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斑馬線“鬼探頭”被車撞 交警判定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駕駛車輛遇斑馬線應當減速慢行,遇行人應當停車避讓。但如果斑馬線上行人“鬼探頭”,司機卻很難反應及時。近日,南京江寧交警大隊東山中隊便處理了一起行人在斑馬線上“鬼探頭”被撞的事故。交警最終判定,行人擔負事故同等責任。

“不是我不禮讓,而是他出現得太突然!”事故發生當天,駕駛小轎車的孫某對斑馬線碰撞行人覺得很無辜,一直在向前來處理事故的交警倒苦水,交警當即調取了監控核實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在江寧上元大街新醫路無信號燈路口斑馬線處。孫某駕駛的白色小型轎車由西向東直行,經過斑馬線時無行人通行。孫某減慢速度,以約25公里/小時速度通過斑馬線。當車身2/3位置已經過了斑馬線時,一行人突然從車輛右側急速奔跑衝過斑馬線,結果行人撞到小轎車右後側車門處摔倒。

機動車遇斑馬線時無行人,依法做到減速慢行,行人是從十米之外新醫路一路不停奔跑趕至路口,加之一路邊樹幹遮擋,屬於突發性“橫穿斑馬線”。機動車在斑馬線上撞上行人,一般都是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因為根據交規,車輛斑馬線前要禮讓行人,減速慢行。 而在這起事故中,形成了斑馬線“鬼探頭”,導致過往機動車無法及時採取措施。為此,民警判定行人吳某擔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交警提示,行人遇斑馬線有優先通行權,機動車依法應當避讓。但行人通過斑馬線時也應當注意觀察、慢行,切勿斑馬線“鬼探頭”。尤其是在道路較窄的斑馬線路口,道路寬度不足,加之道路兩側綠化樹木、廣告牌等遮擋視線,行人斑馬線“鬼探頭”,極易成為引發事故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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