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遷砍殺無辜案件近日開庭,拆遷還需理性維權!

南京六合男子王某,因拆遷補償問題對村幹部張某懷恨在心,埋伏在張某妻子送6歲孫子上學的路上,砍殺祖孫倆,還砍傷、打傷3人。5月1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數年前,王某的老房子面臨拆遷,王某不同意,一直拖延,為此,王某的妻子與他離了婚。後來,在王某外出打工時,村裡催促他回村辦理相關拆遷事宜。王某為此又曠工丟了工作。房屋拆遷後,他覺得拆遷補償款算少了,於是他放棄領取安置房,只拿了3.7萬元現金。

作為村幹部的張某在瞭解他的情況後,考慮到王某沒有固定居所,便和其他工作人員決定,將老年公寓的一間房租給他居住,僅象徵性地每平米收一元錢的月租費用,讓王某有個固定住所。

可是,王某覺得自己的“悲慘遭遇”,都是村幹部張某和拆遷辦造成的,他決定報復張某。

去年十月,王某埋伏在張某孫子上學路上,對張某妻子及孫子追趕砍殺。此時,孩子的外婆經過看到這一幕,衝上去護著外孫,被王某砍傷頭部,而張某妻子與孫子被砍,當場身亡。

5月16日,該案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認為王某在大庭廣眾之下,因瑣事殘忍殺害2人、致傷3人,手段卑劣,後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建議法庭從重判處,判其死刑。

因案情重大,法庭當天並未當庭宣判。

近些年來,在全國城市化進程的大趨勢下,地方拆遷過程中,偶爾會出現類似的不和諧因素。很多被拆遷人在遇到拆遷問題時不通過正規途徑合法維權,反而在一時頭腦發熱的情況下做出錯誤的選擇,最終害人害己。

因拆遷砍殺無辜案件近日開庭,拆遷還需理性維權!

那麼,在拆遷維權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什麼樣的法律途徑爭取應得的利益呢?

1、盛廷律師建議被拆遷人關注徵收拆遷的相關文件,如:徵地批文、拆遷公告等。土地的徵收徵用,都必須以規劃為前提。城鄉規劃法對公眾參與規劃有詳細的法律保障規定。

2、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質疑徵收決定的合法性,並可以向拆遷部門索要相關法律文件。

3、積極申請申請聽證,並通過聽證獲取信息和充分發表自己意見。

4、及時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盛廷律師在此提醒廣大被拆遷人:維權的目的是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在維權過程中,大家都要保持一顆平常心,如果一味對抗,不正面解決問題,對拆遷雙方都沒有實質的意義。

在協商談判過程中,盛廷律師建議大家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不要僅僅發洩情緒,在法律框架內合法解決一切問題,化解矛盾。讓這類流血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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