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企业绿化用地土地使用税,你缴多了吗?

一、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免征土地使用税的7种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案例】

吉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园林式高科技企业,占地100亩,其中绿化用地65亩(注: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45亩,每平米按30元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公司2018年应缴纳多少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因此,吉祥公司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45亩应按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

吉祥公司2018年度应缴土地使用税=(100-45) *666.67*30=1,100,005.50(元)。

温馨提示:赶紧自查你单位多缴土地使用税了没?

二、特别规定

(一)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发展及照顾各地的不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对集贸市场用地征收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五)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对政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十)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科技园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土地使用税。

(十三)孵化器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土地使用税。

(十四)大型客机和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五)转制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土地使用税。

(十六)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七)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免土地使用税。

(十八)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九)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十)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土地使用税。

(二十一)民航机场规定用地免土地使用税。

(二十二)矿山企业生产专用地免土地使用税。

(二十三)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其他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特殊情况,请您继续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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