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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反覆表態嚴防地方債無序增長的背景下,PPP清理整頓風暴愈演愈烈。2018年5月8日,財政部PPP中心公佈了各地落實PPP項目庫集中清理工作的情況。

根據彙總情況,截至2018年4月23日,各地累計清理退庫項目1695個、涉及投資額1.8萬億元;上報整改項目2005個、涉及投資額3.1萬億元;即退庫與整改的PPP項目投資額共計4.9萬億元。

此次清庫是對之前PPP發展過熱的直接降溫,PPP項目庫清理常態化有利於PPP的規範發展。未來ppp將進入追求項目質量的階段,支持的重點是更加接近落地的項目,更有利於PPP在中長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什麼是PPP?

我們舉個例子:有個村子地處深山老區,風景秀麗,還盛產獼猴桃,但是因為交通不便利,財政收入一直上不去,政府沒有錢,想造福居民也是乏力。這時候剛好來了個溫州土豪家大業大,不差錢,由於樓市泡沫,正愁找不到投資機會呢?縣裡說,要想富,先修路,咱們得想辦法讓土豪給修路。縣政府商量一個補貼政策,保證人家不能虧錢。然後拿著一堆資料和誠意去找土豪,土豪看了看說,也可以搞,不過有這些條件1、我要在路上建個收費站,每天至少有500輛車子從我的收費口過,不夠的縣政府給我補貼。2、雖然10年就收回了成本,但我要經營30年。3、有什麼地痞流氓要幫我擺平。政府與土豪商量之後一拍即合,路修好後,村民們將獼猴桃運出了大山,過上了幸福生活。

再舉一個例子,北京的地鐵16號線,也是一個典型的PPP項目。北京地鐵16號線,計劃總投資約500億元。項目承擔方京投公司將總投資分為投資建設A部分)和運營管理(B部分)

北京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承擔項目規劃和建設。

A部分:投資建設,引入中再資產,投資金額約120億元。(社會資本)

B部分:運營管理,引入北京京港地鐵公司,投資金額約150億元。(社會資本)

16號線採用PPP模式後,京投公司有望僅僅使用32億元資本金,撬動了各類社會資本270億元,債務融資約200億元,極大地緩解了資金壓力。

簡單做下總結,PPP就是政府和民間投資達成的一種合作伙伴關係,政府和企業一塊出錢,幹個工程。屬於新時代的公私合營模式,政府主要減輕了財政負擔,而企業則綁定政府,降低了投資風險,能夠推動不少工程上馬,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也能夠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拉動經濟增長。

ppp項目如何盈利的呢?

一般PPP的運營模式主要有三類:外包類、特許經營類、私有化類。分別對應的投資回報的方式有三類:政府購買、用戶付費+政府購買、用戶付費。

1、外包類

此類PPP項目以政府購買為主,一般是由政府投資,企業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例如只負責工程建設,或者受政府之託代為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並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類PPP項目中,企業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2、特許經營類

此類PPP項目需要企業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政府分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項目的資產最終歸公共部門保留,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情況,政府可能會向特許經營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許經營費或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通常此類項目由於其具有公益性質,單靠向用戶收費,可能不能完全彌補項目運行開支,因此需要政府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一定的收入來源,即可行性缺口補助。

3、私有化類

此類PPP項目則需要企業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此類PPP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企業擁有,並且不具備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企業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PPP項目為何獲青睞

近幾年我國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搞PPP搞得如火如荼,投資人也是樂在其中,那麼為什麼PPP這麼受歡迎呢?

對投資者來說,能和政府合夥做生意,少賺點也沒關係,主要圖個安全可靠。俗話說得好,大樹底下好乘涼,一旦和政府合作,在政策和項目的審批環節,相對是有保障的,這對民間資本來說是個吸引力。同時,在中國一直以來的文化及社會的大環境影響下,人們是期望能與官方合作獲得更多地保障,對私企來說尤甚。

對政府而言,PPP模式能緩解他們的財政負債問題。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在做基建投資,但這也導致部分地方政府負債嚴重,在2015年引發市場對地方債的擔憂。中央近兩年來一直強調要去地方債,而ppp這個模式有效的引入了社會資本,發揮了民間資本的積極性,通過投資、收益回報的形式來搞活基建投資。民企出錢又出力為政府做事,政府再用項目賺的錢或者後續的財政撥款慢慢還給民營企業,對政府來說,何樂而不為呢?

再就是投資公司和銀行,實際上有政府背書和運作,加上國家有政策支持,風險小,他們還是願意積極參與其中的。

PPP項目存在哪些隱患?

那麼受到投資人青睞,又有政府背書的PPP項目真的“完美”嗎?

凡事有利有弊,PPP項目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相應的存在著一些隱患。近年來地方政府通過明股實債、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承諾最低收益等方式借PPP模式變相舉債,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此外,我國還沒有正式的法律來管理PPP項目。而且由於PPP項目主要投資於國家基礎建設,通常項目涉及多個部門,審批過程複雜,項目前期投資較大,回報週期較長。一旦地方領導換屆,新政策出臺等都將可能為項目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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