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离婚时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都市进程的加速推进,人与人间关系的密合、疏远,爱情、婚姻在时代的浪潮中,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快餐式”消费,尤其是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大都市,离婚率更是居高不下。从两人的结合至最后的分道扬镳,这其中的因素有很多,恐怕罪魁祸首的要数一方的出轨。

婚姻且行且珍惜

未出轨一方在感情世界里既已受挫,为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应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一旦离婚,亦可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那未出轨的一方,如何才能主张出轨一方有上述重婚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呢?不妨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出轨一方与婚外异性的亲密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床照、接吻、搂抱等等);

(2)出轨一方自写的认错书、悔过书、承诺书等;

实践中可采取柔和的方式引导出轨一方在“认错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交往、长期共同生活(出轨)的情节,此书面证据可成为认定“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3)出轨一方认可的录音,承认自己存在婚外情,录音要求真实合法。这就需要取得录音的方式、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

(5)出轨一方与第三人所共同居住地的一些情况,如:房东、附近邻居的证言、所缴纳房租、水电费记录、小区监控画面等等;

(6)开房记录、酒店监控画面等;

须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在获得的过程中,定要注意合法,否则以侵害他人权益方式所获得的证据,也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就实践中来看,出轨方自认的曾发生过出轨行为的认错书、悔过书、承诺书等书面证据,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未出轨一方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这些证据,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方出轨,离婚时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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