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倒閉了,客戶買的理財產品該如何賠付?

說到“銀行倒閉“的問題,很多人其實內心最擔心的是:我這錢是不是就沒了?當然不可能,只要國家制度穩定,債自然是要有主的。

但銀行倒閉了,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卻不一定就是銀行的債主。雖然你確確實實通過銀行才買的這個理財產品。所以要想賠付,先得理清債務關係。一般客戶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銀行自營的,一種是銀行代銷的。

先說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國家允許銀行破產,儲戶在此銀行所有賬戶存款本息和50萬以內可全額賠付,最高可賠付50萬存款。也就是說,如果你怕銀行破產,一家銀行最多就存50萬是最保險的。但是如果真的有這種擔憂,你可能一分都不會存進去。

不過,很可惜,這條法規並不適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因為在這裡銀行是受託管理人,負責理財產品的運作和管理。也就是說銀行破產了,但這筆錢還會在投資市場裡流動,算是安全的吧……

(如果是買的是銀行的表內業務,就類似於銀行把錢投給了自己。那麼在資產清算的時候,也會先按照《存款保險條例》賠給儲戶,然後才是投資人……)

那如果是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那更簡單,銀行在這裡就是個中介,收點手續費。投資人的錢會在投資公司那裡,銀行破產一點影響也不會有,雖然信任的崩塌對於投資來說已經是最壞的影響了。

說句實話,在國內大型銀行的倒閉風險幾乎為零,投資銀行和一些地方性的小銀行的倒閉風險高一些,但由於客戶購買理財產品,雖然是跟銀行購買的,可是銀行也就類似於投資團隊或中介,並沒有和客戶直接構成債務關係(儲戶才是借錢給銀行的債主)。

何況,正如上面所論述的,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並不是把錢投給銀行。銀行倒閉,錢是還在的。不過,能剩多少就要看命了。所以與其考慮銀行倒閉的風險帶來的賠付問題,倒不如擔心由於投資風險導致的虧損問題,可能銀行還沒倒閉,由於信用崩潰,投資的錢先打水漂了。畢竟更多的錢是這麼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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