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農村新增人口還有地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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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來自農村,由於工作原因,經常穿梭於縣城和農村之間,對農村的情況比較瞭解,對你提出的有關土地承包的問題很感興趣,願意與你分享一下個人看法。

土地面積是不變的,而人口不斷增長,似乎土地是越來越不夠分,前面承包經營權分出去了,期限延長至2057年,那麼新增的人口是不是要等到2057年之後才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錯!

從實際情況分析,農村新增的人口,都來自現在家庭,是現在家庭的成員,他們自然擁有現在家庭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舉一個例子,張三家三個人口,土地確權之後不久,張三家的有新生兒出生,那麼這個新生兒就是新增人口,能繼承張三現在確權的土地的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怎麼會沒有土地種。



另外,現在農民種地的積極性普遍不高,因為在外務工賺得的錢,比在家裡面務農賺得的還多,農民更願意去做農民工。在外面混得好的農民,就直接在城市定居,減少農村人多地少帶來的壓力。



好了,以上是筆者個人看法,如果有不同看法或者對本人觀點有疑問的,歡迎評論。


有點意思的事兒

國家要出新政策,一切都是為農民謀福利,所以別過多的擔心,下面我為你詳細的解答下。

也就是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聽字面意思就是隻要農民戶口還在,還在當地村裡,那麼他以後的子孫都可以繼承土地使用權,這必須等土地確權落實以後才行。

所以田地就那麼多,也不會因為新增人口而從新分配土地,就好像一塊餅一樣,每戶家庭,餅就這麼多,人口多少,都同時佔用這塊餅。

國家在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想盡快消除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差異化,然後將逐步取消農村戶口,以後可以讓農村人顯示到和城裡的人一樣的福利。

還有就是為了避免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去城裡打工,而留下老弱病殘等在家裡種地,需要扭轉這種局面,才能加上農業的生產。

無地的農民怎麼辦?

無地農民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農村集體組織會預留一些田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還有一些承包方自願交出的土地,所以沒有土地的農民也可以通過申請來獲取土地的,只是還是有希望的,可能希望不是很多,所以一定要確保好現在農村戶口和戶口對應的田地,因為這就是你們家以後的共同財產。


每日新況

農村土地在二輪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這是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是國家的政策。在這起間,農村新增人口肯定是沒有土地的。國家政策的出臺,無疑是利國利民的,一個政策的出臺是各種政策因素、社會綜合因素考量的結果。再延長30年,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土地耕種,就不等於沒有政策依據來增加家庭經營性收入。在土地承包期延長期間,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土地耕種的情況下,怎樣解決沒有土地帶來的困擾呢?我從政策層面來提供幾個想法,供參考:

在農村,有土地要比沒有土地好一些,因為,那畢竟是自己的一份收入來源。但也不能說沒有土地就無法生活的更加美好。現在各項政策綜合運用都能很好的解決這一問題。甚或是無土地的農民還要比有土地的農民生活的更好!生活為你關上了一扇窗,就會為你打開一扇門。

一、土地“三權分置”,讓你擁有更好的土地。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承包權是承包者所有的。可土地的“經營權”是能夠流轉的。經營權就可以讓你擁有更好的土地。農村現在不願親自種地的農民為數不少。譬如,常年在外打工的,考大學家庭缺少勞力的,年老體弱幹不動的,從事經商但不願經營土地的農民,現在可是很多的。這些農民的土地經營權都是要流轉的。你可以從這些人手中挑選更肥沃的土地流給自己經營。數量不限。在實際中,就是咱們經常說的承包他人的土地。

二、開放搞活致富創收的渠道很多很多。

從另一個側面講,沒有土地反倒是一身輕鬆,少了拖累,丟掉了低收入的第一產業,反倒能夠集中精力多渠道增加收入。在家門口的可以做季節工、三產,如開商店,門市部;還可以外出打工,進城創業就業。這些基本上都是接近傳統產業的。還有比較現代的產業電商,快遞。高效農業裡面還有設施農業等。手工加工業也是一項不錯的選擇。這些都是政策允許的,而且十分鼓勵的。只要勤勞,怎能被無土地所困。

在這裡,我可以講一個我身邊現實的實例。我縣有一個五峰村,約一百多口人,從遠在20多華里的山溝裡移民搬到了另一個村的平塬上。耕種自己原有的土地顯然是不現實的。五峰村的百十號人就把自己在山溝裡的土地全部流轉給了都市裡的一個從事林業生產的公司。每戶每年得到土地流轉資金100元/畝。然後呢,五峰村人拿上這筆錢在他的居住地,有的用120元/畝流轉別人的土地,有的還承包了蘋果園。有的就根本就再沒有承包土地。而是做季節工、經商等等,日子還過得比在山溝裡好的不知多少倍了。

因此,不要被土地所困,大膽創業,一樣能致富!

我是凡塵觀生活。願友友們多提建議,幫助他們過上幸福生活!

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國家大的方針就是不要再讓從事農業工作的人口增加!讓有意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從事農業生產!當然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持續連貫性的政策推進,這是個長期的過程。事實上從第一次土改就沿著這個方向走。

改革開放十年後的二次土改就沒讓新增加人口分土地,理由是十年的經濟改革已經讓中央看到改革的曙光照向未來世界。少量的人口從事農業生產養活大部分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大部分人口。一個高效率高附加值的農業才是國家的未來。多餘的人口應當從事非農業生產才是符合現代化的世界。

站在中央的角度,四十年的經濟改革經驗,不想拉美化,陷入經濟萎縮,貧困人口增加,經濟結構合理化,最好的辦法還是宏觀政策調控,讓不想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政策性的退換出農業生產要素土地。

事實如此,現在的中國還有多少年輕人願意從事辛苦的農業生產?背朝天,汗夾淋淋的,卻只能勉強維持一家子生活的中國飽受各位批評。以至每年春運事實是村運!大量的人口在農村無法找到心儀的工作,唯一的辦法外出打工!既然多數人選擇了第二第三產業,也應該退出第一產業,包括最重要的土地。以讓國家騰出土地讓願意從事第一產業的人得到農業生產最重要的要素土地。

以後的農村應該是追思先人勞苦的故鄉。所以宅基地是可以繼承的。

但生產性的土地如不能產出,最好的辦法是給回國家,所以才有了有償補償的流轉。既可以減少改革的阻力,也可以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

我們國家的經濟改革已經四十年,兩代人的付出,從農業為主的經濟結構發展為製造業大國,需要的不是從事農民為主的人口,更需要你我的選擇,要不從事農業要不從事非農業。也不要勉強子孫後代都從事農業。

要以大局出發,中央都應允是流轉有償!就讓我們80後大部分開始都洗腳上田當工人老闆白領。

陷入經濟拉美化的南美洲是經濟結構不合理。IT業發達的印度製造業落後農村貧困。根本原因都是土地改革出了問題,無法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慢慢的導致第二第三產業畸形發展。一個現代化的拉美可以出現沒飯吃的,貧富懸殊,印度沉浸在農業社會的自我迷信安慰中。

唯有東亞的日本韓國臺灣順利發展為工業化強區域,都經歷農業改革,首要的是土地改革,不是英國的圈地運動,但都是中央持續性推行高利用集約化,有補償性退出。

不要再為了自己都不用的土地上爭吵。不是每塊土地都能像城市郊區的能徵收。好好培養一個不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孩子才是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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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新增人口還有地種嗎?其實這是一個偽命題。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延長到了2057年。

在土地確權後,一戶家庭承包的土地並沒有變化,但是土地證上的人數卻會發生變化,因為有的老人已經去世,而有的孩子則結婚生子,這些都會體現在最新的確權後的土地證上。

一、最簡單的辦法,將土地按人頭數平均分,人數多的孩子承包多一點土地,人數少一點的孩子承包少一點的土地。畢竟現在孩子們的數量都不多,土地差異也不會太大。人數多的多承包一些土地,弟兄們一般也不會介意。第二種辦法按孩子的戶數分。這種方法容易引發矛盾,因為家庭人數多的平均土地就少了,可能會有意見。畢竟農民一輩子都難以離開土地,即使外出打工,土地仍是自己的命根子呢。三、最合適的方法,作為家長的要充分協商,不偏不倚,徵求孩子們意見。比如大孩子生意做得較好,不想種地了,而二孩子想種地,就可以多給二孩子一些土地。但也要給二孩子說明情況,如果將來大孩子想種地了,二孩子再把土地還給大孩子,這種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效能,防止發生矛盾。


草根影像

說句實話,現在的農村土地基本上都是繼承製了,我是從事林業工作的,經常和農村百姓打交道,在我們這邊的農村機動地已經沒有多少了,家裡‘添人進口’也不會在分地了。



我國農村土於1982、1983年實行分產到戶(即第一輪承包制度),開始確定了各戶的土地面積,於1997年至1998年開始實行第二輪延包,一直到現在的土地到期後繼續延長30年。這麼多年以來,都是實行“大穩定,小調整”的政策,一般不跨組調地,不會重新分地,也就是說八十年代初期分配給你家多少土地便繼續承包多少土地。添人進口怎麼辦?靠‘開荒’。進入2000年又開始實行退耕還林政策,‘開荒’出來的土地,又都還林了。所以現在土地糾紛官司,日益增長。



國家是看不到這些嗎?肯定不是,我們算個賬,現在一畝玉米地的產量算1500斤,一斤玉米地按7毛錢計算,如果你家都10畝地,一年能收入多少?是1萬零五百塊錢。一般農村一口人責任田也就是2畝地左右,這1萬多塊錢就是5口人全面的工資,這還是沒有刨除成本呢。如果出去打工,一個人一年掙1萬都不難,對吧?

我國現在依然是以農業為主導產業,而要想實現跨越式的飛躍,就要減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基數,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從我國這些年的對農村土地的政策來看,就要保持土地現狀穩定,使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流動起來,土地流轉到種糧大戶手裡經營,農民外出務工增加收入,實現共同富裕。

以上是個人理解,希望有所幫助。我一直認為,靠種地為生,只能維持溫飽,想要好的生活質量,必須要靠勤勞的雙手去拼搏。土地就是一根繩子,束縛了雙手,壓抑了理想。


zooyoo

廢話不多說,首先:新增人口不會再分配到地。

可以通過土地流轉承包。還有申請村裡的預留地!來獲取土地的使用權!

對於農村人口的增多,土地的固有量又不會改變!所以國家也正在大力發展扶持農村經濟,促進城鎮化的發展。

建議:不要用固有的思想再思考問題。跟上發展的步伐。


土地承包期一輪就是30年,這30年變化可大了,有的可能要添幾口人,有的可能要去幾口人,怎麼才公平合理呢?其實國家政策是土地是國有的,只是讓你承包了,而且一輪30年政策不變,這是國家大的方針。具體到各地就大不一樣了,就我所知道的,我鄰村就有另一制度,經村民協商制定方法如下,

全村每十年重新分地,每3年小調一次,去人的去地,添人的添地,3年小調只限在去人和添人的農戶之間調整。

還有一個村是這樣訂的,每十年所有土地歸公,把幾塊地編成1,2,3號地,按人口多少重新分地,從1號開始分,直到分完,上年你種的東地,這次也可能分到西地或南地,也就是打亂原來的,重新分,十年一調。

但也有永遠不調的,有的村修了公路,建了工廠,佔地補償款直接給了佔地農戶,所以該調地時調不成了,各地與各地情況是不一樣的。


就半工半農

必須看到社會在不停發展,各行業的人員結構也在不停調整,40年後的事情不必用現在的觀點來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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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設自建房之家

農村土地確權己經基本結束,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但今後新出生的嬰兒,不會分上土地的,這也是大家關注的一個話題。

為什麼新生人口沒有土地呢?

第一,土地沒有確權的時候,村上還留有機動地塊,把這些地承包給了土地缺少的農戶,一方面是為了解決公共設施維修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為了給新增人口增補土地。

第二,土地責任確權後,國家對土地管理很嚴格,機動機全部取消了,原來靠溝,靠渠,靠路的農田,都多加一米到兩米的寬度,就是多給一點土地,這次確權的時候,全部都是量的實際面積,因而有些農戶的土地,原來好比是一畝,現在還多了幾分。

第三,土地確權後的面積,還是在原來人口的基礎上落實的,原來家裡幾個人的土地,確權還是幾個人的土地,上下浮動不是很大,所以新生人口就沒有土地,但老人去逝後誰也沒有權利收回土地,目的是讓子女繼承父母的土地,來彌補新生人口生活保障。

第四,土地確權的目的,是為了農民的土地不流失,子女享有繼承的權利,也為了防止個人或集體侵佔土地,新生人口沒有地,只是個時間問題,誰家都有老人,老人去逝後,你完全可以繼承下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就落到實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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