化的危險。本文認為,一個被主流問題意識所屏蔽的關鍵問題是“為什麼自主創新在改革開放進行了大約 30 年之後才真正受到各界的重視”。提出這一問題的意義在於發掘創新戰略演變的深層邏輯,克服就政策論政策的潛在危險,為推動自主創新戰略取得實際效果提供思考方向。

本文將自主創新戰略的演變置於兩個研究領域———發展型國家論和國家創新體系論的交叉點上。這樣的研究路徑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就可能性而言,發展型國家論和國家創新體系論不但有著共同的學術源頭,而且在經歷了相對獨立的發展之後呈現出重新融合的趨勢。發展型國家論和國家創新體系論的早期經典性研究都以戰後日本的經驗作為分析對象,同時,近年來學界認識到國家創新體系是影響發展型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將兩者進行融合的研究開始出現。從必要性來說,如何在技術引進和自主創新之間進行權衡是所有發展型國家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因此關於發展型國家創新戰略的比較研究有助於深化對於特定國家創新戰略的理解。

中日兩國創新戰略的深層差異

後發展國家的創新戰略從來都與先進工業國有所不同,而同為發展型大國的中日兩國的創新戰略也存在明顯的差異。一般而言,日本被視為實行自主創新戰略的典型,而中國則被認為長期推行技術引進戰略。因此兩國的差異似乎在於是否推行自主創新。本文認為,上述不同僅僅是中日兩國創新戰略的差異的表層部分。就本文的問題意識而言,兩國創新戰略的本質差異在於自主創新在兩國的政策話語體系中的地位與自主創新在兩國企業的實踐中的地位之間存在意趣迥異的兩種反差。

在日本,與流行的認識相反,自主創新並不是明確而顯要的議題,創新從未被冠以自主一詞,政府政策和企業戰略的話語體系中沒有可以與漢語中的自主創新對應的用語。在政策層面,儘管創新是日本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但是創新往往是外資政策和外貿政策的附屬議題。與此類似,在企業層面,很少有企業明確地將自主地進行創新作為基本理念。但是在實踐之中,自主創新卻一直是政府政策和企業實踐的基調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在中國,同樣與流行的認識相反,自主創新在改革開放初期就被明確提及,在之後的改革進程中也沒有完全淡出政策話語體系。早在 20 世紀 80 年代,經濟決策部門即提出要處理好技術引進和自主開發的關係。在 90 年代中期,袁寶華等決策者仍將協調好引進技術和自力更生的關係視為技術引進工作的第一要點,北京和上海等地方政府的負責人在同一問題上也持有相同的觀點。

經濟決策部門的上述態度對我國經濟政策的影響是確實存在的。以廣受詬病的“市場換技術”戰略為例,這一戰略的初衷是通過允許外資進入國內市場來獲得技術能力。也就是說,儘管在實踐中沒有獲得預期的成果,但是該戰略的初衷並沒有直接否定自主創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與此類似,在企業層面,在關於自主創新的論戰出現的時候,抱有牴觸情緒的國企管理者也只能用“自主地進行研發所需資金過多、我國企業的生產規模過小”等理由為不進行自有品牌的研發進行辯解而難以公開否認自主創新的必要性。這樣的事實從反面說明了自主創新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至少在形式上處於主導性的經濟意識形態的地位。在這個意義上來說,2005 年之前我國創新政策的本質特徵在於自主創新在政策話語體系中的地位和在實踐中的地位之間存在明顯的反差,而這一反差與日本在同一問題上所存在的反差形成鮮明的對比。

在上述差異之外,大量文獻表明,中日兩國企業的創新都以工序創新和組織創新為中心。但是,日本企業進行的工序和組織創新引發了產品創新並推動大量企業在大約 30 年的時間內進入國際技術前沿,而儘管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極大地擴大了我國的經濟規模,但我國企業同樣以工序和組織為中心的創新活動卻沒有引發明顯的產品創新,也沒有催生大量的國際級企業。因此,有理由認為兩國企業的創新活動和技術能力之間的連接機制是不同的。

對於自主創新在我國政策話語體系和實踐中的地位之間的反差,我們可以提出兩個直觀的解釋。第一,自主創新之所以在政策話語體系中一直具有很高的地位是因為這一表述符合自力更生的傳統,因而表現出較強的穩定性。第二,自主創新在企業實踐中沒有被落實的原因在於技術引進或合資更符合國企決策者的利益。很明顯,上述兩個解釋都有較強的說服力,可以分別說明我國創新領域所存在的反差的部分形成原因。但是,對於本文所提出的問題而言,這樣兩個解釋是不充分的。

首先,第一個解釋是從經濟意識形態的連續性出發的,但是由於日本也長期存在經濟民族主義傾向,所以這個解釋無法說明為什麼自主創新沒有在日本成為顯要的政策議題。其次,第二個解釋是以國有企業決策者的決策動機為基礎的,但是這個解釋不能說明為什麼具有不同的決策動機的我國民營企業同樣沒有大規模地進行自主創新。第三,最為重要的是,本文分析的是“為什麼自主創新在中日兩國的政策話語體系中的地位和自主創新在兩國企業實踐中的地位之間存在兩種性質不同的反差”。因此,我們不能滿足於上文提出的可以分別說明我國創新戰略的局部特徵的兩個解釋,而必須挖掘可以同時解釋存在於中日兩國的兩種反差的解釋變量。

在弗里曼的經典研究之中,政府政策、企業戰略、教育和培訓系統、社會網絡和產業結構等因素一起構成國家創新系統,而該領域的後續研究又將發展模式和產業群的技術特徵納入這一系統。由於本文的分析對象是自主創新在中日兩國的政策話語體系和企業實踐中的地位之間的兩種反差,因此解釋變量必須同時涵蓋政府政策和企業戰略兩個側面並且能夠同時解釋存在於兩國的兩種反差,只涉及政策話語體系或企業戰略的變量不符合這樣的要求。基於上述認識,本文依據國家創新體系研究的最新發展,選取發展模式和經濟起飛階段的技術特徵作為解釋變量。

發展模式與創新活動的性質

發展模式主要有出口主導型和內需主導型兩種形態。在計量經濟學的意義上來說,與流行的認識不同,日本高度成長期( 1956 ~ 1975 年) 的成長並不是出口主導型,而是典型的內需主導型;與日本不同,中國則在內需主導型成長尚未完成其使命、即耐用消費品的國內普及尚未完成的 90 年代初期即進入出口主導型成長階段。

在內需主導型成長體制之下,國內市場的重要性高於國際市場,政策當局可以比較自主地對發展方向發揮戰略性影響; 相對地,在出口主導型成長體制之下,國外市場的重要性上升,國內經濟政策受到國際因素的制約,自主地塑造國內經濟發展方向的能力下降。需要注意的是,內需主導型成長既可能在限制外資的政策下形成,也可能在允許外資進入的情況下出現。日本的內需主導型成長就是在限制外資進入的情況下出現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政府推動的創新活動的主體只能是國內企業,因而無須強調創新的主體問題,即沒有必要在創新之前加上自主二字。

與日本不同,中國在 90 年代初期即進入出口主導型成長階段。和內需主導型成長一樣,出口主導型成長同樣既可以在限制外資的政策下出現,也可能在引進外資的背景下形成。眾所周知,中國的出口主導型成長屬於後者。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儘管經濟政策部門試圖延續建國以來對自力更生問題的關注,但是外資企業的大規模存在和我國企業對國際市場的依賴卻限制了政策選擇的餘地並動搖了這種關注的實際效果。

在企業層面上,日本經濟發展的早期、即內需主導型成長時期的主要市場存在於國內。由於日本市場的需求與外國市場不同,所以日本企業為滿足國內市場的需求而進行的創新必須以本土需求為基礎,而基於本土需求進行的創新必然是典型的自主創新。比如,有限的資金能力、較低的國內購買力和特殊的道路條件導致豐田採取了與福特生產方式完全不同的精益生產方式,即以多品種、小批量、零庫存的方式生產小型汽車。因此,日本企業在這一時期也無須刻意地強調創新的自主性。

大規模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採取的產品研發策略基本上是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進行局部改進。原因很簡單,對外資企業而言,直接投入處於成熟期的產品是迅速佔領我國市場的成本最低的途徑。這一現象典型地體現在 90 年代外資汽車企業在我國市場所採取的產品投放策略之中。

在上述分析之中,發展模式對後進國家創新戰略的性質的影響開始顯現出來: 在限制外資企業進入的內需主導型成長體制之下,創新的主體必然是本國企業,由於市場主要存在於國內,所以本土企業進行的創新也必然是反映本土需求的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創新,因此日本政府和企業都不必刻意強調創新的主體性問題; 相反,在允許外資企業大量進入的出口主導型成長體制之下,由於本土企業在國內外兩個市場上往往只能採取適應性的產品戰略,所以即使中國政府強調創新活動的自主性,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創新也很難大規模出現。

經濟啟動階段的技術變化與創新活動的效果

如果說發展模式是存在於中日兩國創新戰略的兩種反差的制度環境的話,那麼經濟啟動階段的技術變化的特點則構成了兩種反差得以形成的微觀基礎。在經濟啟動階段,兩國企業都經歷了不連續的技術變化。一般而言,不連續的技術變化往往具有破壞在位企業技術能力的特徵,有利於後進企業實現趕超。但是,兩國企業所經歷的不連續的技術變化的性質明顯不同,對兩國企業技術能力的形成所產生的影響也大相徑庭。

日本企業在高度成長期所經歷的技術變化的特點有二。第一,這些技術變化都破壞了原有的技術進步軌跡,具有不連續、破壞性的技術變化的特點。因此,正如主流文獻所描述的那樣,與歐美領先企業難以放棄通過長期的投資和積累所獲得的舊技術不同,日本企業由於沒有“沉沒成本”而處於可以率先採用新技術並迅速形成生產能力的有利地位。這一現象典型地反映在日本企業對鋼鐵產業之中的 LD 轉爐技術的率先採用之中。

第二,在這些破壞性的技術變化出現之後,技術進步往往再次進入穩定發展的軌道,工序革新成為技術革新的主要形態,因此日本企業可以在形成生產能力之後發揮其擅長工序革新的特點,通過“幹中學”將生產能力轉化為技術能力。比如,在引進 LD 轉爐技術之後,日本鋼鐵企業連續地進行了瓦斯排放裝置的小型化、氧氣輸入技術的改良和耐火磚性能的提高等極大地提高了 LD 轉爐使用效率的工序革新。這些工序革新對於推動日本鋼鐵產業的整體性崛起具有重要意義。類似地,索尼在導入源於西屋電器的半導體技術之後也是通過對生產工序的持續改進才將半導體技術的應用對象從美國企業所重視的、對價格不敏感的軍隊等公共部門擴展到對價格敏感的民用領域。

中國企業在 90 年代之後所經歷的技術變化典型地體現在作為出口主力部門的電子產業之中。這一時期電子產業發生的技術變化的特徵是產品建構出現了明顯的模塊化傾向。所謂產品建構指產品功能和產品部件之間的對應關係。產品建構存在模塊型和集成型兩種主要形態。模塊型產品的特點是產品功能和各部件之間的對應關係接近一一對應,部件之間的接口高度標準化,產品質量主要由關鍵部件決定,組裝過程容易進行; 集成型產品的特點是產品功能和各部件之間的對應關係是複數的,部件之間的接口複雜,產品質量高度依存於組裝企業對部件之間的相互干涉所進行的細微調整。所謂產品建構的模塊化指產品建構從集成型向模塊型的轉化。對中國企業而言,模塊化意味著產品的組裝難度大大降低,可以迅速地進入以前難以進入的產業並形成生產能力。我國的計算機、手機等產業在 90 年代的快速擴張就是這一技術變化的結果。

但是,模塊化具有不利於趕超企業的以下特點。第一,這樣的技術變化是由先進工業國企業有意識地主動推動的,而且先進工業國企業通過控制核心部件實現了對整個價值鏈的控制,中國企業往往只能從事簡單的組裝生產。第二,模塊化自身的邏輯是關鍵部件越來越複雜、產品創新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其結果是技術變化在很短的時間內多次發生。這一邏輯意味著我國企業必須連續地跟隨不斷出現的技術變化,難以將生產能力轉化為技術能力。

我國經濟啟動階段的技術變化的上述特點意味著儘管我國企業可以快速形成生產能力,但是由於技術變化的主導權和關鍵部件掌握在外國領先企業手中,而且我國企業的技術學習過程一再被不斷髮生的技術變化所打斷,所以大量企業落入“中國版的模塊化陷阱”之中。在這個意義上來說,與處於趕超階段的日本企業不同,中國企業難以通過“幹中學”來形成進行自主創新所需的技術能力。

總的來說,中日兩國經濟啟動階段的技術變化的特點是不同的,而這樣的不同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兩國企業的創新活動的效果。在日本的高度成長期,技術變化不是由日本企業的主要競爭對手所有意識地引導的,作為趕超者的日本企業處於可以率先使用新技術的有利地位,而且這一時期的技術變化的特點之一是在日本企業引進新技術之後技術往往進入穩定發展的軌道,因而日本企業可以通過其擅長的工序革新來強化技術能力。但是,在中國經濟的啟動階段,先進國家企業有意識地主導了技術變化,而且技術變化在短時期內多次發生,我國企業被迫追隨不斷出現的新技術,難以通過連續的技術學習或工序革新來形成技術能力。

小結

自主創新成為國策之後,如何推動自主創新取得實際效果成為重要問題。但是,理解創新戰略演變的深層邏輯是對具體政策議題進行有效討論的前提。本文的分析表明,成長模式和經濟啟動階段的技術變化的特徵對趕超型國家的創新活動的性質和效果具有重要的影響,是導致自主創新在中日兩國政策話語體系中的地位與自主創新在兩國實踐中的地位之間的兩種反差的主要原因。

本文的政策含義如下。第一,我國企業長期以來沒有積極進行自主創新的原因之一在於我國的成長體制是出口主導型的。在成長體制難以在短期內得到調整的情況下,政府可以通過在一定範圍內為本土企業模擬“內需主導型成長”的環境來促進創新活動,政府採購就是對這一思路的具體化。第二,我國企業、特別是作為出口主力的電子企業所進行的創新活動長期沒有產生明顯效果的原因之一在於 90 年代以來以模塊化為代表的技術變化在提高了我國企業生產能力的同時,抑制了我國企業形成技術能力的空間。因此,創新政策應該以對產業的技術特徵及其變化的理解為基礎,將有限的政策資源投向企業技術能力形成過程中的瓶頸環節,避免在具有不同技術特徵的產業群之中運用類似政策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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