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美贸易战可能还不太准确,严格说应该是
“特朗普贸易战”,带有明显个人特征。拿中兴通讯公司说事儿的“高科阻击战”,也是一个战场。
开征“钢铝税”,启动所谓301调查,特朗普指示美国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有哪些法律可用?探索的方法是在WTO之外,美国法律应用,其实质是“美国国内法的国际化”。
“经济单边主义”,说好听是治外法权,最终结果和表现形式是“经济霸权”,就是发言人所说的“砸自己脚的那块石头”。
“你的法律不适用,只能用我的法律”,过去的双边、多边、区域性规约废掉,彼此之间没有谈判的落脚点和妥协点。
打贸易战,哪些是手段,哪些是目的?有什么手段可用,哪些应该避免?
能用且应该用的是“法律、规则和制度”,在这些领域下功夫,中美都一样,而不是在具体的“物”或“货”上斗狠。
以物对物,以货对货,就是“拼主力部队”,太惨烈。
教科书里的东西和实践不一样,遇到具体事件,才知道怎么应对。
中兴、华为和其他企业一样,对美投资,做进出口贸易时,需要警惕美国的法律,是在适应对方法律框架下的自我利益维护。
芯片半导体领域是战略性投入,对手已经走在前面,是不是亦步亦趋追赶?
量产芯片成本低如白菜价。
从零开始做研发,再做规模?绝对不划算!
也许,动员令下、集结令下可以资源投入。
但要问一句,为什么不直接去买?
“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建设,要吸收一切人类文明成果”,这在中国是有共识的。
实现“跨越式追赶”,只能使用“跨越式手段”和“跨越式方法”,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从零开始。
但是,重要的是买来以后下一步怎么做,买你产品的同时把后院也买下,我从采购方变成供给方,实现这种身份转换。
现在企业走出去,不仅是企业实体走出去,资本也跟出去,形成全球资本支配力,阵地在你手里,主动权在你手里!
在“法律、规则和制度”上下功夫,不要“拼货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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