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欠債者拒絕,償還債務,成為“老油條”的代價將有哪些?

這兩天網上的評論裡很多人說,對法院強制執行的期望很低,覺得即使法院強制執行,但是“老油條”不給錢還是沒有辦法。

其實目前有很多招數對付欠錢不還的“老油條”,今天就簡單給大家說說。

2018,欠債者拒絕,償還債務,成為“老油條”的代價將有哪些?

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將面臨牢獄之災

如果“老油條”有惡意轉移財產或者阻礙執行等違法行為,自以為可以逃避執行,但可能也會讓自己掉進坑裡。

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期限為十五日內的司法拘留或者罰款,嚴重的可能會構成涉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決文書罪。

實踐中,只要知道“老油條”的下落,迅速通知法院的法警出警,在落實逃避、阻礙執行證據的情況下,就能對其進行拘留的處罰。

許多有能力履行“老油條”面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會讓其心理防線奔潰,那麼他就再也沒有什麼精力來對抗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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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得越久,罰息越多

如果“老油條”到期沒有履行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也就是說,如果“老油條”拒不支付應付的錢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更多的利息,而這個利息是與一般債務的利息同時計算的。

只要“老油條”還活著,哪怕是過了幾十年,都不可能逃避掉履行支付的義務。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 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 × 日萬分之一點七五 × 遲延履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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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費

老賴將可能面臨被限制出境,以及禁止進行相關的高消費。在實務當中,老賴們在無法購買機票,高鐵出行時候,發現生活如此的不方便,便會主動聯繫法院或者申請人,履行其支付執行款的義務。

未來老賴將寸步難行,及時履行判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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