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說的是大名鼎鼎的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創始人J·埃德加·胡佛的傳奇人生。
就胡佛其人的一生來看絕對是個傳奇人物:他從一名司法部年輕律師,一直做到FBI前身調查局(BOI)局長,而且在這個位子上一坐就是48年。在那48年裡,美國換了8位總統,16位總檢察官,但FBI局長卻始終是他。
他所擁有的權力是之後任何FBI領導所無法超越。恰如
《傀儡王:J·埃德加·胡佛的秘密一生》。中所總結的那樣:"沒有一位總統敢解僱胡佛,因為沒有一位總統知道胡佛究竟知道些什麼。這對總統來說是最大的恐嚇。"
拋開立場不說,這樣的電影絕對有吸引人的地方,而且電影也較完整的展現了胡佛的“發跡”過程,應該說他還是很有天賦的:
在米切爾帕爾默(檢察長)被炸彈襲擊的現場體現了對案發現場及物證的敏感,儘管當時只是個小助理。
儘管籍籍無名,卻有與眾不同的思維方式。
米切爾帕爾默遇襲後,胡佛很快被推到了前臺。
於是胡佛的手段和天份得以施展,他並沒有僅針對遇襲案展開調查,而是把目光投向所有的“激進分子”:
巧妙的利用法律,驅逐了激進運動的代表人物艾瑪古德曼。
利用法律空子,擴大本部門權限,開始配槍——這是暴力機器的 形成雛形的標誌。
檢察長遇襲案告破後,獲得升職。胡佛又敏銳的抓住了部門重組的機會,進一步掌握權力:
他給檢察長開出了一系列的條件,歸納起來兩點:一、他本人絕對的人事任免權;二、只接受檢察長的直接領導。
此後,又一次大好機會出現了。
他利用轟動全美的“林德伯格綁架案”促使國會通過了“林德伯格”法案。聯邦調查的權限再次擴大。
胡佛還建立了“調查局技術實驗室”,開始重視用科學手段偵破案件。
所謂“身懷利器,殺心自起”,隨著調查局權力的擴大,技術的進步,高層不斷重視:
而胡佛也似有跋扈之意:
監視質疑調查局極其個人的參議院。
監視總統夫人?!
真正是呼風喚雨,雖未權勢熏天,可也無人敢惹。
總之,電影展現出了一個強硬的、實幹的、令所有男人都能產羨慕甚至敬佩之感的形象。
然而電影著重描寫的卻不是這些,本片把大量的篇幅用用在了這些方面:
先是著意交代了胡佛與其後來的女秘書之間還沒開始就結束的感情:
又將胡佛與其助理(後來的副手)之間的基情作為主要線索,一直貫穿:
有好多情節觀眾看了一定會起雞皮疙瘩:
比如這樣的約定~~
以及二人關係發展過程中的出現的矛盾。
影片還著意刻畫了胡佛如何去黑馬丁路德金(其實也不算黑)
順帶著還暗示胡佛可能有語言表達障礙、曾經幹過快遞等等雞毛蒜皮的瑣事。
尤其影片的結束,電影藉助胡佛的好基友之口,把胡佛極力宣傳自我的大部分功績全部抹煞!
這種做法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已經脫離了一般的傳記類電影的客觀、真實的基本套路了,完全就是明褒暗貶。
而且,電影的小動作還不止這些。細細品讀電影的語言鏡頭可以發現,全片的色調青灰、冷暗,似乎是在還原當時的原貌,可實際上卻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意在提醒胡佛當權的聯邦調查局所採取的跟蹤、竊聽、陷害等手段給當時的特定人群帶來的恐怖和黑暗。
而且全片隨著情節的發展,胡佛的面部妝容愈發顯得兇悍,對演員的臉面部用光也越來越暗,暗臉、黑臉、陰陽臉不斷出現,即使出現了完整的面部,也多以黑色背景襯托。
這樣的用意一望而知。
那麼就有一個問題:導演為什麼要這麼幹呢?
本片的導演是克倫特伊斯特伍德。一個老牛仔,一個美國共和黨人.........其餘的讀者們可以自己去推斷,但有一點必須清楚:電影不僅僅是講述故事,它還是一種工具。這工具可以用來歌頌、批判、扭曲、掩飾、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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