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景德鎮人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有重獎!

關於實施群眾舉報

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獎勵辦法的通告

為積極鼓勵和發動群眾提供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嚴打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根據《景德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制定《景德鎮市群眾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自通告之日起正式實施。

特此通告

景德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

2018年5月22日

速看!景德鎮人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有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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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群眾路線的有效結合,進一步調動群眾發現提供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的積極性,不斷提升全社會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景德鎮市行政區域內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的獎勵。獎勵對象為舉報景德鎮市範圍內黑惡違法犯罪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舉報人)。

第三條 市、縣兩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工作,同級掃黑辦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各項工作。

第四條 獎勵舉報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

(二)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發現或掌握;

(三)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

第五條 黑惡違法犯罪線索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線索、惡勢力犯罪集團線索、涉惡類犯罪團伙線索、涉惡常見各類犯罪線索和黑惡犯罪團伙案件在逃人員線索。主要包括: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的“村霸”“鄉霸”;

(三)破壞農村治安秩序,通過“霸選”“騙選”“賄選”等方式干擾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經濟資源、侵吞農村集體財產的黑惡勢力;

(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建設等過程中煽動群眾上訪、鬧事的黑惡勢力;

(五)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員聚集地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破壞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惡勢力;

(六)盤踞在陶瓷批發零售、商貿集市、農副產品批發、小商品零售、建築材料等各類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暴力收取保護費、看場費、進場費,破壞正常經營秩序的“市霸”“行霸”類黑惡勢力;

(七)在建築工地、居民小區強行供應砂石、建材,強裝強卸,隨意毆打、威脅商戶及業主的“砂霸”“水泥霸”類黑惡勢力;

(八)在客運、貨運、倉儲物流場所控制運營路線、強拉客源、搶佔貨源、非法經營、暴力打壓競爭對手的“路霸”“貨霸”類黑惡勢力;

(九)寄生在醫療機構、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場所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的黑惡勢力;

(十)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僱黑傭黑,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惡意競標、暴力圍標、強攬工程,非法佔地、濫開濫採、暴力拆遷、隨意毆打群眾的黑惡勢力;

(十一)以各種“套路貸”“校園貸”“裸貸”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十二)專門受僱他人插手各類糾紛,採取“擺隊形”“佔場子”威脅恐嚇、跟蹤滋擾等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討債公司”、“調查公司”、“職業醫鬧”、“地下出警隊”等黑惡勢力;

(十三)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十四)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的黑惡勢力;

(十五)暴力傳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拉人入夥、劫掠敲詐錢財的黑惡勢力;

(十六)與境外有組織犯罪團伙相互勾連,組織內地人員到境外賭博並在放貸後拘禁參賭人員,在邊境口岸敲詐勒索出入境商戶的黑惡勢力;

(十七)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十八)有關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

第六條 獎勵舉報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獎勵對象原則上為實名舉報人。對匿名舉報並查處的案件,在結案後能夠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且舉報人願意接受獎勵的,應當獎勵;

(二)對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獎勵機制。對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對於補充舉報新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記錄時間為準;

(三)兩個以上(含兩個)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一個舉報獎勵,獎金由舉報人協調分配,協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四)同一舉報人向不同部門舉報同一線索的,由辦理該線索的部門提出獎勵意見,不予重複獎勵。

(五)舉報人根據政法機關發佈的公告或通緝令提供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緝令規定的獎金數額予以獎勵,不再按本辦法重複獎勵。

第七條 舉報人舉報的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下列標準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查證屬實並以黑社會性質組織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50000元;

(二)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20000元;

(三)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具體罪名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10000元;

(四)查證屬實並以涉惡常見各類罪名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2000元;

(五)根據線索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頭目或主犯的,獎勵人民幣10000元;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骨幹成員的,獎勵人民幣2000-5000元;抓獲其他一般成員的,獎勵人民幣1000—2000元;

(六)查證屬實的黑惡勢力“保護傘”,由紀委監察機關作出黨紀政紀處理,並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10000元;給予黨紀政紀處理,未提起公訴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

第八條 舉報人舉報時,應儘可能詳細提供發生黑惡違法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過程等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綽號)、住址、通訊方式、主要體貌特徵、活動路線、藏匿地點及是否持有槍支、管制刀具等情況。

第九條 舉報人可採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面舉報、信函、電話、網絡通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實名舉報的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等情況。匿名舉報時,舉報人可使用6位數以上的密碼作為本人代碼,以密碼確定舉報人並作為反饋、獎勵的依據。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獎勵範圍:

(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二)政法機關和紀檢監察實際掌握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知悉的;

(四)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

(五)因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的;

(六)其他不屬於獎勵範圍的情況。

第十一條 舉報人發現或知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可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一)撥打電話舉報:0798-8389178、0798-8389277;

(二)信件舉報:景德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郵寄地址:景德鎮市紫晶南路17號;郵政編碼:333000;

(三)郵箱舉報:[email protected]

(四)通過向各縣(市、區、園區)和市直各成員單位設立舉報電話、郵箱進行舉報;

(五)通過其他有效方式舉報。

第十二條 群眾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由負責偵辦該線索的政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查證、核實。

第十三條 對屬於本辦法條規定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在查證屬實後,由縣(市、區、園區)掃黑辦和市直成員單位,上報至市掃黑辦審核。市掃黑辦受理相關材料後,於20日內提出獎勵意見,並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四條 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應當自收到獎勵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獎勵或不獎勵決定。決定獎勵的,由市掃黑辦函告申報單位,並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決定不予獎勵的,由市掃黑辦函告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告之舉報人,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舉報人應當在接到舉報獎勵通知起30日內領取獎金。舉報人到受理單位指定地點當面領取獎金的,舉報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簡述線索內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行放棄獎勵。

第十七條 匿名舉報人本人或委託他人領取獎金的,需提供舉報人代碼(匿名舉報時提供的密碼),並簡述線索內容。舉報人無法現場領取獎金的,可以說明情況並提供銀行帳號,由市掃黑辦審核後匯至舉報人指定帳戶。

第十八條 嚴禁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或虛報冒領獎金,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線索受理、辦理單位將對舉報材料嚴格保密,保障舉報人的安全。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政法機關和紀檢監察將及時查處,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景德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 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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