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市“十佳政法幹警”、市檢察院偵監局幹警郭風茹

鄧州市“十佳政法幹警”、市檢察院偵監局幹警郭風茹

2012年,郭風茹從河南科技大學畢業後,通過河南省公務員招錄系統進入市人民檢察院監察科,成為一名檢察干警。2014年3月,她從監察科調入偵監局做檢察官助理。

“平時,我的主要職責就是輔助檢察官做一些審查逮捕工作。當公安機關將刑事案件提請審查逮捕的時候,輔助檢察官審查卷宗、訊問犯罪嫌疑人、製作審查逮捕意見書等。”談起自己的工作,郭風茹一臉的莊嚴神聖。

郭風茹始終認為,偵監工作是一項業務極強的工作,要求辦案人必須具備過硬的法律素養,為此,不管工作有多忙,郭風茹總會抽出時間學習,提升自己的知識積累。去年,郭風茹考取了河南師範大學的在職研究生。每到週末,她就挺著幾個月的身孕奔波於鄧州——河南師範大學的路途中,堅持深造學習。“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大學習,通過檢察官入額考試,爭取早日成為一名真正的人民檢察官,來更好地行使法律監督職責。”郭風茹說。

工作中,郭風茹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查微析疑,發現問題,確保案件質量,做到不枉不縱。

2016年10月,偵監局受理了一起涉嫌騙婚詐騙的案件。

“這個案件比較複雜,涉案金額達50餘萬元,嫌疑人以收取高額彩禮的方式騙取錢財。”郭風茹回憶道。她在審查卷宗的時候發現,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將一雲南籍女子楊某某領至我市介紹與齊某某為妻,後楊某某先後將四名同鄉女子介紹至我市與他人為妻,楊某某等五名女子均索取高額彩禮,以各種理由推脫辦理結婚登記,且均在婚後月餘無故出走,騙取齊某某等人50餘萬元。

當時,李某某和楊某某均否認自己有犯罪行為,認為自己只是在介紹婚姻,賺取應得的婚姻介紹費。但是細心的郭風茹發現,審訊記錄裡記載的有李某某和楊某某二人在第一次來鄧州之前已商定好怎麼騙錢、騙取錢以後兩個人怎麼分贓的記錄。這些證據足以證實李某某、楊某某二人是經過預謀後,實施了以婚姻為名騙取錢財的詐騙犯罪事實。最終李某某、楊某某二人均得到法院的有罪判決,使人民群眾的利益得以保護,公平正義得以彰顯。

“檢察工作不僅要把專業知識融進去,把敏銳細膩融進去,還要把公平正義和寬容善良融進去。”從檢6年的郭風茹這樣總結她的工作,“對於那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肯定是不能批准逮捕的,我的工作實質就是對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詳細客觀的審查,從程序上、實體上進行把關,保證批捕的每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這樣才能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

脫下檢察制服,郭風茹有更多的身份,她是女兒、是妻子,更是一個即將要做母親的人。在採訪過程中,郭風茹不由自主會撫摸凸起的小腹,一臉的母性光輝。

近年來,郭風茹以求真務實、勤奮踏實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得到了院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曾先後被評為院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巾幗建功標兵,並榮獲個人三等功兩次,她以成績贏得了尊重,以任勞任怨得到了肯定,以勇於創新收穫了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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