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江淮風暴之雨法攻堅

雨山法院成功執行和解一樁標的逾400萬借貸案

2018年5月9日,在雨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持續不懈的努力和細緻耐心的調解下,終於使得一起涉案標的額超過400萬元的民間借貸執行案件以和解方式成功執結。

2012年起,沈某給楊某某、周某累計借款達2200000元,二被執行人楊某某、周某因故一直未能按期還款。2017年2月21日,沈某將楊某某、周某訴至雨山區人民法院,2017年5月10日,雨山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判決楊某某、周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歸還沈某借款本金2200000元及利息1822400元,總計4022400元。履行期限屆滿後,楊某某、周某仍未予還款。之後,沈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楊某某、周某始終宣稱因開辦的公司嚴重虧損,無力償還借款,拒不配合法院執行,法院果斷將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看到申請人一次次到法院催辦,為了盡最大程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院生效文書的權威性,執行庭工作人員窮盡各種執行手段,到多家銀行、房管局、車管所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賬戶、房產、車輛,但仍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2018年5月9日,執行法官依法將被執行人楊某某、周某拘傳到庭,並通知申請執行人進行調解。執行法官秉承“和諧執行”的理念,在雙方當事人僵持不讓的情況下,執行法官從案件產生原因及利弊關係進行分析,使雙方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在持續四個小時的調解工作之後,雙方終於達成執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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