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建好,沒有房產證,只有集體用地證書,今後拆近賠償有什問題嗎?

林祥60

我國《城鄉規劃法》系2008年1月1日頒佈,第三條的規定:“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從這條可以看出,從《城鄉規劃法》頒佈以後的建房是需要符合總體規劃的,建房時必須辦理建房規劃許可證,建完後拿著建房許可證去辦理房產證。2008年以後的建房如果沒有辦理房產證則容易被認定為違建。

違法建築,違反的這個法律就是指《城鄉規劃法》,因為違法建築這個詞就是在《城鄉規劃法》中正式確立下來。

如果您的房子是2008年以後建立,沒有房產證的話,則屬於違法建築。違法建築在面對徵地拆遷時,補償是非常低的,但是並不是沒有補償,只能說較非違法建築的補償更低。

還有一種情況,有人會覺得既然是違法建築,現在政府已經對該違法建築已經進行了罰款,那麼房屋就不再是違法建築了。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即使政府對違法建築進行罰款,也不能就因此使得房屋合法。再繳納罰款之後應該積極去辦理房產證,這樣您的房屋才可以是合法建築。

目前您這種情況應該還沒面臨徵地拆遷,所以還是有可能去補辦房產證的。一旦確定要徵地拆遷的話,基本很難再去辦理房產證的。因此,建議您去補辦一下房產證,讓自己的房屋變成合法房屋。


京平律師事務所

是建房的集體用地證沒到期,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價賠償,房子是否賠償還是賠償多少看是否違法違章建築而定。不是建房的集體用地證,建了房子是違法違章建築,不但不賠償,還應受到罰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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