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槍和單兵自衛武器(PDW)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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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鋒槍,在誕生時期,因為能連續發射子彈,所以被稱作短機槍、手提機槍、次機槍等,明顯能看出這是一款能自動發射彈丸,火力僅次於輕機槍的自動槍械。

此類槍械,與發射步槍彈或機槍彈的輕機槍不同,衝鋒槍發射的是手槍彈,且能連續自動發射,大都是彈匣供彈,容彈量有20發、30發、50發等不等,甚至有70發、100發大容彈量的彈鼓,所以火力很猛。

(衝鋒槍)

由於衝鋒槍是介於手槍和步槍之間的槍械,比手槍要長很多,但又比步槍要短許多,屬於短小精悍、射速高、火力猛,適合近戰和衝鋒的自動槍械,所以被稱作衝鋒槍。

單兵自衛武器,英文縮寫PDW,又稱作個人自衛武器,是一種功能介於手槍和衝鋒槍之間的新概念武器。

其實,單兵自衛武器的鼻祖,就是二戰期間,美研製的M1式卡賓槍,此槍研發目的就是為解決二線戰鬥人員用手槍時防護和進攻能力都不足,使用步槍時又顯得太長太笨重的問題。

(手槍及手槍彈)

因此單兵自衛武器就是為了減輕槍械重量,實現易於攜帶和操作,在一定距離上能有效對付對方的頭盔或防彈衣。

PDW的概念,最初是在1986年美國戰備協會舉辦的年會上提出的,其目的是取代手槍、衝鋒槍和短突擊步槍,裝備對象是工兵、駕駛員、裝甲兵、後勤等非一線戰鬥人員。

作為新開發的一款武器,單兵自衛武器有別衝鋒槍最主要的地方,就是不採用7.62毫米或9毫米手槍彈,因為此類手槍彈無法有效穿透頭盔和防彈衣。

(FN P90單兵自衛武器)

PDW有專門研發的小口徑子彈,最具代表性的是世界上第一支單兵自衛武器FN P90,發射5.7×28mm高速彈,在300米有效射程內,能輕鬆打穿頭盔和防彈衣。

綜上,衝鋒槍和單兵自衛武器,都是全自動發射的槍械,具備短小精幹、射速高、火力猛的特點,這是兩者的共性。

但兩者最大區別,衝鋒槍發射的是普通手槍彈,正因為手槍彈威力小,所以即使在有效射程內,衝鋒槍發射的手槍彈,也極難穿透頭盔和防彈衣。

(手持PDW的美女)

而PDW,即單兵自衛武器研發的子彈,大都是小口徑彈,比突擊步槍彈要小些,但威力要遠超手槍彈,所以在有效射程內,能打穿頭盔和防彈衣,總體威力比衝鋒槍大,但要比突擊步槍小。

PDW,是配屬於非一線戰作人員的武器,用來自衛防身,必要時也可用來進攻,有效射程300米左右,僅次於突擊步槍的通常400米,但要遠高於衝鋒槍100-200米有效射程。

本文由“國平軍史”發佈。


國平軍史

衝鋒槍與個人防衛武器最大區別就是,使用的子彈不同。

MP5衝鋒槍

衝鋒槍,是一種供士兵抵肩射擊,採用風冷、彈匣或彈鼓供彈的全自動槍械。這種槍械,使用的是手槍彈。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美國的湯姆森衝鋒槍(使用11.43毫米手槍彈)、德國的MP40衝鋒槍(使用9×19毫米魯格彈)、英國的斯登衝鋒槍(使用9×19毫米魯格彈)和現代的MP5衝鋒槍(使用9×19毫米魯格彈)等。

9×19毫米魯格彈

雖然衝鋒槍的槍管比手槍更長,在發生手槍彈是威力更大,但是隨著防彈裝備的普及,衝鋒槍在射程和威力等方面,已經逐漸難以滿足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北約開始研製一種類似於衝鋒槍的武器,這就是個人防衛武器。

個人防衛武器,與衝鋒槍一樣,都是配發給第二線士兵,例如坦克裝甲車輛駕駛員,炮兵等其他士兵的武器。但與衝鋒槍不同的是,個人防衛武器,在威力上,要比衝鋒槍更大,它可以擊穿敵方士兵的防彈裝備,且射程也有所增加。

P90個人防衛武器

個人防衛武器能達到這樣的效果,與其使用的彈藥分不開。下面用世界上第一種專門為個人防衛武器研製的子彈來介紹一下,這就是5.7×28毫米彈。

5.7×28毫米彈,從數據上來看,這種子彈的口徑為5.7毫米,而彈殼長度則為28毫米。因為彈殼長度越長,裡面裝的發射藥量越多,威力也就越大,所以說這種子彈,要比手槍彈的威力更大。

5.7×28毫米彈

5.7×28毫米彈,可以有效地擊穿單兵防彈裝備,例如對付凱夫拉縴維(一種抗拉性能極高的材料)製成的防彈背心,5.7×28毫米彈能在200米的距離上擊穿IIIA級別(軍用防彈背心一般都不會超過三級,警用則是二級左右)。這種威力,是手槍彈無論如何也達不到的,這也是個人防衛武器於衝鋒槍的最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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