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勸架後倒地死亡 家屬申請工傷受阻

保安员劝架后倒地死亡 家属申请工伤受阻

事由·保安勸架後倒地不起

走訪·涉事公司拒絕接受採訪

澤叔生前的工作單位是燁龍集團天信管理處。“他已經做了5年了,最近3年才籤的合同,下個月也到期了。”阿鵬說,由於澤叔的勞動合同僅有一份且存放在公司處,他們難以為其申請工傷鑑定,事後他和小舅子曾多次到管理處討要說法,但對方“不是說負責人不在就是不理我們”。“5月7日雙方在街道調解的時候,公司當著我們的面把勞動合同和工資表給了勞監部門,但我們找勞監方面要,他們說不能給個人,接下來的手續我沒法辦了。”阿鵬說。

進展·勞監部門已受理此事

說法·保安勸架是職責範圍

“作為保安員,去勸架屬於他的職責範圍,肯定是算工傷的。”廣東匡鼎律師事務所主任趙紹華律師表示,員工在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傷或死亡屬於工傷,因突發疾病在離崗48小時內搶救無效的則視同工傷。

趙紹華指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簽訂時需一式兩份,如果僅有一份勞動合同且留在公司處,員工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企業也因此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或對員工賠償。此外,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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