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利益無小事,執行攻堅在路上。無論“大賴”、“小賴”,“老虎”要打、“蒼蠅”也要拍。5月29日,洋縣法院“雷霆掃賴”專項執行活動倒計時第二天,強力執結一起時隔五年的健康權糾紛。
原、被告因挖掘水渠引發衝突大打出手,案件經一、二審裁判確定後,二被告視兩級法院生效判決於不見,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聞。歷經五年,執行法官多次上門調查,未查詢到可供執行財產及線索。被告(子)外出打工,被告(父)重病在家,且面對詢問護犢心切保持緘默,拒不交待其子下落,一度致使案件執行停滯。5月29日當天,執行法官經多方布控得知被告(子)已從外地打工返家,遂即火速登門入戶恢復執行,但李某仍以“要錢找我父親去”為由,推諉執行。幹警之前已獲悉李某之父因意外事故死亡獲有賠償,且李某近期在家裝修房屋,立即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採取強制拘留措施。眼看到李某被送進高牆,執行動了真格,其親屬連忙湊齊一萬餘元案款並敦促李某真誠悔過,至此積案終得執行。
農村鄰里之間因修建、地界等相鄰關係常引發糾紛,進入訴訟後及時定紛止爭,進入執行後當即結案了事,才能有效防範矛盾升級和滋生隱患。該院幹警強力執行,以小見大,催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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