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涉軍維權,讓判決書“落地有聲”

潢川:涉軍維權,讓判決書“落地有聲”

潢川:涉軍維權,讓判決書“落地有聲”

潢川:涉軍維權,讓判決書“落地有聲”

“感謝執行法官為依法維護我們軍人合法權益付出的努力!”2018年5月28日下午,火箭軍某部副營長鄭晶梁在該部潢川籍士官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執行案款發放儀式上說。

程某某在部隊服役期間,委託家人為自己在原籍潢川縣城購房。2013年至2015年,其先後通過家人向王某某支付購房款17.2萬元。因王某某開發房屋未果,雙方約定將購房款轉為借款。後經多次催要,王某某始終未能還款。程某某遂將其訴至法院。潢川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判令王某某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歸還上述款項並支付利息。判決書生效後,程某某向潢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負責此案執行的鄔志江執行團隊在先期執行到位5萬元的基礎上,通過限制高消費、凍結王某某與他人合夥項目工程款、擬對其採取拘留強制措施等方式敦促其履行還款義務。程某某所在部隊得知此事後,也指派副營長鄭晶梁專程到潢川協調處理。接到縣人武部的協助函件,潢川法院高度重視,院黨組書記、院長郭長林專門聽取案件情況彙報,要求依法採取措施,全力盡快執結。自5月24日起,潢川法院黨組成員仇登濤,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李忠,執行團隊負責人鄔志江和部隊代表一起,與被執行人的關係人、協助執行義務單位進行了多輪溝通、協商,在強制措施的威懾和法理結合的思想工作下,王某某的親屬最終為其墊付了剩餘的15.5萬元執行案款,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在簡短的案款發放儀式後,軍地雙方進行了座談,縣人武部政委任偉出席座談。

鄭晶梁對執行法官依法執結此案,維護軍人合法權益表示感謝。他表示,通過幾天來的親身接觸,體會到了執行法官工作的辛苦和不易,也充分感受到法院和人武部對維護軍人合法權益工作的重視。

郭長林說,信陽作為鄂豫皖蘇區首府所在地,有著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的優良傳統,信陽法院創新發展的涉軍維權“信陽模式”被寫入最高院工作報告,並向全國法院推廣。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紮實做好涉軍維權工作是“信陽模式”核心要義。他表示,潢川法院始終高度重視涉軍維權工作,與縣人武部建立了常態化工作機制,認真辦理好每一件涉軍案件,依法、及時、有效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他指出,此次軍地攜手、協同互動,圓滿執結涉軍案件,既讓生效判決書落地有聲,也為今後執行涉軍案件積累了成功經驗。

任偉說,維護軍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軍人軍屬的關心和愛護。我們要用實際行動,落實好黨中央的部署要求。他指出,涉軍維權“信陽模式”根植於鄂豫皖革命老區的紅色沃土,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影響力,作為其核心的“四用工作法”是本案得以圓滿執結的根本保證。他強調,潢川法院黨組高度重視涉軍維權工作,與縣人武部建立了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定期座談、完善移送、協調聯動,為公正高效辦理涉軍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後,雙方要繼續加強協同配合,共同實現好、維護好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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