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辦理退休需要補費嗎?

寨裡百世快遞133307728

視同繳費辦理退休需要補費嗎?

有人說視同繳費年限不需要繳費,那可不一定哦。

凡事不可能有絕對,呵呵,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

據我所知養老保險可以個人可以不用繳費,但是醫療保險在一定條件下需要繳費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今年,國務院劃轉國有企業的10%股份至養老保險基金也是彌補空賬的大動作。

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是2002年左右建立,一般地方性規定退休前繳費必須滿十年以上

退休後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視同繳費年限也不行尤其是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新地區後,必須要在當地醫療保險繳費滿十年以上,要麼退休後要繼續繳納。

為的就是避免醫療保險空賬太多。大家想想,有人一分錢沒交過,退休後還每月發放錢到醫療個人賬戶,還要享受退休醫療待遇,太不公平了。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我國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起於1991年6月26日。

當時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1年6月26日),但是規定:

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目前不作變動,今後可結合工資制度改革,通過增加標準工資在工資總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養老金的數額。

這個的決定宣告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確立。發展到現在幾萬億的規模確實不易。

到了1995年,國務院又下發了《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6號)。決定建立職工個人賬戶: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稱為“繳費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繳納養老保險不單是企業和政府的事,還有職工個人也要繳納。

到職工退休時,養老金計髮根據繳費年限、繳費比例計發養老金。

當時規定,沒建立個人賬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要推算儲蓄額,然後計發養老金。

(三)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3年後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離退休的職工,其在本辦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以職工個人帳戶中的儲存額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後來我國改變了計算方法,設了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的儲蓄額才不需要推算。


暖心人社

不需要補交費!視同繳費年限是指1992年以前,經過勞動局批准【招工審批表】的國營,集體固定工。1993年轉製為【勞動合同制】工人,也就是說打破“鐵飯碗”,所有工人能進能退,剩餘勞動力分流社會,那是【下崗失業工人】。這些人員對國家做過貢獻,要把下崗失業人員過渡到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這一段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這部分工人到達退休年齡時,退休養老金不會降低。【視同繳費年限】每個月應該是300——400元左右。

這部分老工人,他們的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基礎養老金,過渡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號養老金,社平工資總額組成。



老頑童1686666

視同繳費辦理退休需要補費嗎?\n

{!-- PGC_VIDEO:{"thumb_fingerprint": 10375434874655074417, "vid": "5e7793ef2b3b483dbd3f636a6534f47d\

社保分析師

你好!視同繳費辦理退休時需要補費嗎?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簡單地說就是參保人參加養老保險統籌前的實際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相對於繳費年限來說的,如果沒有繳費年限的說法,就沒有視同繳費之說。

現在再來回答題主的問題,視同繳費辦理退休需要補費嗎?回答是雖然不需要職工個人補費,但卻需要政府由財政直接撥付給社保基金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13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視同繳費年限雖然不需要參保職工個人繳費,但視同繳費時間卻必須經法定程序批准。目前能夠享受視同繳費批准程序的人只有四種: 一是1991年11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國企職工; 二是1992年6月以前參加工作的集體企業職工; 三是退伍軍人在人民軍隊的服兵役時間; 四是2014年10月以前參加了工作卻要以後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但是,僅僅只有視同繳費年限現階段是不能辦理退休的。要想辦理退休就必須實際繳費年限加上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


葉公來幫忙

關於"視同繳費辦理退休需要補費嗎″的問題?

不用補費。

視同繳費的資金由財政直接撥付給社保基金帳戶。

但視同繳費時間必須經法定程序批准。

目前能夠享受視同繳費批准程序的人只有四種:


一是1991年11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國企職工;

二是1992年6月以前參加工作的集企職工;

三是退伍軍人在人民軍隊的服兵役時間;

四是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管見了。


世好3

視同繳費相年限相對於繳費年限來說的,如果沒有繳費年限的說法,就沒有視同繳費之說。因此,社保的視同繳費是相對於實際繳費來說的。僅僅只有視同繳費年限現階段是不能辦理退休的。在社保建立個人帳戶之日就是實際繳費的開始之日,在實際交費之前的工作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實際繳費產生後,視同繳費年限才能被認可。要辦理退休就必須實繳費年限加上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而且許多地方性的政策規定,實際繳費滿10年,視同繳費年限才能與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僅僅有視同繳費年限是不能辦理退休的。



花貓53

樓主你好,你可能沒弄懂,視同繳費年限的一個概念。視同繳費年限,說白了,你是沒有繳費。國家視做你已經繳費,所以才把它叫做視同繳費。

那麼既然視同繳費是不需要繳費的。所以樓主幹嘛要去要補他的費用。視同繳費年限的由來,主要是根據。

在全國1992年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之前。有很多職工已經參加了很多年的工作。這些年工作的認定就需要一個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所以就出現了這樣一個概念。

當然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群。是有一個過渡性養老金的。也就是說會比。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多個幾百塊的養老金。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視同繳費早已是幾十年前的事情了,在社會養老保險還未施行改革前,大家都沒有繳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面臨退休,國家規定按你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辦理退休,做為過渡,幾十年過去了,上世紀1995年全國執行社會養老醫療保險,全民參保,社保繳費基數15年,醫保繳費基數20年,不達到這些實際繳費基本年限根本不給你辦理退休,15年養老保險達不到不能補繳,繼續按月繳納,到繳滿為止,20年醫療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退休後進入醫療報銷,而且同時停繳保費,視同繳費年限再多,退休時一毛錢關係也沒有,別聽那些所謂的磚家瞎忽悠了,



周建華楊家將王者歸來

視同繳費我未找到專門的政策規定,就個人零星看到和了解的情況簡單說明一下,只能作些許參考。視同繳費即本沒繳費但當成繳費,一般情況下不需要補繳費用,分情況說明。

1、企業職工視同繳費:國發(1995)6號文件規定“在本辦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即企保統賬結合前可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無需補繳。

2、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視同繳費:2014年9月30日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計算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連續工齡),不含改革前參加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齡。應當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在國有企業工作且按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計算的連續工齡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這也是不用補繳的。

3、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他們是從1986年後出現的,政策規定他們從工作之日起就應當參加養老保險,但機關事業單養老保險直到1996年左右才開始試點建立個人賬戶,在此之前有些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並未參保,試點政策要求在此之前未參保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要從工作之日起補繳至試點制度開始止。

2014年10月開始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相關的政策,也要求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要將建立個人賬戶應繳未繳的費用進行補繳,否則試點制度內的繳費年限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這部分人員是要補繳的。


勞動保障學習

視同繳費辦理退休必須提供個人檔案資料,檔䅁裡包含參加工作的時間和每五年調資及工資花名冊,另怎樣從原單位離開含除名和開除,社保局會根據勞辦發(1994)376號文件和其他文件精神核定視同繳費,原單位是事業單位應包含社保和醫保都可視為已繳費,將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作為連續繳費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和享受社保和醫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