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失控”鑑定結果公佈,奔馳可告到他傾家蕩產!

“奔馳失控”鑑定結果公佈,奔馳可告到他傾家蕩產!

近日

“失控奔馳車”事件檢測結果出爐

薛先生收到的司法鑑定意見書

認定3月14日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同時認定

打開駕駛員側車門無法減速停車

隨後薛先生表示,尊重司法鑑定意見,但確實經歷車輛失控狀況,並對事發後路段的“定速巡航控制關閉”記錄數據存疑惑。

如果車輛沒有失控,薛先生在高速上以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狂奔,還報警說自己車輛失控,又該怎麼解釋?當事人是否會受到法律追究?

車主還原事發經歷 遭業內人士質疑

據車主薛先生介紹,3月14日晚上,他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車從河南去四川出差,沒想到在連霍高速上,啟動奔馳車的定速巡航後,功能就解除不了了,同時剎車失靈,他當時只能以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個多小時,從三門峽到陝西華陰,一直都是在進行“生死時速”。

按照薛先生的說法,當時他嘗試過剎車、掛N擋等多種方式減速,都失敗了,最終靠打開車門的方式成功降速。

不過網上也有人質疑薛先生的經歷,職業方程式車手吳佩表示,剎車除了電子控制之外,還有一套機械的應急控制系統,而且用開門的方式降速,非常不合理。吳佩認為,開不開門,對發動機、變速箱都不會有影響的,在120的速度如果把車門打開一個比較大的角度的話,會發現風很大,會把手頂回來的,車主右手操作120速度的車,左手打開車門?不管是電子檔還是自動擋,推到空擋,都能做到,甚至在極端一點,直接熄火,都是可以的。

“奔馳失控”鑑定結果公佈,奔馳可告到他傾家蕩產!

薛先生的解釋VS檢測結果

薛先生:定速巡航出現問題,車輛失控

檢測結果:車輛制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

薛先生:靠解安全帶和開車門完成停車

檢測結果: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km/h時,無論駕駛員是否系安全帶,打開駕駛員側車門,車輛均無法減速停車。

薛先生:無法解除定速巡航系統,造成汽車“狂奔”

檢測結果:出現“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是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奔馳失控”鑑定結果公佈,奔馳可告到他傾家蕩產!

對此,薛先生在微博中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他在離開華陰收費站之後,一直到成都之前,並沒有再使用過車輛的定速巡航功能,至於在那個時間段為何會出現這個數據,他表示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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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意見具備法律效力但可提異議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嶽屾山律師指出,該份意見是由車主和奔馳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作出,是由專業的司法鑑定部門出具,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鑑定報告顯示,當時的奔馳車並不存在失控的情況,這也就意味著可能存在車主虛假報警或事故原因尚未檢出等情況。一般情形下,如果車主對檢測報告存有異議(如鑑定程序不合法、鑑定結論的依據不足等),其有權提出異議或者申請重新鑑定。

專家:若奔馳願意,可告到他“傾家蕩產”

雖然薛先生認為自己的確遇到了車輛失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鑑定報告明確表明,車輛沒有失控。此前接受採訪時,薛先生還描述了大量與鑑定報告相左的情況,對此,薛先生和他的代理律師都不願對此作出回應。

謊報險情是否要被追究責任?

對於薛先生在報警後,陝西、河南兩地交警調動大量社會資源為其清理道路、安排收費站執行緊急措施等,韓驍認為,他涉嫌謊報險情,干擾公共秩序,可以追究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的規定,比如這種散佈謠言,謊報險情、警情的方式,干擾社會公共秩序。這種散佈謠言的行為,一般可以處5到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警車開道,很多車給他進行避讓,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大量的浪費,但是真正追究他刑事責任,比較難,最有可能的是他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車輛沒有故障

他又超速行駛

是否違反了交通法規

這個處罰該怎麼算


來源/綜合上觀新聞 央視新聞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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