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刑前五,倒數第二個專為宮女設計,想想都讓人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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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籠:站籠又稱立枷,該刑具為特製的木籠,籠上有口卡住罪人頸部,日夜站立直至去世去,也有的先在腳下墊物,卡住脖子後再撤出墊物,使罪人懸空梗塞而去世。罪人在籠中只能站不克不及坐,只能略微屈腿勉強撐持,並且曝曬於陽光下,最後被活活吊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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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之刑:傳說古代剝皮之刑是吧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有著殺雞儆猴的意思。而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直接活剝,可謂殘忍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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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墩鎖”,是一個高約20釐米,一尺見方的木箱。上蓋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受刑者無法站立,因此而得名。宮女在箱中無法站立,故名墩鎖。時間一長,宮女會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難,大小便無法進行,導致痛苦難言,經過幾天生不如死的折磨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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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灌鉛這種恐怖的古代酷刑,其殘忍程度讓人瞪目結舌,在我國古代也是死刑中的一種了。犯人所受到的傷害那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鉛的熔點是327.5°C,只有達到了這個溫度才會融化,而灌鉛呢就是將這種已經融化了的鉛液灌入的人體中,一瞬間人的內體的器官就都會被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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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這種古代酷刑其實在我國殷商其實就已經存在的,到了周代就成為了死刑中的一種了。比起商紂王所發明的蒸刑、蠆盆刑更加的殘忍。執行方式也是非常的簡單,就是直接將人從腰間給砍成兩半,和砍頭比較相似,那是相當之殘忍啊!直到清朝的雍正年間,這種殘忍的酷刑才被徹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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