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翠餘心
醉酒後不遵守交通法規,肆意穿梭馬路導致車禍的事件,在現實中存在不少。這樣的事故責任怎麼分配呢?
案例事件
老張因為工作原因,天還沒量就上車趕路了。
因為是凌晨的原因,天色比較暗,且路上車輛不多,老張開車的警惕性就放鬆懈了下來。在剛過了某一交叉路口時,老張突然感覺車前地面有一個黑影,隨後感到了車子顛簸,像是碾壓了東西。
老張停車查看後,才看到路上有一個男子躺在地上沒有動彈,他的車碾壓到了人。
原來,躺在地上的人,是住在附近的小齊。小齊當天與朋友一起吃夜宵時,喝了不少酒。兩人酩酊大醉後,在道路上閒逛,小齊因為不勝酒力,摔倒在道路上,被剛好過路的老張碾壓。
隨後,老張趕緊報警送醫,可是小張已經不治身亡。
律師說法
老張在這起事故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行人不得在行車道內坐臥、停留、嬉鬧。小齊醉酒後,滯留在行車道路上,後倒地造成車禍,需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同時,老張作為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注意力鬆懈,沒有及時發現前方道路出現障礙,沒有及時採取車輛制動措施,導致事故的發生,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由此也說明了,即使老張沒有過錯,也需要承擔少量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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