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掌!防治大氣汙染不力,徐州市紀委監委追責45人!部門一把手

鼓掌!防治大氣汙染不力,徐州市紀委監委追責45人!部門一把手

中共徐州市紀委 徐州市監委

關於2018年4月查處落實大氣汙染防治

工作不力問題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黨委、紀委監委,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新城區黨工委,市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公司)黨組(黨委),市各直屬單位黨委、紀委,市委巡察辦、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市各紀工委、委機關各部室:

近期,根據市大氣辦移交問題清單和媒體曝光事項,市紀委監委迅速開展執紀問責工作,確保依紀依規、嚴查快處。目前,已對45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黨紀政務處分33人, 組織處理12人。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銅山區國家大氣自動監測站點責任部門對上級交辦整改工作不落實”問題。

2017年11月,市政府督查室和銅山區大氣辦曾多次進行督辦整改,部分基層幹部面對上級檢查時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在未整改的情形下反饋已整改到位。

2018年4月5日,在市領導檢查時被發現實際未整改。銅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鄭集中學城區分校工會主席薛慶軍、黨總支部書記王永強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孫榮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區環保局副主任科員周勇、大氣汙染防治科科長王慶美行政記大過處分。市紀委給予銅山區副區長周保春誡勉談話處理。

2、“銅山區馬坡鎮玻璃企業未落實煤改氣停產整治要求” 問題。馬坡鎮政府對轄區玻璃企業“煤改氣”停產整治巡查管控不到位,未有效制止企業違規生產行為,致使連續三次被上級通報或媒體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銅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馬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朱方利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董玲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鎮黨政辦科員王雷行政降級處分,給予區大氣辦駐點人員區發改委黨委委員陳澤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區發改委能源科科長曹琦行政記過處分。

3、“銅山區茅村鎮境內道路揚塵管控不力”問題。茅村鎮政府對淮海中聯水泥有限公司廠區大門西南道路保潔工作監管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道路揚塵汙染嚴重,被省電視臺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銅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茅村鎮分管副鎮長於森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責該道路保潔工作的鎮農路辦主任薛文科嚴重警告處分。

4、“銅山區華裕煤氣有限公司限產不到位和弄虛作假”問題。該公司駐廠監管人員履職不力,未到公司操控車間實地調查生產情況,也未對公司提供生產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就予以統計上報,後被市環保督查發現公司生產負荷未按規定降至 30%以下。銅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駐廠人員大彭鎮廣播電視站黨支部書記郭召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駐廠人員區環保局大氣辦副科長郝興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駐廠人員區發改委工作人員張秋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區環保局解除大彭中隊工作人員王小泉聘用合同。

5、“銅山區伊莊鎮徐州玉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規建設和破壞環境”問題。伊莊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周厚山作為分管領導,在該公司對蝦項目立項過程中,違規出具證明材料, 對項目管控不力,造成該公司違規採石作業,並將石料非法外運處理,毀壞林地1.98畝,樹木470棵,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銅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周厚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鎮林業站站長武榮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區國土局呂梁分局副局長海濤黨內警告處分。

6、“賈汪區大吳街道中興紙業建築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大吳街道辦事處對工地揚塵汙染管控工作不重視、防治措施不落實,工地圍擋建設不完善,遮蓋設施不齊全,被省環保廳大氣督查組暗訪發現和通報,造成不良影響。賈汪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大吳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劉小雨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黨工委副書記(掛職)王洪元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大吳街道建平村委會主任張建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賈汪區濱河美景建築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賈汪區有關責任人員對該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工作不認真,屬地監管職責不到位,在明知該工地料場無覆蓋、無運輸車輛清洗裝置的情形下,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導致施工現場揚塵汙染,被省環保廳大氣督查組暗訪發現和通報,造成不良影響。賈汪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監站站長顧偉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月兵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區環保局執法大隊監察中隊中隊長陳懷志黨內警告處分。市紀委給予賈汪區副區長趙志剛誡勉談話處理。

8、“賈汪區青山泉鎮博豐鋼鐵督查整改不到位”問題。2018年2月26日,全市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動員大會專題片曝光博豐鋼鐵汙染問題嚴重,相關責任人員在落實省大氣互查組反饋問題整改過程中,存在履責不到位、處置不及時等問題。賈汪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現場監察科科長張家清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青山泉鎮殯改辦主任劉宗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區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友祥誡勉談話處理。

9、“賈汪區青山泉鎮騰達焦化公司未落實限產和駐廠監管不到位”問題。2017年11月7日,市環保督查發現該公司未落實限產措施,並且提供虛假生產報表。2018年1月11日,中央環保督查整改工作徐州市領導小組指出,該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將生產負荷降到30%以下、駐廠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賈汪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青山泉鎮食安辦主任魏賢金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青山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鬍勳興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區環保局執法大隊大隊長高曉輝誡勉談話處理。

10、“鼓樓區原物資市場拆遷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

黃樓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2018 年3月28日,市環保督查仍發現存在大面積裸土、建築垃圾未覆蓋,道路未硬化,揚塵問題突出等問題。鼓樓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黃樓街道辦事處徵收建設科科長海成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辦事處副主任楊曉勇誡勉談話處理。

11、“鼓樓區銅沛路市政建設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 2018年3月28日,市環保督查發現該建築工地存在大面積裸土、建築垃級未覆蓋,現場施工未釆取任何抑塵防塵措施,揚塵汙染嚴重等問題。銅沛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監管職責不到位、整改處理不徹底。鼓樓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銅沛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張其龍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街道黨工委委員、區城管局執法大隊隊長王旭東誡勉談話處理。

12、“雲龍區文博園建築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2018年3月28日,市環保督查發現文博園二期工地存在大面積裸土未覆蓋,道路未按要求實施硬化,現場積塵嚴重等問題。雲龍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雲龍區城管局食品城中隊負責人李紅建、文博園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高山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淮海食品城管理處副處長李家鶴、文博園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佟鵬誡勉談話處理。

13、“泉山區綠地理想城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泰山街道辦事處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消極懈怠、不主動履行監管責任,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工地現場道路積塵和揚塵汙染嚴重等突出問題。泉山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泰山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劉建設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辦事處副主任王元新誡勉談話處理。

14、“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宗申摩托公司揮發性有機物管控不力”問題。2017年11月,市環保督查發現該公司部分生產線未批先建、揮發性有機物廢氣和煙塵未經收集處理等問題。大廟街道辦事處作為屬地監管責任單位,對轄區企業大氣汙染管控工作重視不夠、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企業部分車間未按時限要求關停,汙染問題長期未被解決。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決定:責成大廟街道辦事處給予駐廠監管組組長袁冬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大廟街道黨委委員、現任大黃山街道辦事處主任李軍誡勉談話處理。

上述典型案例說明,一些基層黨員幹部對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認識不高、態度不正、監管不嚴,對上級下達的有關整改要求置若罔聞、心存僥倖,對紀律規矩毫無敬畏,拖延懈怠、不敢擔當、失職缺位。個別地區和部門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甚至與不法企業相互勾結,充當“保護傘”,嚴重影響了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成效,侵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必須從嚴整治、堅決查處。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大氣汙染防治領域的執紀問責力度,依法依紀依規、嚴查快辦。對在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中發現的腐敗問題以及作風問題,嚴懲不貸;對失職失責的黨委政府、紀委監委和有關職能部門嚴肅問責,對攻堅行動查處的突出問題,一律公開通報曝光。攻堅戰期間,根據移交問題清單,每月查處並公開通報一批典型案件。堅持做到問題不查清的堅決不放過,有關責任人處理不到位的堅決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不放過,切實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驚醒 “夢中人”、警醒“後來者”,為打贏全市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中共徐州市紀委

徐州市監委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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