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層高層住宅電動車充電釀火災,當事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31层高层住宅电动车充电酿火灾,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事件回放

2018年5月1日17:50,江蘇常熟高新技術產業園派出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 萬達華府8幢3105室電瓶車起火引起火災。

在萬達華府8幢31層現場,一股濃濃的燒焦味道,地上有積水,在走廊的盡頭、靠近3105室邊上的排煙通道,停放著一輛電瓶車,有明顯被燒過的痕跡,從3105室窗戶內有一根黃色的電線通至該電瓶車處,並連接著電瓶車的充電器,充電器的另外一頭連接在電瓶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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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火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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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拉電線

保安稱是該電瓶車起火造成的,幸虧是現場的噴淋及時將火潑滅,才沒造成人員傷亡。該電瓶車是租住在3105室的其中一名租戶所有。在現場調查過程中,電瓶車車主左某某也來到現場。左某某稱,他於當日凌晨將電瓶車停放在該地方,上午在該地方為電瓶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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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內插座

經查明,因左某某涉嫌過失引起火災,2018年5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常熟市公安局決定對左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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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火勢發展看

電瓶車停放充電處為高層住宅樓內31層

火災得不到及時撲救

將對高層住宅樓內人員及財產安全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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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再次呼籲,電瓶車嚴禁停放在樓道內。因為樓道是安全通道,電瓶車停放在樓道內充電很容易引發火災,電動車燃燒時產生的有毒氣體,在短時間內就可能讓人中毒或窒息。

電動車的正確停放充電“姿勢”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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